商代商代
(公元前1600年—公元前1046年)
商朝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重要朝代,从公元前1600年——公元前1046年,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先商”;第二阶段是“早商”;第三阶段是“晚商”。前后相传17世31王,延续600年时间。总的来说,商朝是处于奴隶制的鼎盛时期,奴隶主贵族是统治阶级,形成了庞大的官僚统治机构和军队。奴隶主对奴隶既可以买卖,也可以随意杀死;奴隶主死后还要由奴隶殉葬,从商朝帝王显贵们的陵墓中可以看到,殉葬的奴隶少则几十,多则上千。
在商汤灭夏,建立商朝之前,商部落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的部落,在黄河下游一带繁衍。商朝确立统治,就在亳(河南商丘)建都;后来在盘庚时迁都到殷(今河南安阳小屯村),所以商朝一直也称作殷商。商朝的势力范围也大大超过了夏朝。考古学家从安阳的小屯村发现了大量的甲骨文,说明殷商时代文字已经得到充分广泛的应用,发展得也比较成熟;汉字的结构在甲骨文中已经基本形成。通过对甲骨文的研究,使我们对商朝的了解更为详细可靠。商朝对于天文天象的记载、对于干支记时法的运用等在甲骨文上有所反映。商朝的农业和畜牧、养殖业发展都比较快,尤其是手工业,青铜器的冶炼与制造都相当成熟,各种常用的器具和礼器、酒器十分精美。著名的司母戊大方鼎重达875公斤,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武王伐纣”的故事记载了商朝灭亡的过程。渭河流域周部落的首领武王姬发,联合各部落讨伐殷商,而当时统治殷商的商纣王也是一个像夏桀一样的暴君,早已引起人们的忌恨。为了抗击武王,纣王将大批奴隶武装起来,而这些奴隶却在前线倒戈,实际上是一次奴隶起义,纣王在惊恐中自焚而死。商王朝灭亡了,被周朝所取代。
商代是继夏朝之后,中国历史上第二个世袭制王朝时代。自天乙(汤)至帝辛(纣),共十七世、三十一王,前后经历了将近六百年。
传说商族是高辛氏的后裔,居黄河下游,有着悠久的历史。 舜时,商族出了一位杰出的军事首领——契。后来商人把他称作“玄王”,作为始祖,并编出了“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茫茫”的颂歌来赞美他(《诗经·商颂·玄鸟》)。太康失国时,契的孙子相土开始向东方发展,《诗经》上说:“相土烈烈,海外有截”。到夏朝中期,契六世孙冥“勤其官而水死”(《国语·鲁语上》),商人“郊”祀之。冥子王亥“作服牛”,向河北发展。到契第十四代孙汤时,商已成为东方一个比较强大的方国。《国语·周语下》说:“云王勤商,十有四世而兴”。
汤即天乙,姓氏为“子”,甲骨文称大乙,后世习惯上称之为成汤,是一位很有修养的商族首领,相传曾被囚于水牢。他在当选为首领后,看到夏王朝日益腐朽,夏的暴政已引起众叛亲离,便着手建立新的王朝。首先,以德立威,厉兵秣马,使临近部落纷纷归附。其次,翦除夏王朝方国葛(今河南宁陵县北)、韦(河南滑县东)、顾(山东鄄城东北)、昆吾(河南淮阳南), “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最后,向夏王朝首都发起进攻。双方战于鸣条(河南封丘东),夏师败绩。灭夏后,汤回师亳邑,大会诸侯,正式建立了商王朝,定都于亳。
商汤立国后,汲取夏代灭亡的深刻教训,废除了夏桀时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采用了“宽以治民”的政策,使商王国内部的矛盾比较缓和,政治局面趋于稳定,国力也日益强盛起来。他对四周的许多国家进行了征伐,取得了一系列胜利。所以《孟子·滕文公下》]记有:汤“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诗·商颂·殷武》也有“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的记载,反映了商王朝在汤的统治下,已经成为强盛的国家。
商汤和左相以后,在处理政务、稳定政局、发展生产等方面,作出了不小的贡献。仲虺死后,伊尹在政坛上的作用尤其突出,成了商汤时期重要的辅佐,政坛的一位元老。
商汤死后,因其子太丁早死,由太丁之弟外丙继位;外丙死后,其弟中壬继位;中壬死后,又以太丁之子太甲继位,太甲乃商汤之长孙。据《史记·殷本纪》记载:“帝太甲即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伊尹迎回太甲而授之政。以后,太甲修德遵法,诸侯归服,百姓的生活比较安宁。这个故事,反映了伊尹为贯彻商汤的治国方略、使商王朝长治久安作出了不懈努力。这个故事流传久远,伊尹也获得了“大仁”、“大义”的美名。
国号释义
相传商的始祖契曾帮助禹治水有功而受封于商(今河南商丘南),以后就以“商”来称其部落(或部族)。汤灭夏后,就以“商”作为国号。其后裔盘庚迁殷(今河南安阳西北)后,又以“殷”称之,或者“殷商”并称。
商都城的变迁
统治阶级贪婪本性,决定了王室内部为权力和利益斗争的局面不可避免。《史记·殷本纪》中记载;“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从仲丁算起,经九世正好到盘庚时期,说明这一期间商王室内部为争夺王位,内乱不止,致使外患不断。这期间,商王朝曾多次
[商朝的殷墟博物苑]
商朝的殷墟博物苑
迁都。
据文献记载,商代曾五次迁都。《竹书纪年》记载,商王仲丁“自亳迁于嚣”、河甲“自嚣迁于相”、祖乙“居庇”、南庚“自庇迁于奄”、盘庚“自奄迁于北蒙,曰殷”。不过考古学家至今只发现了偃师二里头、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和安阳殷墟四个都邑遗址。这四个遗址的面积都很大,均在三、四百万平方米以上。考古学家已在这四个遗址中发现了大型宫殿基址、墓葬及作坊等重要的遗存,如二里头遗址中部发现的一号宫殿,面积达一万平方米。在洛阳偃师和郑州发现了规模很大的城垣。安阳殷墟还发现了规模宏大的王陵区祭祀场。从这些发现与文献记载可以知道,商代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国家机构,有各种职官、常备的武装(左中右三师),有典章制度、刑法法规等等。但上述这几个都城,它们与文献中记载的名字是甚么关系,学术界还有不同看法,只有安阳殷墟是盘庚以后诸王世的都城、看法比较一致。
对商代历史上多次迁都的原因,史学家们有不同的看法。但从《尚书· 盘庚篇》中看到,迁都与内部的政治斗争有一定关系。如盘庚虽然声称“视民利用迁”(为人民的利益而决定迁都),但对那些不听命令的人,他发出了“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我要将他们斩尽杀绝,不让孽种留在新邑)的威胁,反映了内部争斗的激烈。盘庚迁殷以后,王室内部的矛盾得到缓解,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盘庚被称为「中兴」之主,并为武丁盛世的到来,打下了基础。
武丁是盘庚之弟小乙之子,即盘庚之侄。他年幼时,小乙曾让他到民间生活了一段时间,深知民众生活的艰难困苦。他即位以后,兢兢业业、不敢荒宁,励精图治,决意振兴大业。他四出征伐,对鬼方、土方、羌方、人方、虎方等方国进行征讨,战争的规模不小,往往动用数千兵力,最大的一次发兵一万三千人。在这些征战中,商王征服了许多小国,扩大了领土,也捉获了大量俘虏。武丁时期的文化遗存相当丰富,宫殿、墓葬、作坊等遗存都有发现。代表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青铜业,有了突破性进展,如铜、铅、锡三元合金出现了;分铸技术已被广泛运用;青铜器生产数量大增,还出现了司母戊大方鼎、偶方彝、三联这样的重器。武丁之世在青铜业方面取得的成就,表明中国青铜时代进入繁荣时期。此外,在纺织、医学、交通、天文等方面,也都取得不小成就。武丁开创的盛世局面,为商代晚期社会生产的发展乃至西周文明的繁盛,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妇好是商王武丁60多位妻子中的一位,即祖庚、祖甲的母辈“母辛”,生活于公元前12世纪的前半叶武丁重整商王朝时期,是我国最早的女政治家和军事家。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有据可查的女英雄。
祭天祀祖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史前时期的考古中曾一再发现这类遗存。随着农业的出现,人们为祈求风调雨顺的好年景而产生对天崇拜。它是自然崇拜中的一种。祖先崇拜又叫灵魂崇拜。它源自对先人怀念,把梦中的情景理解为先人的灵魂作祟而产生。人们祭祀祖先,为的是求得先人的保佑。夏代开始的家天下局面,使原始宗教的内容发生很大变化。由于帝王是世上最高的统治者,为了维护他的统治,就把祖先崇拜与自然崇拜结合起来,创造了天或上帝这样的至上神。从文献中可以知道商代有“天” 这个神,1899年因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的商代甲骨文,把湮埋了三千余年的古老文字重新呈现在世人的面前并让人们识读。甲骨文的发现,使商代的存在无可争议,并使商代历史成为信史。安阳殷墟出土的十五万片甲骨卜辞,记录了商代社会中发生的许多事情。经过几代人的整理和研究,揭示了它所包藏的丰富内容,为研究商代历史开拓了重要的途径。甲骨文中则有“帝”或“上帝”。所以商汤伐夏桀时说,“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子畏上帝,不敢不正”,打出“天命”的旗号,鼓动军士和同盟者去执行上帝的意志,奋勇讨伐。但天上的上帝与地上的下帝(商王)是相对的。为了执行上帝的意志,下帝通过巫与上帝沟通。商王在祭祀祖先时,用五种祀典,对上甲以后的祖先轮番地、周而复始地进行。安阳殷墟王陵区的祭祀场中发现了上千个祭祀坑,武丁时一次使用人牲达数百人。这种情况反映了商王对祖先崇拜的重视,因为上帝既是至上神,又是宗祖神。
武丁死后,他开创的太平盛世,没能长久延续下去。祖庚、祖甲以后诸王,特别是帝乙帝辛时期,国内矛盾十分尖锐,东南方的侯起来反叛。面对这种情况,商王帝辛(纣)少年英勇,派部向东下征讨莱夷,自己攻打南方九苗,将商的势力延伸到了东海和长江流域,但是其连年的征战,极大消耗了国力,进一步激化了国内矛盾,国内兵力空虚,使其对西北的控制下降,给了周以可趁之机。在周武王时,周起兵攻商,商王帝辛(纣)仓促间只能以奴隶为军抵御周人,结果,商王的军队毫无斗志,“前徒倒戈”,牧野一战,“血流浮杵”,国内商军尽墨,帝辛逃到鹿台自焚而死。商王朝就此灭亡。
商朝历代国王
契 (前2257年---前?)
昭明 (前?---前?)
相土 (前?---前?)
昌若 (前?---前?)
曹 (前?---前?)
冥 (前?---前?)
王亥(前?---前1972年)
王恒 (前1971年---前?)
上甲微 (前?---前?)
报乙 (前?---前?)
报丙 (前?---前?)
报丁 (前?---前?)
示壬 (前?---前?)
示癸(前?---前?)
高祖(汤) 子履 (前1600---前1588年)
(外丙) 子胜 (前1587年---前1585年)
(仲壬) 子庸 (前1584年---前1581年)
太宗(太甲) 子至 (前1580年---前1558年)
(沃丁) 子绚 (前1557年---前1529年)
(太庚) 子辩 (前1528年---前1503年)
(小甲) 子高 (前1502年---前1501年)
(雍己) 子密 (前1500年---前1489年)
中宗(太戊) 子伷 (前1488年---前1414年)
(仲丁) 子庄 (前1413年---前1403年)
(外壬) 子发 (前1402年---前1392年)
(河亶甲) 子整 (前1391年---前1383年)
(祖乙) 子滕 (前1382年---前1364年)
(祖辛) 子旦 (前1363年---前1346年)
(沃甲) 子逾 (前1347年---前1323年)
(祖丁) 子新 (前1322年---前1314年)
(南庚) 子更 (前1313年---前1308年)
(阳甲) 子和 (前1307年---前1301年)
(盘庚) 子旬 (前1300年---前1273年)
(小辛) 子颂 (前1272年---前1270年)
(小乙) 子敛 (前1269年---前1260年)
高宗(武丁) 子昭 (前1259年---前1201年)
(祖庚) 子跃 (前1200年---前1190年)
(祖甲) 子载 (前1189年---前1157年)
(廪辛) 子先 (前1156年---前1153年)
(庚丁) 子嚣 (前1152年---前1145年)
(武乙) 子瞿 (前1144年---前1110年)
(文丁) 子托 (前1109年---前1097年)
(帝乙) 子羡 (前1096年---前1076年)
纣王(帝辛) 子受 (前1075年---前1046年)
著名的国王
(1)商汤 在位30年
商汤,姓子名汤。商的祖先契助大禹治水有功封于商地,商汤时建都于亳(今河南商丘)。他任用仲虺和伊尹为相,逐渐强大起来,又有夏桀残暴无道,民怨沸腾,遂起兵征讨夏,大败夏军,建立商朝。建国后又修《汤刑》,《明居》等法,比较关心民命。商汤即位17年践天子位,为天子13年崩。
(2)太甲 在位23年
太甲,商汤长孙,太丁的儿子。即位初,因“颠覆汤之典刑”,被伊尹放逐于桐宫,三年后改过复立,成为有成之君。这就是“桐宫悔过”的故事。
(3)盘庚 在位28年
盘庚,祖丁子,阳甲弟。盘庚迁都于殷,商朝自此称殷商。迁都后,社会经济得到较大发展,殷都成为当时的政治,文化中心。
(4)武丁 在位59年
武丁,小乙子。武丁是盘庚以后最好的国王,政治改善,商朝复兴,他还击败四方入侵,商朝威镇四方。
(5)商纣 在位30年
商纣,姓子名受,古音受,纣相同,帝乙子。商纣为人聪颖,膂力过人。曾大举攻伐东夷,取得胜利,为中原文化的传播有一定的贡献。但商纣为人残暴,且好色无比。宠幸妲己,酷刑于民,大修宫舍,民不聊生。而此时西方周逐渐强大,终于灭商。纣王自焚而死。商亡。商纣与夏桀也成为了暴君的代名词——“桀纣之君”。
政治制度
商王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于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有百工之长的司工,掌粮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猎的兽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车的车正,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
商代在实行贡纳制度的同时,还有劳役租“助”,就是要求农人助耕公田(籍田),收获皆为统治者所得,其比例约占农人收获的十分之一。殷纣王加征赋税,用以充实鹿台和巨桥。
商朝的政治理念是神权观念笼罩下的政治思想,商代统治者「尚鬼」、「尊神」。所奉行的最高政治原则,就是依据上帝鬼神的意志治理国家。
经济文化
商人从一开始就是一农业为主的民族,商汤曾派毫人帮助葛人种地。甲骨卜辞中多次见到“其受年”(能获得丰收吗)的问语,反映商朝统治者对农业的重视。在畜牧业在商代出土的除了有六畜的遗骸外,还有象骨,说明当时北方还有训象。并且掌握了猪的阉割技术,开始了人工养淡水鱼。手工业全部由官府管理,分工细,规模巨,产量大,种类多,工艺水平高,尤以青铜器的铸造技术发展到高峰。成为商代文明的象征。而且商朝人已经发明了原始的瓷器,洁白细腻的白陶颇具水平,造型逼真,刻工精细的玉石器表现了商代玉工的高超技艺。丝织物有平纹的纨,绞纱组织的纱罗,千纹绉纱的縠,已经掌握了提花技术。
商代农业和手工业的进步促进了商品交换的发展,出现了许多牵着牛车和乘船从事长途贩运的商贾。到商代后期,都邑里出现了专门从事各种交易的商贩,吕尚就曾在朝歌以宰牛为业,又曾在孟津卖饭。
自商代起,中国音乐进入了信史时代。民间的音乐和宫廷的音乐,都有长足的进步。由于农、牧、手工业的发展,青铜冶铸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从而使乐器的制作水平飞跃,大量精美豪华的乐器出现了。乐舞是宫廷音乐的主要形式。可考证的有《桑林》、《大护》,相传为商汤的乐舞,为大臣伊尹所作。从事音乐专业工作的,主要有“巫”、音乐奴隶和“瞽”三种人。有关商朝的民间音乐的材料很少,《周易·归妹上六》和《易·屯六二》就是商代的民歌。
商代甲骨文兼有象形、会意、形声、假借、指事等多种造字方法,已经是成熟的文字。在出土的甲骨卜辞中,总共发现有四千六百七十二字,学者认识的已有一千零七十二字。甲骨文因刻写材料坚硬,故字体为方形。而同时的金文,因系铸造,故字体为圆形。
科学发展
天文:商代日历已经有大小月之分,规定三百六十六天为一个周期,并用年终置闺来调整朔望月和回归年的长度。商代甲骨文中有多次日食、月食和新星的记录。
数学:商代甲骨文中有大至三万的数字,明确的十进制,奇数、偶数和倍数的概念,有了初步的计算能力。
光学知识在很早就得到应用,商代出土的微凸面镜,能在较小的镜面上照出整个人面。
商朝残余势力
武庚,纣王之子,幼时聪明好学。约公元前1046年2月底,商亡周立。武庚管理殷余民,殷民大悦。
武王为防武庚叛乱,又在朝歌周围设邶、 卫、 蔡等三国。朝歌以东设卫国,使管叔由管徙封卫,朝歌西与南为,使蔡叔由徒蔡封;朝歌以北为邶,使霍叔自霍徒封邶。共同监视武庚。此时,武庚留居在纣宫(今淇县城内的西坛、三海一带)续殷祀。
殷亡第四年,(公元前1043年)武王驾崩,子成王年幼,武王之弟周公旦代成王掌管国事。对此,管叔、蔡叔皆不满,散布周公想篡位之谣言,并串联武庚起兵反叛。
周公和召公为保周江山,“内弭父兄,外抚诸侯”,周公以成王命率军东征,伐朝歌叛军,武庚兵败被诛。周公又杀管叔、放蔡叔、贬霍叔,将朝歌“殷顽”迁于洛阳管教之。
武庚之乱后,使周初统治都更深刻地认识到封建亲戚、蕃屏周室的重要性。在武王分封的基础上,周公、成王再次大规模分封诸侯。相传周公分封七十一国,其中有五十三人是姬姓子弟,他们都是文王、武王和周公的后人,如文王之弟封于东虢、西虢,文王之子封于邗、晋、应、韩;周公之子封于凡、蒋、邢、茅、砟、祭。原来属于武庚的封和殷遗民被一分为二,一部分纣兄微子启,他在灭商后投降周,也未卷入叛乱,因此封于商丘,国号宋。另一部分封给成王的叔父康叔,在殷商故墟。国号卫。此外,还有一些异姓贵族为周公、成王所封。两次分封,不仅使周人巩固了在原属殷商的广大地区的统治,而且扩大了周人的势力和影响,使周成为国力和疆域远远超过商朝的强大国家。
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
商殷时期的每一个别的公社农民只有通过其所属的公社才能领得自己的份地。正因为份地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国王,所以每一个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也就属于这个最高统一体。由于公社所有制一般分为“公田”和“私田”,所以在这种公社中,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是以耕种“公田”的形式而出现的。《孟子·滕文公上》所说的“惟助为有公田”、“同养公田”的“公田”,是由原始公社中的“共有地”演变而来,“同养公田”就是说公社的“公田”由公社农民来集体耕种,“公田”上的收获物就作为交给奴隶主贵族的一种赋税。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殷人七十而助”(《孟子·滕文公上》)的“助法”。这种助法,按照孟子的看法,就是画地面为井字形,分为九区;八区分配于八家之民,称曰“私田”;其中之一区,八家合力耕作,谓之“公田”。所以,孟子说:“助者,藉也”(《孟子·滕文公上》)。我国古代文献中的“藉”字应作“耤”,后来误作“籍”。“耤”即“借”字,“耤”(强迫)公社农民的力量来为自己耕种叫做“耤”,字从“耒”即表示其与农事有关。所以赵岐《孟子注》云:“藉,借也,借民力而耕公田之谓也。”郑玄注《礼记·王制》中的“公田藉而不税”时也说:“藉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美恶取于此,不税民之所自治也。”
其他重要法律制度
(一)法制指导思想;
商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在夏朝奉“天”罚罪法制观的基础上有进一步发展,更加强调“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
在这种天命观的影响下,商人十分迷信鬼神。商王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即“下帝”也称天子。
因此,执行占卜的神职人员——巫,史等,在商朝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王权神授观下,商朝的法律也都是一“天”与“神”的名义制定的。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语。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汝,罔有攸赦。”以天的名义对夏进行讨伐。
(二)法制概况;
《荀子·正名》中有“刑名从商”,这一论断从一侧面反映出商朝法制应该比较成熟了。
《左传·昭公六年》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与夏朝一样,它也是后继者为了纪念汤,而以汤来命名他们的法典。
除了《汤刑》外,还有《甘誓》 《盘庚》 《伊训》等篇章也都是商朝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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