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郑
明鄭係指中國南明至清初期間,以恢復明朝舊有領土為志的鄭氏政權。關於其創始時期,有以鄭芝竜為始者,也有以鄭成功為始者,該勢力後莅鄭經以迄鄭剋塽,刻劃了一個閩南海商集團及政治勢力的興起與崩潰。
鄭芝竜初肇軍事勢力時,明鄭不但控製海域,更造成“海舶不得鄭氏令旗者,不能來往”現象。1653年,鄭芝竜之子鄭成功受封延平郡王,建廈門為思明州,宗永歷為正朔,並自設知州及六官,且自鑄永歷通寶,至此鄭成功於廈門建立的明鄭政權擁有軍戶金融實權。之後,除了支撐南明帝業外,明鄭並在臺灣建立第一個漢人政權,立下了重要文化經濟基礎。
若以軍事專論明鄭,活動區域多在閩浙一帶的明鄭,軍事力量最大時候為1659年,以海軍為主的鄭軍有十餘萬人之多,曾循海道圍攻南京。1662年之前,延平郡王的軍政中樞都是在廈門,鄭成功攻下臺灣後將臺灣改名“東都”,鄭成功本人駐於熱蘭遮城,但他死後嗣位的鄭經仍以廈門為基地。次年(1663年),清軍聯合荷蘭戰艦攻打廈門,鄭經轉往臺灣。後來一度在三藩之亂時重占金門、廈門兩島,一度擁有福建七府。1680年,鄭經軍敗返臺,不久去世,由子鄭剋塽繼任。1683年,清朝以明鄭降將施琅為統帥攻打臺灣,在澎湖海戰擊敗由劉國軒統帥的鄭軍主力,鄭剋塽隨即投降。
背景
1644年,中國明朝滅亡,後金趁李自成起事等因素入主中國北京,建立清朝。因為清朝未立即進取華南,加上兵力不足、倡導“以漢製漢”等政策,中國南方各地漢人擁立具明朝宗室血統的南明政權。該政權共分別福王、唐王、魯王及桂王等南明四王,惟四王並不合作,造成勢力分歧。其中,出身海盜而被明朝招撫為官的鄭芝竜支持南明唐王,並於1644年-1645年間被南明封為平國公、南安伯及南安侯等重要爵位並身兼戶部、兵部、工部三部尚書。
初建
鄭芝竜崛起於海上,後接受明朝招安獲授海防官職,更堂而皇之經營海上事業、國際貿易。他的勢力影響到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營運,讓荷蘭人數度聯合其他勢力攻擊鄭芝竜,但鄭氏勢力仍持續擴張。其規模史載敘述形容:“凡海舶不得鄭氏令旗者,不能來往。每舶例入三千金,歲入千萬計,以此富敵國,自築城安平鎮”; “從此海氛頗息,通販洋貨,內客外商,皆用鄭氏旗號,無儆無虞,商賈有二十倍之利,芝竜盡以海利交通朝貴,寖以大顯”、“八閩以鄭氏為長城”,至此,明鄭勢力的通商範圍廣及:大泥、浡尼、占城、呂宋、魍港、北港、大員、平戶、長崎、孟買、萬丹、舊港、巴達維亞、麻六甲、柬埔寨、暹羅,據估計,明鄭兵力達20萬,擁有超過三千艘船的船隊,成為中國東南海洋世界的唯一強權。
思明六官
1646年,鄭芝竜依附中國北方清朝政權,惟其子鄭成功仍繼續支持南明政權。因兩次擊退清軍有功,鄭成功被南明桂王永歷帝敕封為延平郡王。1655年,因為永歷帝和鄭成功勢力相隔遙遠,永歷帝特準鄭成功設置六官及察言、承宣、審理等官方便施政,同時允許鄭任免各官,武官可達一品,文職可達六部主事。至此,鄭成功擁有閩浙部分轄土、民政、軍事等權。鄭成功每次拜封官員,都請朱術桂和明朝宗室在旁觀禮,以示尊重體製。鄭成功同時將廈門改名為思明州,並建造演武亭,以便鄭成功親自督察官兵操練。
1658年、1659年,擁有閩浙據點的鄭成功兩度攻擊清政權浙江舟山及金陵兩重要軍事據點,惟均未獲得决定性成功。
據臺
1661年3月1日,鄭成功北伐南京失敗,損兵折將,難以與清軍抗衡,於是决意進攻臺灣,最後於翌年陽歷2月1日攻下熱蘭遮城,將荷蘭人驅逐出臺灣,建立了臺灣歷史上第一個漢人政權。而該政權王位於1662年鄭成功去世後,傳鄭經、鄭剋塽二代後,至1683年被施琅打敗,降清為止。
西徵
明鄭除了擁有臺灣領土政權外,也於1673年-1680年間,以軍力占擁有中國閩南部分領土。
1673年,三藩之亂爆發,繼承鄭成功於臺灣建立政府體製的延平王鄭經,接受靖南王耿精忠請援,率軍由臺灣西渡福建。鄭經先調遣兵萬人、船百餘艘先行至廈門,耿軍派人往接。開始時,鄭經軍容不似鄭成功時代之壯盛,耿精忠一開始甚為輕視。但鄭經以廈門為根據地,陸續攻下漳州、泉州與潮州三府,進而攻下閩粵交接的重要據點惠州。鄭經於攻下多座城市,商請耿精忠如約撥船及地方安插兵士。耿精忠不答,雙方開始交惡。
1680年代始,廣東平南王尚之信、福建靖南王耿精忠相繼為清軍所平定,雲南平西王吳三桂亦死亡,明鄭勢力敗退僅能守住廈門。1680年,清將萬正色遣人遊說鄭軍水師副總督朱天貴(原為耿精忠部將)率艦300艘,將士2萬餘人降清,鄭經放棄廈門並率殘餘兵力回臺,至此,明鄭在中國閩南的勢力再度消失。
軍隊
明鄭軍隊是在鄭芝竜所創立的私人軍隊的基礎上間接發展出來的。鄭芝竜投降清朝後,鄭成功衹身逃往金門,號召若幹父親舊部,而後漸次擴張實力,並曾於中國南方發動過兩次所謂“北伐”。鄭成功在治軍上非常的嚴苛,對於怯戰者、畏戰者、貪污者、背叛者都是殺無赦,而且通常會株連全家。從1649年起至1661年未攻打臺灣前,鄭成功所誅殺的將吏就有75員,因此明鄭軍隊有“怯者不敢獨退,勇者不敢獨進,膽勇成列,心力俱齊”的描述,在與清軍的對陣當中,勝率極高,不過這樣的作風,也使得軍人攜眷投降風氣更盛。
1662年,鄭成功除固守金門數萬水師之外,親自率領約25,000名明鄭士兵攻打臺灣大員,打敗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部隊,展開對於臺灣的統治。
攻臺前
攻臺前的明鄭軍隊,主要使用福船,亦稱大船。這種船有如此的描述:“為樓三層,乘風衝擊,不可遏抑,其高若墉不可抑攻;其堅若鐵石,矢石不能貫,炬不可爇”。當時明鄭於中國東南沿海有着絶對的製海權,在海上以海盜模式對過往船舶“課稅”,沒有嚮明鄭繳交過路費的任何商船,幾乎不可能通行。
曾攻打過南京的明鄭軍隊於未據臺前,於1640年代大本營即駐於廈門,其編製為內司鎮(藩主直轄)前鎮、後鎮、一鎮、二鎮、三鎮、四鎮、五鎮、樓船鎮、左、右武衛營、左、右虎衛營、驍騎鎮《騎兵營》、神器營(炮兵營)、親丁鎮等。
據臺後
攻下臺灣的明鄭軍隊,隨鄭成功去世及喪失金廈據點後軍力大幅受損,除鄭經於閩南西徵所建立的軍隊外,以屯兵方式為主的臺灣明鄭時期軍隊約數萬名。並於臺灣如簡化成五軍戎政(五軍戎務)、總督軍務、管軍提督、將軍、親軍衛鎮、陸師鎮、水師鎮及監軍數部份。
1683年鄭氏王朝覆滅後,鄭軍將領與軍隊悉數被強迫內渡唐山,而據《欽命太保建平侯鄭造報官員兵民船衹總册》,最後防守臺灣的明鄭官兵共有3750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