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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国  国号:渤海 首都:上京龙泉府 (698年926年)   总朝代: 唐代

定安国(918年984年)

国君纪年姓名开端年份终结年份延续时间
突地稽突地稽 Tu Diji
李谨行李谨行 Li Jinhang682年
乞四比羽乞四比羽 Qi Sibiyu698年
乞乞仲象大仲象 Dae Jung-sang699年
渤海高王大祚荣 Da Zuorong698年719年22年
武王大武艺仁安大武艺 Da Wuyi720年737年18年
文王大钦茂大兴大钦茂 Da Qinmao738年794年57年
大元义大元义 Da Yuanyi793年794年2年
成王大华玙中兴大华玙 Da Huayu794年794年1年
康王大嵩璘正历大嵩璘 Da Shonglin795年809年15年
定王大元瑜永德大元瑜 Da Yuanyu810年812年3年
僖王大言义朱雀大言义 Da Yanyi813年817年5年
简王大明忠太始大明忠 Da Mingzhong818年818年1年
宣王大仁秀建兴大仁秀 Da Renxiu819年830年12年
大彝震咸和大彝震 Da Yizhen831年857年27年
大虔晃大虔晃 Da Qianhuang857年871年15年
大玄锡大玄锡 Da Xuanxi871年893年23年
大玮瑎大玮瑎 Da Weixie893年906年14年
大諲撰大諲撰 Da Yinzhuan906年926年21年
大光显大光显 Da Guangxian

  渤海国(公元698年~926年),是我国唐朝时期以粟末靺鞨族为主体建立,统治东北地区的地方民族政权。
  698年(武则天圣历元年),粟末首领大祚荣在东牟山(今吉林敦化)建立震国,自立为震国王。705年归附唐朝。713年(唐先天二年),唐玄宗册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统辖忽汗州,加授忽汗州都督。从此,粟末靺鞨(Mòhé)政权以“渤海”为号,渤海正式成为唐朝版图内的一个享有自治权的羁縻(Jīmí)州。762年,唐廷诏令渤海为国,以大钦茂为王。
  首都初驻旧国(今吉林敦化),742年迁至中京显德府(今吉林和龙),755年迁至上京龙泉府(今黑龙江宁安),785年再迁东京龙原府(今吉林珲春),794年复迁上京龙泉府。
  渤海国于926年(辽太祖天显元年)为辽国所灭,传国十五世,历时229年。
  
  【渤海国概况】
  
  渤海国的建立,对于东北地区的开发以及东北各族和汉族的融合,都有推动作用。渤海国在长达二百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全面效法唐朝封建文明,依靠渤海人的聪明智慧和勤劳勇敢,繁育了发达的民族经济和灿烂的渤海文化,促进了东北边陲的进一步开发,丰富了中华大统一的历史涵量。创造了“海东盛国”的辉煌。 
  渤海国在政治上接受唐朝的封号和官职,成为唐廷藩臣。此后历世诸王继位都经唐廷的册立,终唐之世遣使朝唐一百数十次。其间除大武艺之世一度与唐发生军事冲突外,对唐始终和好。采用唐朝的政治军事制度。受中原先进生产技术的影响,社会经济显著发展,同内地贸易岁岁不绝。从诗人温庭筠《送渤海王子归本国》的著名诗篇也可以看出,渤海与唐的亲密关系。诗中说:“疆里虽重海,车书本一家。盛勋归故国,佳句在中华。定界分秋涨,开帆到曙霞。九门风月好,回首是天涯。”
  渤海国的疆域,初限于靺鞨的部分故地,至第10代宣王大仁秀时大体上在今东北大部、朝鲜半岛北部及俄国沿日本海的部分地区等广大地域。渤海全盛时期,以吉林为中心,其疆域北至黑龙江中下游两岸,鞑靼海峡沿岸及库页岛,东至日本海,西到吉林与内蒙古交界的白城、大安附近,南至朝鲜之咸兴附近。设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一百三十余县。是当时东北地区幅员辽阔的诸侯强国。
  渤海是以粟末靺鞨为主体并有高句丽、汉族、突厥、契丹、室韦等民族在内的多民族政权。建国初期有编户十余万,人口数十万,后期人口逐渐增至三百万左右。从而获得了“海东盛国”的称誉。 
  在中原文明的强有力影响下,渤海政权迅速完成了封建化的进程,各项制度仿效唐朝。渤海政权仿效唐朝典章制度,在渤海建立三省六部,确定五京,推行京、府、州、县的郡县制度,军事上也仿唐十六卫制,有法律监狱等。社会经济有了显著的发展和进步,农业已成为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各项手工业的生产也达到了较高的水平,涌现出一批新兴城市,其中上京城,形制模仿长安,在当时已经超过隆州府成为东北最大城市。交通相当发达,同内地的“就市交易” 及互市岁岁不绝,与日本的海上贸易也相当活跃。
  文化教育也有很大发展。渤海国在文化教育方面也学习唐朝,将中原的儒学文化作为其教育的主要内容。渤海不断派遣诸生到长安太学“习识古今制度”,使用汉字。不少人在唐朝参加科举考试,有的考中进士。他们之中很多人,后来在渤海政府担任要职,大力传播中原文化。在五京周围等发达区域,以中原教育为模式,自上而下地建立了较为系统的教育体制。儒学、宗教、文学、音乐、歌舞、绘画、雕塑以及科学技术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涌现出一批著名学者、文学家、艺术家、航海家。
  
  【渤海国历史】
  
  粟末靺鞨
  渤海国创始人是粟末靺鞨首领大祚荣,以隋末唐初先后迁居今辽宁省朝阳地区的两批粟末靺鞨人和相当比例辽东汉人为基础。后来,部分高句丽的遗民,以及靺鞨伯咄、安车骨、号室等部的遗民都归顺渤海,也成了渤海国的主要居民。他们在长期共同劳动和生活过程中,逐渐凝聚成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史称之为渤海人。渤海又在发展进程中,用武力征服了黑水靺鞨的虞娄、拂涅、铁利、越喜等部,并把他们纳入自己的行政管辖下;但这些部族,直到渤海国灭亡,始终保持着原有的称号,未成为渤海共同体的成员。
  渤海国的建立,是粟末靺鞨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高句丽和唐朝对粟末靺鞨的影响与民族压迫,起了加速其建立的作用。
  靺鞨族至唐初,众多的部落结成了粟末靺鞨和黑水靺鞨两个部落联盟,如果没有外来影响,他们也会随着自身内部的发展进入文明社会。然而就在这两个部落联盟形成的前后,发生了两件促进粟末靺鞨历史发展的事件:一是前述突地稽等八部不愿屈服于高句丽,在隋末迁居到柳城地区;二是由于靺鞨自勿吉时期以来与高句丽争战不息,粟末靺鞨未迁走的居民被处于鼎盛时期的高句丽征服,被迫臣附于高句丽,在唐朝与高句丽的战争中,他们大多又被高句丽贵族调到辽东地区与唐军作战,这样一来,这些粟末靺鞨人不仅直接受着高句丽国的封建统治,而且又与这一地区封建制已有一定发展的居民错居杂处,公元668年(唐总章元年)高句丽国灭亡后,他们又被唐朝迁到营州(今辽宁朝阳)地区居住。营州地区是隋唐时代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地近长城,是边塞内外汉族与东北各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集中交流地。
  粟末靺鞨人迁居到这里后,在诸多先进因素强烈影响下,社会获得迅速发展。以先迁来的厥稽等八部为例,他们迁到这里后,很快喜欢上汉族的“冠带”等风俗习惯,加上常常因为助唐作战受到了优厚赏赐,在高句丽国灭亡前,已经以“财力雄边”,为东北各少数民族“所惮”,各部已拥有众多奴仆。大祚荣一支虽迁居到这里较晚,但至其“东奔”前也已在这里生活了近30年,,而且在此之前,他们早在高句丽封建统治下过了半个世纪左右,这些事实说明,迁到今辽阳地区的粟末靺鞨,社会内部已有了阶级划分。用阶级社会的一套机制来调整各阶级的关系,保护私有者的利益,已成了粟末靺鞨新兴贵族急待着手解决的问题。
  营州之乱和靺鞨东奔
  公元696年(唐万岁通天元年),契丹首领李尽忠等杀营州都督赵文翙叛唐,为粟末靺鞨新贵族提供了创建民族政权的时机。发生这一变故,主要是赵文翙等依仗手中权势,对东北诸少数民族的剥削和民族压迫越来越重,激起各族人民极大不满,李尽忠等借机起事。居住在营州的粟末靺鞨人加入了反唐行列。
  事发后,武则天派曹仁师统率大军前去镇压,大祚荣的父亲乞乞仲象和另外一位首领乞四比羽率所部渡过辽水东逃。
  唐朝为瓦解东北少数民族的反唐联盟,在对契丹实行武力围剿的同时,对粟末靺鞨采用了招抚政策,封乞四比羽为许国公,乞乞仲象为震国公。乞四比羽不相信唐朝有此诚意,拒不受命,结果被唐朝追兵所击斩。此时乞乞仲象在奔亡中病故,大祚荣代父而起,率所部继续东逃,降唐的契丹大将李楷固紧追不舍,至天门岭(今吉林省境哈达岭)处,善于用兵的大祚荣,借助天门岭的复杂地形,“合高丽、靺鞨之众”(中国古代史书把高句丽简称为高丽),大败唐军,李楷固脱身败还。
  
  大祚荣建立靺鞨国
  公元698年(唐圣历元年),突厥入寇唐朝妫州、檀州、定州、赵州等地(今河北省中西部),契丹与奚又依附于突厥,于是中原通往东北的道路被阻隔。大祚荣审时度势,在今吉林省敦化县敖东城建立靺鞨政权,以武则天封其父为震国公之“震国”作为国号,自称震国王。
  接受招慰和册封
  震国建立后不久,唐中宗复位,派恃御史张行岌招慰大祚荣,大祚荣即遣子入侍,臣属于唐。唐睿宗李旦即位后,于公元713年(唐先天二年)遣郎将崔忻摄鸿沪卿往祚荣所处,拜其为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并且以其所统为忽汗州,加授忽汗州都督。大祚荣随即去靺鞨号,同时以“渤海郡王”的“渤海”取代“震”为国号。从此,渤海作为国号和族称,见于史书。
  渤海国是一个具有二重性的政权,它既是粟末靺鞨为主联合少量高句丽等遗民建立的一个边疆少数民族王国政权,同时又是唐王朝管辖下的一个羁縻州。这二重性突出地体现在以下三点上:其一,每世渤海王的更迭,虽皆由大氏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的方式,但均需得到唐王朝的认可,接到册封后才算合法,否则只能称“权知国务”、“知国务”;其二,唐王朝在册封新继立国王的同时,必任命其为忽汗州都督府都督,即继立者要同时接受唐王朝地方官的任命;其三,渤海国有向唐朝贡的义务,史载渤海向唐朝贡凡140余次,朝后梁、后唐10次。
  历史发展
  经过大祚荣开创,大武艺“斥大土宇”和大仁秀“开大境宇”,渤海有一个连成一片的广大区域。疆域东临日本海;西至吉林省乾安、长岭和双辽县一带与契丹相接;南至朝鲜德源附近的龙兴江(泥河),北边西起今黑龙江省依兰县境,东向约沿七星河或挠力河越乌苏里江,再顺比金河至日本海;西南约东起朝鲜孟山附近,越大同江后在价川附近再过清川江,在义州北越鸭绿江,过辽宁省丹东市北,再经抚顺市与新宾满族自治县间、开原县与昌图县间,达于双辽县境。渤海王城,也是忽汗州都督府府治所在,初在敖东城,后几线迁徙,在第五世王大华屿时迁还上京忽汗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此后未再变动。渤海人以辛勤劳动,发展和创造了繁荣的经济与光辉灿烂的文化,对古代东北地区的开拓和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灭亡
  辽国皇帝耶律阿保机,于926年灭亡渤海国,改渤海国为东丹国,任长子耶律倍为东丹国王。982年,辽直辖之,东丹国灭亡。
  渤海亡后,其中心地区几成无人之境。原因有二:一是很多渤海人不愿接受契丹人统治,大批外逃;二是契丹为易于控制,强迁渤海人于它地。外逃的主要是亡入高丽、女真和中原地区,有十几万渤海人亡入高丽,逐渐融合于高丽族中。
  契丹强迫渤海人迁离故土,有两次:一在阿保机攻下扶余府和龙泉府后,将渤海大氏王族和战争中俘获的军民迁到巴林左旗;二是928年东丹国都南迁,大批渤海人同被迁至辽东。经过这两次大迁徒,渤海5京15府的居民大多数不在原住地,大体为:上京龙泉府民一部分被迁到巴林左旗,大部分徒居今辽宁省辽阳市;中京显德府民少数远移至老哈河流域,多数被分散在今沈阳市与辽阳市一带;东京龙原府民被迁到今辽宁省凤城县;南京南海府民被移居今海城市;西京鸭禄府被俘者被迁到巴林左旗南;扶余府被俘者被迁至巴林左旗西;鄚颉府民部分迁到今辽宁省昌图县;定理、安边二府居民被南徙今沈阳市北;率宾府部分居民被分别迁往辽宁省盖县和北镇县境;东平府民被分散至辽宁省新民、开原、康平县一带;铁利府部分居民被迁至巴林左旗西北和今西拉木伦河附近、长春市北、沈阳市西南的浑河北;怀远和安远二府民被移居今铁岭市及辽河上游地区、吉林省浑江市北。迁至上述地区的渤海人户,9.4万余户,47万余人。
  除了外逃和被强迫迁离故土的外,尚有2万户10万口渤海人留居故地。
  1114年女真首领阿骨打起兵反辽后,将渤海人能为兵者编为“渤海军”共8猛安,并住在今辽阳市一带的五千余户渤海人及3万“胜兵”,转移到山东戍守。1145年金熙宗完颜亶罢渤海猛安谋克承袭之制,由女真人管理。1177年金世宗完颜雍禁渤海男女婚娶沿用旧俗。渤海人逐渐与女真人融合,在金亡以后,大多融合于汉族。
  渤海国简史
  渤海国(698年~926年),由粟末靺鞨(音:mòhé)首领大祚荣所建立,初名“震国”,其民族主体为粟末靺鞨,但也有少量高句丽的遗民。渤海王国按唐朝的行政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五京政权体系。
  公元713年,大祚荣接受唐朝的册封,获渤海郡王的封号,并领忽汗州都督,遂改震国为渤海国。渤海国是一个具有二重性的政权,它既是以粟末靺鞨为主联合少量高句丽等遗民建立的一个王国政权,同时又是唐朝管辖下的一个羁縻州府即忽汗州都督府。
  渤海王国的繁荣和强大在公元9世纪上半叶达到鼎盛时期。它占领了北至黑龙江,西至中国东北中南部开元的广大地区,并同突厥和日本建立了外交关系。
  渤海国与契丹早有嫌隙,渤海国衰落,契丹即取回失地。辽天赞四年(925年),契丹耶律阿保机率军征伐渤海国。同年十二月,契丹兵围渤海重镇扶馀城(今吉林农安境内)。辽天显元年(926年)正月,契丹军攻占扶馀城。随後,阿保机分兵攻略渤海之地。契丹军主力进逼渤海都城忽汗城(今黑龙江宁安西南东京城),乘夜围城。渤海国王大諲撰开城投降。渤海军残部和边远地区的反抗也相继被契丹军平定。契丹灭渤海,“得地五千里,兵数十万”。
  其国内的人口绝大多数被契丹人建立的辽国迁移到中国东北的各地,有小部分南逃到王氏高丽,这些人大多在随后的辽征高丽的战争后被带回辽国。
  渤海国全境纳入契丹版图。从这一点而言,渤海人主要已经融合入以汉族为主的中国各民族中,与现代朝鲜民族没有任何渊源关系。
  
  【政治经济】
  
  政治制度
  渤海政治制度,是以国王为核心的君主集权制。由于这个王国政权又是唐王朝的一个边疆地区的羁縻州,如前所述,所反映到其政治制度上就出现:一方面,国王是渤海人的最高主宰者,独揽一切大权,实行个人专断;王位采用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军政要职大多由大、高、乌、杨、李等望族担任;另一方面,新继王位者又必须得到唐朝廷诏册后才算合法,渤海国王要接受唐边州都督或节度使的押领,唐朝还派人为“长史”到其地监领。在这一政治制度下,其行政建置和职官,既有相同于唐一般地方的府、州、县区划和相应的官吏设置,又有不同于一般地方政权的各种机构。这就是,为辅佐国王统治,设有三省、六部,十二司、一台、七寺、一院、一监、一局等比照唐中央政权的办事机构;在一些政治、经济中心和军事要地的府,仿唐五京之制设上、中、东、南、西五京。上京设在王城所在的龙泉府,中京置于早期都城所在的显德府,东京立于一度为王城的龙原府,南京在靠近新罗边境的南海府,西京在“朝贡道”上的鸭绿府。渤海凡有15府、62州、100余县。
  经济形态
  渤海成员来源于处在不同发展阶段,从事不同类型生产的部落或民族,因而渤海区内经济发展水平,一开始就存在不平衡。这一状况,在渤海国存在的200多年里,未得到根本改变。大体说来,以其上京所在的今牡丹江中游地区为界,在它以西、以南地区为夫余、高句丽和沃沮故地及靺鞨族的南部,已是以农业为主的地区,经济、文化发达;以东和东北部地区,是被兼并的黑水靺鞨、虞娄、越喜、拂涅、铁利等部所在,尚处在渔猎经济发展阶段。存在这一差异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地形、气候、资源等自然条件不一致所造成的。
  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反映在生产领域是社会生产的多样化,《新唐书·渤海传》记载:“俗所贵者,曰太白山之菟,南海之昆布,栅城之豉,扶余之鹿,鄚颉之豕,率宾之马,显州之布,沃州之绵,龙州之紬,位城之铁,卢城之稻,湄沱湖之鲫。果有九(丸)都之李,乐游之梨。”可见,渤海区域内社会生产门类十分齐全,除了渔猎业外,当时中原地区具有的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莫不有之。以下通过对各门类生产的简略介绍,来说明其社会生产发展的大致状况。农业生产,已普遍采用铁制工具。他们使用的铁镰、铁铧、铁锸和铁铲等,在今吉林省敦化县、黑龙江省宁安县及绥芬河流域等地的渤海遗址中皆有发现。上京龙泉府遗址出土的铁铧为生铁铸造,长36厘米、重近4.5公斤,说明渤海人翻土已由靺鞨时代“田耦以耕”,发展为由畜力牵引。农作物品种也增多了,不仅有粟、麦、穄和葵菜,而且有了水稻、豆类、荞麦、大麻、苘麻和大蒜等,同时也有李、梨等水果。值得指出的是著名的“卢城之稻”,它表明渤海人在1000多年以前,已成功地把水稻栽培引种到北纬43度附近及其以北地区。仅此,足见其农业生产比靺鞨时代有了长足发展。
  渤海人普遍养猪,也饲养马、牛等大牲畜。猪以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一带(鄚颉),马以今绥芬河流域(率宾)的最为名贵。马是与中原地区贸易的重要商品,当时李正己所统今山东半岛,“货市渤海名马,岁岁不绝”。
  手工业有纺织、铜铁冶炼、金银品制作、陶瓷和造船等行业。纺织品有布、绵、紬,原料是麻和蚕丝,产地主要在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县附近地区(显州)、朝鲜咸镜南道(沃州)和牡丹江中游(龙州)。据辽灭渤海后东丹每年要向辽贡粗布15万匹这一事实,知渤海地区的纺织业是相当发达的。铜的冶炼和制作也有一定规模。炼出的铜除用于制作生活用的各种器皿和装饰品外,还把大批熟铜运到今山东半岛(淄青)出卖。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以南的哈尔巴岭一带和东宁县大城子地区,是铜冶的主要地。铁的产地主要在中京显德府,显州位城县的铁最著名。已经发现的渤海时代的铁制品已近50种。渤海人也能制作金银制品。和龙县北大地、宁安县上京、敦化县六顶山等处渤海遗址,出土的金银制品有金带、金饰件、金钏、金耳珰以及大量鎏金器物和银钗等。814年(唐元和九年),他们曾向唐献金、银佛像各一。陶瓷制品近十几年在渤海遗址中出土很多。陶器有碗、钵、罐、碟、盘、瓶、缸、杯等,并发现了许多釉陶和质地优良的三彩陶。瓷器残片。在宁安、敦化及今俄国乌苏里斯克(双城子)等地的渤海遗址中,皆有发现。另外,60年代初在渤海上京故城南的今杏山乡,发现了大片渤海砖瓦窑群废墟,1980年探明有20余座。
  渔猎和采集在渤海社会内仍占有一定地位。从事渔猎的,主要是越喜、铁利、拂 涅、虞娄等部的居民。见于史载的贵重渔猎品有貂、虎、豹、熊、罴、鹿、鹰、鲸鲵鱼、鲻鱼、乾文鱼等。采集品种类也很多,贵重的有人参、白附子和松子等,这些多是用于纳贡和交换的。
  
  【渤海都城】
  
  四易都城
  
  渤海国曾四易都城(府治),初驻敖东城;不久迁至中京显德府;755年(唐天宝十四年),迁至上京龙泉府;785年(唐贞元元年),再迁东京龙原府;794年(唐贞元十年),复迁上京龙泉府。
  698年-742年,旧国(今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城)
  742年-755年,中京显德府(今吉林省和龙市西古城)
  755年-785年,上京龙泉府(今黑龙江省宁安市渤海镇)
  785年-794年,东京龙原府(今吉林省珲春市八连城)
  794年-926年,上京龙泉府(今黑龙江省宁安市渤海镇)
  敖东城:渤海国初期都城,在今吉林省敦化市东南角,临牡丹江,是其建国初之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唐代以靺鞨族粟末部为主体,结合少量高句丽人于圣历元年(698 年)建立震国。唐先天二年(713年),大祚荣受唐封为“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仍以其所统治地为忽汗州,加授”忽汗州都督”,始称渤海,定都于此。
  上京龙泉府:从公元755年开始渤海国三世王大钦茂自中京迁至上京为国都达160多年。它代表着渤海人创造的“海东盛国”的灿烂文明,这是最早经清末学者曹廷杰所考定的。城分内、外和宫城三部分。
  
  渤海五京
  
  762年渤海国王大钦茂以唐为模式,建立渤海五京。
  上京龙泉府:今黑龙江省宁安市渤海镇
  中京显德府:今吉林省和龙市西古城
  东京龙原府:今吉林省珲春市八连城
  西京鸭绿府:今吉林省临江市
  南京南海府:今朝鲜咸镜南道北青郡
  
  【君主列表】
  高王 大祚荣(698年-718年)
  武王 大武艺(718年-737年)
  文王 大钦茂(737年-793年)
  废王 大元义(793年-794年)
  成王 大华璵(794年)
  康王 大嵩璘(794年-808年)
  定王 大元瑜(808年-812年)
  僖王 大言义(812年-817年)
  简王 大明忠(817年-818年)
  宣王 大仁秀(818年-830年)
  大彝震(830年-857年)
  大虔晃(857年-871年)
  大玄锡(871年-895年)
  大玮瑎(895年-907年)
  大諲撰(907年-926年)
  
  【历史归属】
  
  渤海是我国东北古老的民族之一,很早就活动于我国东北地区。渤海民族属于我国东北古老的民族肃慎族系中的靺鞨族,建国后又融入了相当比例的汉人、高句丽人等,从而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渤海族。渤海民族政权建立后,就与唐王朝保持着册封与朝贡的藩属关系。是唐王朝属下的地方民族政权。其根据是:
  1、开国伊始,渤海就接受唐王朝的册封,承认是唐王朝属下的地方民族政权。
  唐中宗即位,遣侍御使张行岌招慰之,大祚荣遣子入侍。唐玄宗先天二年(713年),派遣使臣崔忻册大祚荣为渤海郡王,忽汗州都督。“自是始去靺鞨号,专称渤海”。唐朝承认渤海政权并与其建立了藩属关系。崔忻回程路经旅顺黄金山时,在山麓凿井两口,并刻石提名:“敕持节宣劳靺鞨使,鸿胪卿崔忻井两口,永为记验。开元二年五月十七日。”此石刻是唐朝册封大祚荣,渤海民族政权隶属唐王朝管辖的实物见证。渤海立国229年,传15代王,每代王都主动派使臣去中原王朝朝贡,接受中原王朝的册封。渤海的中央、地方的政治制度完全仿照唐朝制度,始终与唐王朝保持密切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接受册封,就是表示渤海承认其臣属于唐王朝,是唐王朝属下的臣子。
  2、中原王朝派节度使行使管辖权。
  《旧唐书·地理志》:“平卢节度使,镇抚室韦,统平卢、卢龙二军”。
  3、渤海政权派遣质子入朝宿卫。
  据《册府元龟》卷974记载,开元六年(718),靺鞨渤海郡王大祚荣遣其男述艺来朝,唐朝授怀化行左卫大将军、员外郎、置留宿卫。渤海各代王子、王弟都先后前来唐朝,入朝宿卫。以恪尽臣子对皇上的忠心。
  4、渤海政权遣使向唐朝献贡。
  渤海每年向唐王朝朝贡,唐王朝让户部掌管靺鞨之贡献。《大唐六典》卷3《尚书户部》:“郎中、员外郎,掌领天下州县户口之事,远夷则控契丹、奚、靺鞨、室韦之贡焉”。开元七年(719年)八月,“大拂涅靺鞨遣使献鲸鲵鱼睛、貂鼠皮、白兔、猫皮。” 此后每年都定期或不定期向唐朝贡。以尽藩属之责。进献的方物有鹰、马、海豹皮、乾文鱼、玛瑙杯、昆布、人参、朝霞绸、鱼牙绸、牛黄、金银、金银佛像、白附子、虎皮等。
  5、渤海有协助唐朝出兵征讨的义务。
  《册府元龟》卷986记载,唐玄宗开元八年(720年),遣左骁卫郎将摄郎中张越使于靺鞨,以奚及契丹背恩义讨之。穆宗敕渤海王子:“举国内属,遣子来朝。祗命奉章,礼无违者。夫入修职贡,出锡爵秩,兹惟旧典,举而行之。”说明唐王朝对渤海国恪尽臣子之责是满意的。同时也说明渤海是唐王朝属下的地方民族政权,它与唐王朝的关系是藩属关系。
  【渤海政权种属问题】
  关于渤海的建国者及主体民族的族属,目前国内外史学界有以下几种看法:一是认为渤海属高句丽族,而高句丽属朝鲜史的范围,渤海史应放在朝鲜史范围内。南、北朝鲜的学者李龙范、朴荣海、及日本的白鸟库吉持这一观点。二是认为渤海的建国者与主体民族为女真人,日本稻叶岩吉持这种观点。三是认为大祚荣为靺鞨白山部人,白山部曾依附于高句丽政权,日本的和田清、津田左右吉持此种观点。四是认为大祚荣及主体民族为粟末靺鞨人,李殿福、孙玉良等持这种观点。
  我同意第四种看法,即渤海的建国者大祚荣及主体民族为粟末靺鞨人,其理由如下:
  1、根据中国史书《隋书》、《旧唐书》、《新唐书》等记载,渤海的建国者大祚荣及主体民族为粟末靺鞨。
  《隋书·靺鞨传》:“靺鞨,在高丽之北,邑落俱有酋长,不相总一。凡有七种:其一号粟末部,与高丽相接,胜兵数千,多骁武,每寇高丽中”。《隋书》是中国较早记载靺鞨的官修史书,有相当的可信度。从中可知:粟末部为靺鞨的七部之一,独立于高句丽政权之外,并常与高句丽发生争斗,说明它与高句丽不是同一族属。《新唐书·渤海传》:“渤海,本粟末靺鞨附高丽者,姓大氏。高丽灭,率众保挹娄之东牟山。地直营州东二千里”。“万岁通天中,契丹尽忠杀营州都督赵岁羽反,有舍利乞乞仲象者与靺鞨乞四比羽及高丽余种东走,渡辽水,保太白山之东北,阻奥娄河,树壁自固。武后封乞四比羽为许国公,乞乞仲象为震国公……是时,仲象已死,其子祚荣引残痍遁去……。祚荣即并比羽之众,恃荒远,乃建国,自号震国王”。根据以上记载可知:⑴粟末部后来依附于高句丽;⑵高句丽灭亡后,以渤海粟末部为主的大氏一族,率众到东牟山。其首领为靺鞨人乞乞仲象与乞四比羽。上文中的“舍利乞乞仲象”,舍利是北方民族中的官称。据《辽史·国语解》:“舍利,契丹豪民要裹头巾者,纳牛驼十头,马百匹,乃给官名曰舍利”。⑶舍利乞乞仲象死后,其子大祚荣联合乞四比羽,建立渤海国。《旧唐书·渤海靺鞨传》也记载:“祚荣骁勇善用兵,靺鞨之众及高丽余烬稍稍归之,圣历中,自立为震国王”。以上都说明大祚荣是靺鞨人,他率领靺鞨之众建立了渤海国。也有一部分亡国后的高句丽遗民进入渤海国中,但其主体民族与统治民族为粟末靺鞨。
  2、关于《旧唐书·渤海靺鞨传》中“渤海靺鞨大祚荣者,本高丽别种”之说辩误。
  有些学者根据别种一词,就认为大祚荣是高句丽人,“而别种两字纯属多余”。我认为别种二字正透露了大祚荣族属的真实信息。别种为另一种类,即不属高句丽同一种类之意。把这段话联系起来看,大祚荣为渤海靺鞨人,是高句丽别种。为什么这段话会出现前后矛盾的现象,据《旧唐书·靺鞨传》、《唐会要》等书记载,“其白山部,素附于高丽,因收平壤之后,部众多入中国。汨咄、安居骨、号室等部,亦因高句丽破后奔散微弱,后无闻焉,纵有遗人,并为渤海编户”。可知,靺鞨各部曾依附于高句丽,当然属高句丽的别种,别种在这里为别部之意。但是,在高句丽灭亡后,他们都先后成为渤海编户。这就是渤海靺鞨大祚荣,本高丽别种的内在原因。既然是依附于高句丽别种的靺鞨人,就谈不上渤海的始祖是高句丽人了。渤海的始祖是高句丽人,纯属牵强附会。正确的说法是,渤海始祖大祚荣是依附于高句丽的靺鞨人。而依附于高句丽的其他各部靺鞨人,也“并为渤海编户”,成为渤海建国的主体民族。
  3、根据外国史书的记载,大祚荣及渤海主体民族为粟末靺鞨。
  日本史书《类聚国史》载:“天皇二年(698年),大祚荣始建渤海国,其国延袤二千里,无州县馆驿,处处有村里,皆靺鞨部落。其百姓者靺鞨多,土人少,皆以土人为村长”。上面文中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大祚荣所建渤海国,皆“靺鞨部落”,即主体民族为靺鞨人。这里的“皆”为都、全部之意。文中的“靺鞨多,土人少”也说明渤海国以靺鞨为主。二是担任渤海国职官的,多为靺鞨人。即文中的“其百姓者,靺鞨多,土人少”。百姓,史书中解释为百官之意。在《诗·小雅》郑玄笺中为:“百姓,百官族姓也”。在奴隶社会中,有姓氏的只有官吏、奴隶主与平民,因此“百姓”即为“百官”之意。文中的“土人”应作何解释,史界看法不一,有人认为土人即当地人,为高句丽人,渤海皆以高句丽人为村长。但是用高句丽的遗民统治靺鞨人,即用亡国后的遗民管理占统治地位的民族,在历史上不曾见。如辽金元史上的契丹部落、女真的猛安谋克、元的蒙古部落都是以本族人治理本族人,还未见到用契丹遗民统治女真猛安谋克,或用女真遗民统领蒙古部族的现象。“土人”即便是高句丽人,也只能以高句丽遗民统领高句丽遗民,而不能统领靺鞨人。更不可能用少数高句丽土人统治绝大多数的靺鞨人。村长为地方上最基层的官员,即便用高句丽土人为村长,在村之上还有镇、邑落、城、县、州、府乃至中央政权机构,上述这些机构中的官员以渤海人为主,因此在渤海国中占统治地位的仍是渤海人,但不排除也有少数高句丽遗民担任中央或地方的官员。又据高丽史籍《三国遗事》卷一《靺鞨渤海》条引《通典》:“渤海本粟末靺鞨,至其酋祚荣立国,自号震旦。先天中,始去靺鞨号,专称渤海”。上文中明确指出渤海原本为粟末靺鞨,大祚荣为粟末靺鞨之酋长,建国后才专称渤海。高丽史籍《三国遗事》为高丽人所撰,说明高丽人中也有人坚持渤海人即粟末靺鞨这一观点。
  4、判定一个民族及族属的依据,是从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共同的习俗、共同的心理素质等几个方面综合判定,而不能仅仅依据是否双方曾有过隶属关系来判定。有的学者依据粟末靺鞨曾臣属高句丽王朝,据此认为渤海国应为高句丽继承国,并属同一族属。这种看法是片面的,不正确的。
  一个民族曾依附或隶属于另一个民族政权,这在历史上是常有的现象。例如契丹族曾隶属于唐王朝,女真族曾隶属于辽王朝,蒙古族曾隶属于辽金王朝及清王朝,满族曾隶属于明王朝。但是,不能据此就认为契丹与汉族为同一族属,女真与契丹为同一族属,蒙古与女真、满族为同一族属,满族与汉族为同一族属。靺鞨曾依附于高句丽,见于《旧唐书》与《新唐书》等史籍中。《旧唐书·靺鞨传》记载:“其国凡为数十部,各有酋帅,或附于高丽,或臣于突厥……其白山部,素附于高丽,因收平壤之后,部众多入中国。汨咄、安居骨、号室等部,亦因高丽破后奔散微弱,后无闻焉,纵有遗人,并为渤海编户。”而《新唐书·渤海传》则记载:“渤海,本粟末靺鞨附高丽者,姓大氏。高丽灭,率众保挹娄之东牟山,地直营州东二千里。”上述史料是说渤海白山部、粟末部曾附于高(句)丽。但是与上述史料记载不同的是《新唐书·李谨行传》与《册府元龟·外臣部》:“李谨行,靺鞨人,父突地稽,部酋长也。隋末,率其属千余内附。居营州。授金紫光禄大夫,辽西太守,武德初,奉朝贡,以其部为燕州。”。李谨行,唐麟德年间,历迁营州都督,因征战有功,曾授予他为镇国大将军,行右卫将军,封燕国公。乾封元年(公元666年),唐发兵征高句丽,“左监门将军李谨行殿而行”。可知,突地稽率领下的粟末靺鞨,于隋开皇九年(589)南迁内属,并没有“附于高句丽”。因此,高句丽亡后,这支粟末靺鞨得以保全、发展、壮大。李谨行并率兵参加了征伐高句丽的战争。这支粟末靺鞨人,成为渤海建国的主要力量。
  5.《金史·本纪第一》清楚记载了渤海国的粟末靺鞨属性。
  粟末靺鞨始附高丽,姓大氏。李绩破高丽,粟末靺鞨保东牟山。后为渤海,称王,传十余世。有文字、礼乐、官府、制度。有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
  
  【中学历史教科书中的渤海国】
  
  《中国历史》七年级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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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单元 繁荣与开放的社会(隋唐)
  第5课 “和同为一家”
  隋唐时期,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得到空前发展。在辽阔的土地上,生活着许多民族。有的民族虽建立地方政权,但与中原王朝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唐朝政府在边疆地区设置机构,加强管辖。如唐太宗和武则天,在今新疆地区先后设立了管辖西域的最高行政和军事机构。
  ★“车书本一家”
  隋唐时期,我国东北的松花江、黑龙江流域,生活着靺鞨(Mòhé)族。他们骁勇强悍,能歌善舞。7世纪末,靺鞨族的一支粟末靺鞨统一各部,建立起政权。后来唐玄宗在那里设州,以其首领为都督,封渤海郡王。从此,粟末靺鞨政权以“渤海”为号。渤海受封后,面积不断扩大,人口增多,与内地贸易往来频繁,经济文化水平较高,有“海东盛国”之称。
  渤海政权经常派贵族子弟到长安学习,唐文化在渤海得到大力传播。一位渤海王子来长安学习,他的文采博得了中原文人的好评①。渤海都城上京是模仿长安建造的,街坊整齐,宫殿庙宇宏伟。渤海还仿照唐朝制度,在地方设府、州、县。农业生产采用中原先进技术,水稻产量大增。他们仿唐三彩制造的陶器,称为“渤海三彩”。为了方便贸易,唐朝在山东半岛设渤海馆,专门接待渤海商人和使者。
  ①唐朝诗人温庭筠曾写《送渤海王子归本国》。诗中写的“车书本一家”,意思是渤海与唐原本是车同轨、书同文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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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历史教科书中的渤海国]
  中学历史教科书中的渤海国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第四章 封建社会的繁荣——隋唐
  第六节 隋唐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隋唐时期,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北方的突厥、回纥、靺鞨,西南的吐蕃、南诏等先后建立政权,开发了祖国边疆地区;交通的发达使中原和边疆往来密切,促进了边疆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原王朝的统治者,尤其是唐朝前期的统治者,推行较为开明的民族政策,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设立机构,加强了中央王朝对各民族地区的管辖,汉族与边疆民族的交往空前频繁。唐朝前期的疆域,东到大海,西达咸海,东北至外兴安岭、库页岛一带,南及南海。
  ★ 靺鞨和渤海国
  靺鞨分布于黑龙江、松花江流域,主要以渔牧为生。7世纪中期以后,靺鞨的黑水和粟末两部强大起来。8世纪前期,唐朝在黑水靺鞨地区设置都督府,任命其首领作都督。黑水靺鞨地区正式划入唐朝版图。
  粟末靺鞨受中原封建文化影响较大。7世纪末,粟末部首领大祚荣建立政权。开元初,唐玄宗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统辖忽汗州,加授忽汗州都督。从此,粟末靺鞨以渤海为号。渤海也正式划入唐朝版图。
  渤海仿照唐朝实行州县制。农业采用中原先进技术,水稻产量高,质量好。手工业以纺织为主,向唐进贡的“鱼牙绸”“朝霞绸”,相当精美。渤海与唐朝贸易频繁,唐在登州设渤海馆,专门接待渤海使者和商人。
  练习题
  唐朝在粟末靺鞨设立的管辖机构是( )
  A.安西都护府 B.瀚海都督府 C.黑水都督府 D.忽汗州都督府
  
  【《渤海国史》】
  
  《渤海国史》
  《东北边疆研究》丛书第二批出版书目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渤海国史》,2006年8月第1版
  作者:魏国忠、朱国忱、郝庆云
  【内容简介】
  渤海国是公元8至10世纪初我国东北地区的地方民族政权。本书深入浅出地论述了这个被誉称为“东海盛国”的政权是靺鞨人的国家,全面而系统地介绍了它的疆域、人口、民族、政治体制、社会经济、文化宗教、社会习俗以及对外关系,并阐明了其在我国以及东北亚地区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澄清了渤海史研究中的许多疑点和迷惑,并在渤海主体民族族属、渤海政权性质和渤海历史归属等重大争议问题的研究方面获得了学术上的突破,为作者继《渤海史稿》之后的又一力作。
  【目录】
  序一
  序二
  第一章 靺鞨国的建立
  第一节 高句丽灭亡后东北地区的形势
  一、靺鞨诸部的奔散与重新组合
  二、契丹、室韦诸部的发展
  第二节 营州之乱与靺鞨“东奔”
  一、契丹叛乱与营州陷落
  二、当地靺鞨卷入叛乱-
  三、大祚荣的“东奔”
  四、“东奔”队伍的构成
  五、“东奔”队伍的领导集团
  第三节 靺鞨国的建立
  一、“天门岭”东大败唐军
  二、东牟山树壁自固
  三、大祚荣建立靺鞨国
  第二章 渤海国的发展与强大
  第一节 高王的“创业”
  一、整顿内政与创立根基
  二、“通于突厥”与结交新罗
  三、接受“招慰”和册封
  第二节 武王的武功
  一、斥大土宇征服邻部
  二、北攻黑水靺鞨与门艺投唐
  三、与唐朝廷的失和
  四、东联日本“亲仁结援”
  五、进攻登州与行刺门艺
  六、同唐朝廷恢复和解
  第三节 文王的“文治”
  一、偃武修文锐意改革
  二、事唐恭谨全面唐化
  三、中原大乱严守中立
  四、三迁其都与两次改元
  五、扩大同日本的交流
  六、晋封“国王”与五京之建
  第四节 王室的动荡与宣王的中兴
  一、宫廷政变与成王还都
  二、康王之世“朝维依旧”
  三、定、僖、简诸王的短期统治
  四、宣王仁秀入继大统
  五、南定新罗与北略诸部
  六、开置郡邑与对外交流
  七、加强同唐朝的联系
  第五节 “海东盛国”的到来
  一、大彝震增置军政机构
  二、与唐关系更加亲睦和好
  三、同幽州的聘问
  四、继续与日本交流
  五、发展经济与“拟建宫阙”
  六、虔晃与玄锡之世及对日交聘
  七、“海东盛国”时代的到来
  第三章 辖域、区划和人口
  第一节 地理环境与自然形势
  第二节 辖域四至
  一、靺鞨国时辖域
  二、渤海前期辖域
  三、渤海后期辖域
  第三节 行政区划
  第四节 所属诸部
  第五节 人口状况
  一、“靺鞨国”时期人口
  二、渤海前期人口
  三、全盛时期人口
  第四章 民族源流与主体民族
  第一节 渤海靺鞨先世
  一、肃慎和挹娄
  二、勿吉与靺鞨
  第二节 粟末靺鞨的演变和发展
  一、粟末靺鞨的由来与演变
  二、隋时靺鞨同高句丽的斗争和迁徙
  三、唐初营州地区的靺鞨人
  第三节 民族构成和主体民族
  一、渤海王国的民族构成
  二、主体民族
  第四节 “高丽别种”辨及其它
  一、“高丽别种”不是高句丽人
  二、“土人”与“士人”之辨
  第五章 渤海政权的性质及其同唐朝的关系
  第一节 接受册封与称藩于唐
  一、历代诸王接受唐朝册封
  二、确立臣属和藩封的地位
  三、恪守臣礼 履行义务
  第二节 接受押领与隶属于唐
  一、忽汗州都督府的建置
  二、接受边州长官的管领与节度
  三、唐朝“长吏”的派驻和监领
  第三节 和睦亲好 车书一家
  一、政治上的相互依赖
  二、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影响
  第六章 统治机构与政治制度
  第一节 中枢统治机构
  一、三省六部十二司
  二、诸台、寺、院、监、局、署
  第二节 地方建制与部落体制
  一、京、府、州、县与节度使司
  二、基层政权与部落体制
  第三节 军事、司法机构
  一、军事机构及其职能
  二、司法机构与审批机制
  第四节 专制政体与高门政治
  一、王权之上与专制体制
  二、宗法、等级制度与右姓、高门政治
  第七章 社会经济与社会制度
  第一节 农业生产的巨大成就
  第二节 手工业生产的重大发展
  第三节 畜牧与渔猎业
  第四节 商业与贸易
  第五节 发达的水陆交通
  第六节 社会结构与社会性质
  第八章 渤海文化
  第一节 儒学与教育
  一、封建儒学与统治思想
  二、政治思想与伦理道德
  三、教育与宾贡
  四、经籍图书与史学
  第二节 宗教
  一、萨满教、道教及其他
  二、佛教及其传播
  第三节 语言、文字与文学
  一、语言与文字
  二、文学与诗歌
  三、谚语与传说
  第四节 衣食住行与风俗习惯
  一、衣食住行
  二、生活习俗
  第五节 文艺与体育
  第六节 书法与美术
  第七节 科学技术
  第九章 渤海同周邻的关系
  第一节 与邻近诸族关系的演变
  一、“遣使交突厥”
  二、与契丹关系的演变
  三、与室韦、回纥诸部的关系
  四、与黑水靺鞨的关系
  第二节 同新罗国的对峙
  一、对峙的开始
  二、长期的交恶
  三、形势缓和与从开交涉
  四、继续对抗与“争长”事件
  五、“阴与新罗诸国结援”
  第三节 与日本国的通好
  一、建交伊始 “亲仁结援”
  二、友好通聘 持续不断
  三、一个必须澄清的是非问题
  四、渤日交聘中的“旧高丽国”问题
  第十章 渤海的灭亡与东丹的建立
  第一节 渤海的衰落与灭亡
  一、大諲撰在位时的急剧衰落
  二、契丹的勃兴
  三、渤海的灭亡
  第二节 东丹国的始末
  一、东丹的建立
  二、东丹的政治体制
  三、东丹与周邻的关系
  四、东丹的内争与渤海遗民的南迁
  五、耶律倍的出逃与东丹国的废除
  第三节 渤海遗民的反辽斗争
  一、渤海遗民的迁散和逃离
  二、渤海残余势力的反辽斗争
  三、定安国的反辽
  四、燕颇起义与兀惹部的反抗
  五、大延琳等人的“兴辽国”
  第十一章 渤海国的历史归属和历史地位
  第一节 渤海国的历史归属
  一、渤海政权是当时唐朝境内的国中之“国”
  二、渤海国的历史归属
  三、“南北国”纯系人为的杜撰
  四、新罗与高丽从未视渤海为同族之国
  第二节 渤海国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附录
  渤海与唐三省六部对照表
  渤海纪年表
  参考文献
  后记
  
  【"南北国"论纯系朝鲜人杜撰】
  1784年,李氏朝鲜实学家柳得恭,在所著《渤海考》自序中首次提出“南北国”论,认为渤海国在朝鲜历史上是与新罗国南北对峙的“北国”。尽管此说并无根据,却不仅影响李朝一代学者,而且至今犹为朝鲜和韩国学者所宗奉。现代史学界最早提出新罗、渤海为同族“南北国”论者应该是朝鲜学者朴时亨,1962年其发表了一篇题为《为了渤海史的研究》的文章,除了大段引述柳得恭关于新罗渤海为同族的南北两国的论述外,还进一步提出新罗时代就已经有了“南北朝”的概念,“南朝”“北朝”“二者是行将统一的同族整体的一部分”。这里摘录《渤海考》自序部分内容:
  高丽不修渤海史,知高丽之不振也。昔者高氏居于北,曰高句丽;扶余居于西,曰百济;朴昔金氏居于东南,曰新罗。是为三国,宜其有三国史,而高丽修之,是矣!及扶余氏亡、高氏亡,金氏有其南,大氏有其北,曰渤海,是谓南北国。宜其有南北国史,而高丽不修之,非矣!夫大氏者何人也?乃高句丽之人也。其所有之地何地也?乃高句丽之地也。
  著名学者张博泉先生指出,南北朝这一称谓“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特定的含义”,而并“不是见之于史书一称南北,就都构成南北朝”。如汉之与匈奴、唐之与突厥均为南北对立的政权,但并没有被称为南北朝;只有隋以前的南北朝被称为南北朝,辽金与两宋的对峙被视为后南北朝。而正是这两次南北朝的历史实际,为我们研究南北朝史论“提供了史实的依据”。其中最主要的几点内容为:
  第一,“南北朝产生和形成的前提,必须原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内的民族和政权”,“没有这个原来是一个统一国家内的民族和条件,不能构成一个国家内的南朝和北朝”,这是号称为南北朝的两个政权分别赖一生存的最基本的前提。
  第二,“只有中原南北对峙的两个王朝才能叫南北朝”。必须是“在中原地区形成南北两王朝,即在北方的某一民族兴起,先是统一其内部和周围,形成一个地方政权,这个政权后来进入中原,统一中原的北部地区与南迁的政权形成南北两个王朝在中原的对峙”。
  第三,这两个对峙中的王朝,事实上都作为原统一王朝的一部分而存在,都是对原统一王朝的继承和发展,并大体上保留原统一王朝的有关制度和特点。
  第四,南北朝双方中的统治民族虽不相同,但其居民和民族的主体部分却仍然是同一民族即汉人。
  第五,南北朝是双方间“势力均衡的产物,最后还归于统一”。
  从历史发展的实际来看,新罗和渤海二者之间的南、北对峙根本不具有如上所述的共同特点。
  第一,渤海和新罗并不是原来一个统一体之内的民族和政权。渤海国于698年建立于当时我国东北大陆上的靺鞨故地,新罗则是以韩族为主体的主要存在于朝鲜半岛南部的国家。渤海国既不是从新罗国中分离出来的政权,它的建立与新罗国之间毫无关系;况且,作为靺鞨人的国度,它与三韩(马韩、辰韩和、弁韩)后裔所建立的新罗国的民族构成全然不同,故双方间的对峙绝不是原来的统一体分裂为二的结果。
  第二,渤海和新罗由于不是原来一个统一的国家内的两个民族和政权,当然,也就谈不到对原统一体的继承和发展以及共行原统一体的有关制度了,而只能是各行其是。渤海和新罗在基本制度和体制方面的差别是十分明显的。
  第三,渤海和新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民族政权。渤海的主体民族是靺鞨,新罗国的主体民族则是韩族。故在两唐书的四夷传中,一个被置于《北狄传》中,一个则被置于《东夷传》中,无疑被作为两个不同民族来对待。
  第四,渤海和新罗双方间的居民和民族的主体部分完全不同。新罗的民族成分相对单纯一些,韩人既是统治民族,也是主体民族,人数当然最多。渤海的民族成分相对复杂一些,但靺鞨既是统治民族,又是其主体民族,而且其人数至少占总人口的一多半以上。
  第五,渤海和新罗的敌对是不同民族和国家间的矛盾斗争,双方的战争也不具有统一的味道;这一对峙虽然是“势力均衡的产物”,却完全不存在“归于统一”的任何因素。事实表明,即使在渤海被契丹灭亡多年后,新罗人(高丽李朝)虽然一再向北方“开拓”和发展并夺取了其中不少地方,但也仅仅是“开拓”而已,并不具有“统一”渤海故地的含义。
  综上所述,渤海和新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国家,柳氏强行把二者扯在一起而合称之为朝鲜古代史上的南北国,实在难以让人苟同,说纯系杜撰并不为过。事实上,新罗和高丽从未视渤海为同族之国。
  
  【朝韩日对历史的争论和扭曲】
  渤海国的起源及历史众说纷纭,主要可以分成两派:
  中国及俄罗斯的历史学者主要认渤海国是一个由靺鞨民族组成的国家,但受到中原及中亚深厚的影响;且由于该国绝大部分领地都在当时及现今的中国境内,且粟末靺鞨也为起源并生活在中国东北地区的民族,因此渤海国历史应当属于中国古代历史的一部分。
  中国坚持认为渤海国为靺鞨人建立的政权,否认其为高句丽的继承国。
  朝韩和某些日本的历史学者认为渤海国是由高句丽的移民所建立,自称高句丽的继承国,而它的国民在亡国后都回到朝鲜半岛,所以它是朝鲜历史的重要组成部份。
  朝鲜学者认为渤海国建立后,与新罗形成了朝鲜半岛的南北国时代,而渤海国是居于先进地位的主导者。这种观点被认为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有意识的倡导朝鲜半岛北方为“正朔”有关。
  韩国官方倡导渤海国为朝鲜历史上的国家的观点,并将一艘驱逐舰以“大祚荣”的名字命名。
  中国的史书曾称大祚荣为“高丽别种”,渤海国在与日本、新罗开展外交时也曾经以高句丽的继承国自称,因此,朝鲜、韩国和部分日本学者认为渤海国与高句丽存在继承关系。
  这个问题还需要研究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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