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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唐时耒阳(今属湖南)地方有“木居士”庙,贞元末韩愈路过时留题二诗,此为其一。诗乃有感于社会现实而发,非一般应景的题咏。诗中“木居士”与“求福人”不妨视为官场中两种人的共名。作者运用咏物寓言形式,在影射的人与物之间取其相似点,获得丰富的喜剧效果,成为此诗最显著的特色。
汉代南方五岭间有所谓“枫人”的杂鬼。以枫树老而生瘿,形状类人,被巫师取作偶像,借施骗术。“木居士”大约也是同一类木魅。它原本是山中一棵普通老朽的树木,曾遭“火透”(雷殛),又被“波穿”(雨打水淹),经磨历劫,伤痕累累,被扭曲得“根如头面干如身”这样一种不自然的形状。前两句交代“木居士”先时狼狈处境,揭其老底,后两句则写其意外的发迹,前后形成鲜明对照。幸乎不幸乎,世间的机遇往往带有偶然性质。老树根干状似人形,本是久经大自然灾变的结果,然而却被迷信的人加以神化,供进神龛。昨天还是囚首丧面,不堪其苦,转眼变成堂堂皇皇的“木居士”,于无佛处称尊了。其名与实、尊荣的处境与虚朽的本质是何等不谐调。在讽刺艺术中,喜剧效果的取得,多着力于揭露假、恶、丑的事物的表面现象与内在本质的极不谐调,换句话说,就是“把无价值的撕毁给人看”(鲁迅)。此诗中,诗人正是这样作的。因此,“木居士”的形象给人以滑稽可笑的感觉,收到极好讽刺效果。可诗的妙处还在最后一句,它画出这样一幅图景:神座之上立着一截侥幸残存、冥顽不灵的朽木,神座下却香烟缭绕,匍伏着衣之饰之的善男信女,他们在祈求它保佑。这种庄严的、郑重其事的场面与其荒唐的、滑稽可笑的内容,再一次构成不协调,构成喜剧冲突,使人忍俊不禁。这里挖苦讽刺的对象又不仅是“木居士”了。“木居士”固然可笑,而“求福人”更可笑亦复可悲。诗人是用两副笔墨来刻划两种形象的。在“木居士”是正面落墨,笔调嬉笑怒骂,尖酸刻薄。对“求福人”则著墨不多,但有点睛之效:他们急于求福,欲令智昏,错抱“佛”脚。“木居士”不靠他们的愚昧尚且自身难保,怎么可能反过来赐福于人呢?其“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论语·为政》)不是荒唐之至么?诗中对“木居士”的刻薄,句句都让人感到是对“求福人”的挖苦,是戳在“木居士”身上,羞在“求福人”脸上。此诗妙处,就在抓住了“聋俗无知,谄祭非鬼”(《溪诗话》)的陋俗与封建官场中某种典型现象之间的一点相似之处,借端托喻,以咏物寓言方式,取得喜剧讽刺艺术的效果。
不过,需要说明:从此诗的写作背景看,作者可能有影射贞元末年“暴起领事”的二王(王伾、王叔文)及其追随者的用意。他反对二王和永贞革新,固然是保守的表现。但就此诗而言,是写在革新运动之前且未涉及革新之事。而当时二王的追随者中确有不少钻营投机的分子(参阅柳宗元《寄许京兆孟容书》)。因而此诗讽刺形象的客观意义,是不可简单地以韩愈的政治态度来抹煞的。
(周啸天)
【资料来源】 卷343_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