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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龙
赵国  (?前320年~?前250年)
字: 子秉

诸子杂家 the Eclectics, a school of thoughts flourishing in ancient China《公孙龙子》
《公孙龙子注》
《公孙龙子注》

阅读公孙龙在百家争鸣的作品!!!
  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公孙龙,相传字子秉,赵国人(今邯郸),活动年代约在公元前320年至前250年间。他的生平事迹已经无从详知。
  
  公孙龙,中国战国时期哲学家。名家离坚白派的代表人物。战国末年赵国人。能言善辩,曾为平原君门客。他提出了“离坚白”、“白马非马”等命题,认为对于“ 坚白石”,“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强调视觉与触觉的差异故“坚白石二”。又分析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强调“白马”(个别)与“马”(一般)的区别,得出“白马非马”的结论。公孙龙还提出“唯乎其彼此”的正名理论,强调“名”必须有确定性,此名专指此实,彼名专指彼实。他还就概念的分类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了一些有关概念异同关系的重要见解。公孙龙的观点夸大了事物和概念的差别性,否定了事物和概念的同一性,但他并非通常意义上的诡辩家,其许多观点具有开创性,推动了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发展。《汉书·艺文志》载公孙龙著《公孙龙子》是研究公孙龙思想的主要资料。
  
  人物生平
  
  他可能较长时间作平原君的门客。《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说,“平原君厚待公孙龙”。约于公元前248年至前279年间,公孙龙曾从赵国带领弟子到燕国,《吕氏春秋·应言》载,是为了说燕昭王以“偃兵”。燕王虽然表示同意,公孙龙却当面对燕王说,当初大王招纳欲破齐、能破齐的“天下之士”到燕国来,后来终于破齐。目前“诸侯之士在大王之本朝者,尽善用兵者”,所以我认为大王不会偃兵,燕昭王无言应答。 公孙龙又曾游魏,与公子牟论学。 在赵国,《吕氏春秋· 审应览》载,公孙龙曾与赵惠文王论偃兵。赵王问公孙龙说:“寡人事偃兵十余年矣,而不成,兵不可偃乎?”公孙龙回答说:“赵国的蔺、离石两地被秦侵占,王就穿上丧国的服装,缟素布总;东攻齐得城,而王加膳置酒,以示庆祝。这怎能会偃兵?” 《吕氏春秋·淫辞》说:秦国跟赵国订立盟约:“秦之所欲为,赵助之;赵之所欲为,秦助之。”过了不久。秦兴兵攻魏,赵欲救魏。秦王使人责备赵惠文王不遵守盟约。赵王将这件事告诉平原君。公孙龙给平原君出主意说,赵可以派遣使者去责备秦王说,秦不帮助赵国救魏,也是违背盟约。赵孝成王九年(公元前257年),秦兵攻赵,平原君使人向魏国求救。信陵君率兵救赵,邯郸得以保存。赵国的虞卿欲以信陵君之存邯郸为平原君请求增加封地。公孙龙听说这件事,劝阻平原君说:“君无覆军杀将之功,而封以东武城。赵国豪杰之士,多在君之右,而君为相国者以亲故。夫君封以东武城,不让无功,佩赵国相印,不辞无能,一解国患,欲求益地,是亲戚受封,而国人计功也。为君计者,不如勿受便。”平原君接受了公孙龙的意见,没有接受封地。公孙龙善于辩论。《公孙龙子·迹府》说,公孙龙与孔穿在平原君家相会,谈辩公孙龙的“白马非马”。晚年,齐使邹衍过赵,平原君使与公孙龙论“白马非马”之说。公孙龙由是遂诎,后不知所终。公孙龙的主要思想,保存在《公孙龙子》一书中。《汉书·艺文志》名家有《公孙龙子》十四篇。今存六篇。《迹府》,是后人汇集公孙龙的生平言行写成的传略。其余五篇是:《白马论》、《指物论》、《通变论》、《坚白论》、《名实论》,其中以《白马论》最著名。
  
  公孙白马
  
  战国时期,出现了诸子百家,互相争鸣。赵国平原君门客公孙龙因其《白马论》问世,而一举成名。
  
  当时赵国一逞的马匹流行烈性传染病,导致大打枪马死亡。秦国战马很多,为了严防这种瘟疫传入秦国,秦就在函谷关口贴出告示:“凡赵国的马不能入关。”
  
  这天,公孙龙骑着白马来到函谷关前。关吏说:“你人可入关,但马不能入关。”公孙龙辩到:“白马非马,怎么不可以过关呢?”关吏说:“白马是马”。公孙龙讲:“我公孙龙是龙吗?”关吏愣了愣,但仍坚持说:“按规定不管是白马黑马,只要是赵国的马,都不能入关。”公孙龙常以雄辩名土自居,他娓刀道来:“‘马 ’是指名称而主,‘白’是指颜色而言,名称和颜色不是一个概念。”‘白马’这个概念,分开来就是‘白’和‘马’或‘马’和‘白’,这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譬如说要马,给黄马、黑马者可以,但是如果要白马,给黑马、给黄马就不可以,这证明,‘白马’和‘马’不是一回事吧!所以说白马就不是马。”
  
  关吏越听越茫然,被公孙龙这一通高谈阔论搅得晕头转向,如坠云里雾中,不知该如何对答,无奈只好让公孙龙和白马都过关去了。
  
  哲学思想
  
  公孙龙不像惠施那样强调“实”是相对的、变化的,而强调“名”是绝对的、不变的。他由此得到与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相同的概念,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在西方哲学是极著名的。
  
  他的著作《公孙龙子》,有一篇《白马论》。其主要命题是“白马非马”。公孙龙通过三点论证,力求证明这个命题。第一点是:“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若用西方逻辑学术语,大家可以说,这一点是强调,“马”、“白”、“白马”的内涵的不同。“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加一种颜色。三者内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马非马。
  
  第二点是:“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若用西方逻辑学术语,我们可以说,这一点是强调,“马”、“白马”的外延的不同。“马”的外延包括一切马,不管其颜色的区别。“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马,有相应的颜色区别。由于“马”与“白马 ”外延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第三点是:“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这一点似乎是强调,“马”这个共相与“白马”这个共相的不同。马的共相,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它不包涵颜色,仅只是“马作为马”。这样的“马”的共性与“白马”的共性不同。也就是说,马作为马与白马作为白马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除了马作为马,又还有白作为白,即白的共相。《白马论》中说:“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定所白,就是具体的白色,见于各种实际的白色物体。见于各种实际白色物体的白色,是这些物体所定的。但是“白”的共相,则不是任何实际的白色物体所定。它是未定的白的共性。《公孙龙子》另有一篇《坚白论》。其主要命题是“离坚白”。公孙龙的证明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假设有坚而白的石,他设问说:“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得其坚也,无白也。”这段对话是从知识论方面证明坚、白是彼此分离的。有一坚白石,用眼看,则只“得其所白”,只得一白石;用手摸,则只“得其所坚”,只得一坚石。感觉白时不能感觉坚,感觉坚时不能感觉白。所以,从知识论方面说,只有“白石”或“坚石”,没有“坚白石”。这就是“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的意思。
  
  公孙龙的第二部分辩论是形上学的辩论。其基本思想是,坚、白二者作为共相,是不定所坚的坚,不定所白的白。坚、白作为共相表现在一切坚物、一切白物之中。当然,即使实际世界中完全没有坚物、白物。而坚还是坚,白还是白。这样的坚、白,作为共性,完全独立于坚白石以及一切坚白物的存在。坚、白是独立的共相,这是有事实表明的。这个事实是实际世界中有些物坚而不白,另有些物白而不坚。所以坚、白显然是彼此分离的。
  
  公孙龙以这些知识论的、形上学的辩论,确立了他的命题:坚、白分离。在中国古代这是个著名命题,以“离坚白之辩”闻名于世。《公孙龙子》还有一篇《指物论》。公孙龙以“物”表示具体的个别的物。以“指”表示象的共相。“指”字的意义,有名词的意义,就是“手指头”;有动词的意义,就是“指明”。公孙龙为什么以“指”表示共相,正是兼用这两种意义。一个普通名词,用名家术语说:就是“名”。以某类具体事物为外延。以此类事物共有的属性为内涵,一个象名词则不然,只表示属性或共相。由于汉语不是屈折语。所以一个普通名词和一个象名词在形式上没有区别。这样一来。在汉语里,西方人叫做普通名词的,也可以表示共相。还有,汉语也没有冠词。所以一个“马”字,既表示一般的马,又表示个别的马;既表示某匹马,又表示这匹马。但是仔细看来,“马”字基本上是指一般概念,即共相,而某匹马、这匹马则不过是这个一般概念的个别化应用。由此可以说,在汉语里,一个共相就是一个名所“指”的东西。公孙龙把共相叫做“指 ”,就是这个原故。
  
  公孙龙以“指”表示共相,另有一个原故,就是“指”字与“旨”字相通,“旨”字有相当于“观念”、“概念”的意思。由于这个原故,公孙龙讲到“指”的时候,它的意义实际上是“观念”或“概念”。不过从以上他的辩论看来,他所说的“观念”不是巴克莱、休谟哲学所说的主观的观念,而是柏拉图哲学中所说的客观的观念,它是共相。《庄子》的《天下》篇还载有“天下之辩者”的辩论二十一事,而没有确指各系何人。但是很明显,一些是根据惠施的思想,另一些是根据公孙龙的思想,都可以相应地加以解释。习惯上说它们都是悖论,只要理解了惠施、公孙龙的基本思想,它们也就不成其为悖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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