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時期孫中山在南京建立的資産階級革命政府。1911年10月﹐武昌起義爆發﹐全國各地紛紛響應。到11月﹐已有十五個省區宣告獨立﹐相繼建立了地方起義政權。為了推翻清王朝的封建統治﹐建立全國統一的中央政府﹐各起義省區代表集會武昌﹐通過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提出在召集國民會議﹑頒布憲法之前﹐組織臨時政府。12月29日﹐各省代表又在南京開會﹐選舉剛剛回國的孫中山為臨時大總統。1912年元旦﹐孫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職﹐定國號為“中華民國”﹐五色旗為國旗(代表漢、藏、蒙、回、滿——當時的五大民族)﹐並建立了中央政府機構。南京臨時政府的成立﹐標志著中國歷史上第一個資産階級共和國──中華民國的誕生﹐它不僅結束了二百多年的清朝統治﹐也結束了兩千多年的封建帝製。
南京臨時政府包括革命派、立憲派,舊官僚三種勢力,但它不是三種政權的混合體,領導權掌握在以孫中山為首的資産階級革命派手中,具有鮮明的資産階級性質:
在政府中,孫中山全權掌握軍政大權,下設9位國務委員,陸軍總長黃興,海軍總長黃鐘英,外交總長王寵慧,司法總長伍廷芳,財政總長陳錦濤,內務總長陳德全,教育總長蔡元培,實業總長張謇,交通總長湯壽潛。9名總長中衹有陸軍,外交,教育總長又同盟會員擔任,其他六人由立憲派和舊官僚充任。但孫中山采用“總長取名,次長取實”的辦法直接任命各部次長、局長和總統府秘書長,次長多為青年革命黨人。如,蔣作賓為陸軍次長,魏宸組為外交次長,居正為內務次長,馬君武為實業次長,於右任為交通次長等,並任命鬍漢民為總統府秘書長,黃興兼任參謀總長,這樣權利就集中在了革命黨人手中。同時,有立法權的臨時參議院的43人中,同盟會占34席,同情革命的紳士1人,立憲派8人,舊官僚根本沒有席位。因此臨時政府表面上是,舊官僚、立憲派、革命派的聯合體,實際上是又革命黨人主持的資産階級政權。
1912年 3月﹐南京臨時政府頒布了具有憲法效力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規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並享有人身﹑居住﹑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通信﹑信仰等自由﹐和選舉及被選舉等權利。《臨時約法》關於人民權利和自由的一係列規定﹐反映了資産階級革命派的民主精神。《臨時約法》按照西方資本主義國傢“三權分立”和“代議政治”的原則來構建中華民國的國傢制度﹔為了防止和限製袁世凱專權以保障民國﹐它還將原先的總統製改為內閣製。《臨時約法》集中體現了辛亥革命的積極成果﹐成為民主共和的象徵和旗幟﹐在中國歷史上産生了深遠的影響。
南京臨時政府發佈了一係列政策法令﹐如:禁止和廢除刑訊﹑跪拜﹑吸食鴉片﹑纏足﹑蓄辮等秕政陋習﹔製訂了保護私人財産和發展資本主義的政策﹔采取了改進教育制度﹑革新教育內容的措施﹔並以新聞言論自由取代封建時代鉗製言論的政策﹐這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動了社會的進步。但是﹐南京臨時政府沒有實行任何觸動封建土地所有製的變革﹔反而對農民的自發鬥爭采取敵視的態度﹐這成為導致它失敗的重要原因之一。
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帝國主義列強表面上表示歡迎,但實際上從政治﹑軍事和經濟等方面不斷對它施加壓力﹐並極力扶植擁有軍事實力的袁世凱竊取革命果實﹐以扼殺革命。革命陣營內部的立憲派﹑舊官僚和各種投機分子也竭力擁護袁世凱。尤為嚴重的是﹐領導辛亥革命的資産階級政黨同盟會﹐在取得政權之後日趨渙散﹐內部矛盾日益嚴重﹐妥協傾嚮不斷滋長。在內外重重壓力下﹐革命黨人幻想爭取北洋軍閥頭子袁世凱“反正”﹐以換取革命早日成功。在這種背景下﹐開始了南北和談。袁世凱在得到孫中山將讓位於他的保證之後﹐加緊嚮清廷逼宮。1912年 2月﹐清帝被迫宣佈退位﹐孫中山隨之辭職﹐袁世凱當選為臨時大總統﹐並在京津等地製造兵變﹐以此為藉口拒絶南下就職﹐迫使革命黨人放棄了建都南京的主張。3月﹐袁推唐紹儀出任國務總理﹐抵南京組織新內閣﹐接收臨時政府。4月1日﹐政府遷往北京。政權落到了袁世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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