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德国和波兰两国奥得——尼斯边界问题化解

国度: 中国  

朝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事件类型: 热门

日期: 1990年   11月14日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1990年11月14日,德国外长根舍和波兰外长斯库比谢夫斯基在波兰首都华沙签署了德波边界条约,使两国悬置45年之久的奥得——尼斯边界问题得以最终解决。
  历史上,奥得——尼斯河以东及波罗的海的大片土地属波兰领土,1815年被德国封建主吞并。1939年,苏联根据同德国签订经济和互不侵犯条约时双方达成的秘密附加议定书,占领波兰东部17万多平方公里的国土。1945年2月,法西斯德国战败,波兰是二次世界大战最大的受害者之一,美、苏、英3国克里米亚会议商定,波兰这一损失由德国补偿。同年8月,美、苏、英3国签署的波茨坦协定规定,奥得——尼斯河以东10万多平方公里划归波兰管辖。但当时留了一个尾巴,规定边界的最终确定应留待以后签订对德和约时解决,并由新的全德政府认可。后德国发生分裂,并延续40多年,“新的全德政府”一直没有出现。原民主德国虽曾于1950年7月6日同波兰签订格尔利茨条约,正式承认奥得——尼斯边界,但原联邦德国则拒绝承认,认为波茨坦协议无权将德国领土割让给波兰。1970年,联邦德国在同波兰签订的《两国关系正常化基础条约》中,虽然承认“由波茨坦会议规定了走向的现有边界为波兰西部边界”,确认其不可侵犯性,但仍拒不承认边界的“最终性质”。
  奥得——尼斯边界问题一直成为波兰和联邦德国争论的焦点和关系紧张的根源。德国统一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后,波兰担心统一后的德国在边界问题上不认帐,会重新提出领土要求。为此,1990年2月波兰提出要求参加关于两德统一问题的“2+4”会议,并要求两德政府在统一前分别同波兰草签边界条约,然后由统一后的德国政府正式签署。为争取苏、美、英的同情和支持,波兰还展开了频繁的外交活动。1990年6月21日,两德议会分别通过关于德波边界问题的声明,保证统一后的德国承认波兰现存边界。同日,科尔总理在联邦议院讲话表示,波德边界将是“最终边界”。7月17日波兰外长应邀参加“2+4”巴黎外长会议。9月12日,“2+4”莫斯科会议签署的关于最终解决德国问题的条约规定,奥得——尼斯边界为德波永久性边界,德国放弃任何领土要求,从而使关系到波兰三分之一领土主权的西部边界得到国际条约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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