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馬丁·路德·金因流浪罪被逮捕

國度: 中國  

朝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958年   九月3日

地點: 中國

马丁·路德·金因流浪罪被逮捕
事件經過:

  金被帶到了警察局,當着他妻子的面被按倒在桌子上,然後關進了牢房。
   馬丁-路德-金打算擠入一個擁擠的審判廳,以聽清關於他被逮捕的朋友和同事拉爾夫-阿伯爾南希的事情。金被要求走開,但他沒有動,於是被兩名警察抓了起來(他們不認識金)。當他的妻子科勒娜-斯科特試圖叫喊時,他們威脅她:“低下你的頭,否則你也會被送上法庭”。他們把金拖到警察局並按在了桌前。中士用鑰匙打開一間小囚房把他關了進去。
   金被判犯了流浪罪後,開始服刑。他在法庭上演講的副本戲劇性被登在了一份報紙上。在演講中,金強調了有意識抵抗的必要性。警務委員剋萊德-塞勒爾斯為金支付了保釋金讓他出了獄。剋萊德對記者說,他衹想節約納稅人的錢而已。此時金開始準備出一本新書--《走嚮自由的步伐:蒙哥馬利的報道》。查爾斯-穆爾,在意想不到的逮捕發生時正好在聽阿伯爾南希的審判。他所拍攝的照片通過美聯社傳遍了世界,使輿論震驚,馬丁-路德-金由此獲得了財政上的支持並從此開始大規模的民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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