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美法庭裁决前總統裏根的國傢安全顧問有罪

國度: 中國  

朝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990年   四月7日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1990年4月7日,美國聯邦特別法庭作出裁决,宣佈前總統裏根的國傢安全事務顧問波因德剋斯特在“伊朗門”案件中犯有阻礙國會調查、對國會說謊和銷毀政府文件等5項罪行。
  聯邦特別法庭對波因德剋斯特案件的開庭審理是3月5日開始的。被告律師爭辯說,波因德剋斯特在1985年至1986年期間發生的“伊朗門”事件中的所作所為是執行裏根總統的指示,並非“擅自行事”,在事件敗露後的所作所為也係“奉命行事”,以“保護上司”,這些都有白宮文件和裏根的日記為證。然而,裏根行使他所享有的“行政特權”拒絶交出有關日記,並在錄相作證中以“回想不起來了”或“記不清了”等藉口,規避一切要害問題。因此被告律師認為法庭的裁决不公。
  “伊朗門”事件是“水門事件”後美國政界的最大醜聞。經過3年又4個月、耗資2000萬美元的調查,對9名被告的審理工作至此已基本結束。然而“伊朗門”案件似了未了,裏根總統1985年至1986年期間是否知道或批準手下官員嚮伊朗秘密出售軍火,以換取伊朗釋放被扣在中東的美國人質,而後又將出售軍火所得資金轉而支持尼加拉瓜反政府武裝的活動,以及事情敗露後,裏根總統是否曾指示手下官員隱瞞實情,欺騙國會,仍是個疑團。1990年6月11日,華盛頓由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判處波因德剋斯特監禁6個月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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