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扁求最严厉之刑 珍从重量刑

国度: 世界  

朝代: 公元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2008年12月14日

终结时间: 2008年  

地点: 台北

参与者: 陈水扁, 吴淑珍

资料来源: 联合新闻网

事件经过:

  12月14日──中华民国前总统陈水扁、前第一夫人吴淑珍及其亲族、下属等共14人,被最高法院检察署特侦组就国务机要费案、洗钱案、南港展览馆案、龙潭购地案等提起公诉。
  
  最高检特侦组今天下午三点十五分宣布侦结扁家弊案,起诉陈水扁一家共十四名被告,检方认为陈水扁不法所得为历来最高,犯后一再攻击司法,请求法院处以最严厉的制裁。
  
  特侦组指出,吴淑珍利用总统夫人身分大肆干政,搜割财物,紊乱体制,请从重量刑;陈致中、黄睿靓至今未交代其所掌控之海外资产,同样请求从重量刑;其余十名被告因态度良好,请由减轻或免除其刑。
  
  至于扁家贪污所得,检方查出约共七亿八千三百九十六万余元;其中,国务机要费一亿四百多万,龙潭购地案一亿新台币加上六百万美金,南港展览馆案约台币九千一百八十万余元,并向辜仲谅索贿两亿九千万(这部分另行侦办)。
  
  目前追回款项除蔡家兄弟与李界木、吴澧培等人外,元大马维建在本月五日报缴一亿七千两百多万元;企业及金控向扁家行贿款项,特侦组拟一一追讨。
  
  【联合晚报/记者王圣藜、董介白/台北报导】
  
  起诉14人 检请求续押扁
  
  特侦组侦办前总统陈水扁洗钱案侦结,检方查出,扁家利用总统职务或第一家庭成员身分介入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诈取国务机要费汇往海外,贪污新台币6亿元以上,将陈水扁、吴淑珍、前第一公子陈致中、黄睿靓夫妇14人依贪污、洗钱罪起诉。
  
  特侦组在扁案起诉后,虽未具体求刑,但经侦办后,认为陈水扁身为国家元首犯上述罪行,特侦组特别请求法院量处「最严厉之刑」,扁嫂吴淑珍则被求处「从重量刑」;值得一提的是,前第一公子陈致中涉洗钱,原属亲属间犯罪 可以减轻刑期,但特侦组认定陈致中「恶性重大」,一并请求法院「从重量刑」。
  
  扁被起诉后将移审台北地院,检方将莅庭说服法官继续羁押,以利追查扁家涉嫌金控索贿、机密外交弊案,至于扁家还隐藏多少钱在海内外?第二波侦查陈致中仍是重点目标。
  
  陈水扁与吴淑珍被控贪污诈欺、贪污侵占、洗钱罪,扁被羁押、被起诉创造两度高潮,他以法律人总统的出身,侦查中顽强抵抗司法,留下中华民国民主宪政发展史上丑陋的戳记。
  
  起诉被告扣除南港弊案部分,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吴景茂、陈俊英、蔡美利、蔡铭哲、蔡铭杰、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李界木、郭铨庆14人,分别依贪污、洗钱等罪侦处,特侦组曾对是否求刑热烈讨论,最后决定请法官「从重量刑」。
  
  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前兆丰金董事长郑深池、元大证前董事杜丽萍等人被列被告,特侦组留待下一波侦处;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是否靠著过去与扁家的亲密关系协助特侦组再查出扁家其他犯罪,值得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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