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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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吴淑珍(女,1952年7月11日—),台湾省台南县麻豆镇人,台湾地区第10、11任领导人陈水扁的夫人。
  2006年11月3日,台北高等地检署侦结“国务机要费”弊案,吴淑珍等人被起诉。当晚,民进党召开高层紧急会议作出决议,吴淑珍将停权一年,并送“中评会”处理。
  吴淑珍出生于富裕的医师家庭;曾就读曾文初中与中山女高,大学时就读中兴大学法商学院(现“国立”台北大学)地政学系(现“不动产兴城乡环境学系”),在旅北同学会与陈水扁相识。之后,不顾父亲反对,嫁给当时仍穷苦的陈水扁。1975年2月20日与陈水扁在台北结婚,证婚人为当时陈水扁的指导教授翁岳生。
  2009年9月11日下午四时,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吴淑珍无期徒刑、罚金3亿新台币、剥夺终身公权。
惊人语录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以往前“第一夫人”吴淑珍出席的场合少有冷场,因为吴淑珍老是曝阿扁的料,1998年她在公开场合直言,“明明市长(陈水扁)已经结扎了十几年,林主席也结扎了嘛!”。
  过去陈水扁竞选台北市长曾经传出到澳门买春,为了灭火,吴淑珍连阿扁已经结扎的私密事都把它摊在阳光下,就连夫妻俩的婚姻关系也拿来讲,“我们的婚姻生活就是淡如水,像君子之交一样,君子之交就是淡如水。”
  陈水扁在人前表现对夫人吴淑珍很体贴,但到了危难关头,则可能让妻子承担罪责。
  吴淑珍对于婚姻也曾展现女人的占有欲,吴淑珍曾表示,“我那时候(车祸)舍不得死,主要原因是孩子太小,我想我死以后,阿扁又会娶一个20几岁的小姐,我想到我的床上有另外一个女人睡我的床,我就会很气,所以我跟阿扁讲说,我如果死了骨灰坛就放在床头,你再婚的话,你们要接吻的时候,我就会哇的叫一下!”
  除了家务事,吴淑珍在镜头前也很爱谈钱及股票,尽管曾经说不需要钱,不过当财产暴增曝光时她却是这么响应,“我不晓得我怎么那么多钱,大概是国民党送给我的”,她又曾说,“我坦荡荡的买股票,我按照监察院的规定合理去申报,但是没有想到国民党实在是太会丑化、太会抹黑。”
政治生涯
  吴淑珍出生于富裕的医师家庭。曾就读曾文中学,大学时就读中兴大学法商学院地政学系,在旅北同学会与陈水扁相识。之后,不顾父亲反对,嫁给当时仍是穷小子的陈水扁。
  1975年2月20日与陈水扁在台北结婚,证婚人为当时陈水扁的指导教授翁岳生。
  1985年11月18日,外出为落选台南县长的陈水扁谢票时,吴淑珍遭一从巷弄中冲出货车撞击,该货车是由张荣财所驾驶,自此下半身瘫痪,终身须依靠轮椅。对此,陈水扁一直指为政治车祸。
  1986年陈水扁因蓬莱岛杂志案诽谤东海大学教授冯沪祥入狱,吴淑珍代夫出征,参选台湾地区“立法委员”,并以第七名(应选八名)当选。陈水扁出狱后担任其特别助理。
  “立法委员”卸任后,吴淑珍未再担任公职或参选,专心担任政治人物妻子的角色。
争议事件
  吴淑珍比较受人争议的是和其他台湾第一夫人相比,吴淑珍有不少事件被社会质疑,如曾经因为未诚实申报股票交易所得遭受监察院纠正、卷入股票内线交易或是sogo股权争夺,到给予推轮椅的“罗太太”(罗陈丽云)特勤津贴、指派国军士官兵为“罗太太”跑腿以及刻意拔擢“罗太太”配偶当国营企业董事,以及陈哲男案件。虽然相关案件目前尚未定献,但是比起以往曾文惠或是蒋方良,吴淑珍相对比较受人争议,也受到立委猛烈炮轰,进而影响到台湾人民对陈水扁总统与第一家庭的观感。吴被称为陈水扁身边的“一妻、二秘、三师”中的一妻,涉及权钱交易。“二秘”是指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及前副秘书长马永成,“三师”是指陈水扁家庭律师林志豪、会计师张兆顺、医师黄芳彦。
  总统府为挽回声誉,在2006年4月28日宣布,将吴淑珍出售所持所有股票与基金的获利捐给慈善机构。民进党和反对党立委对吴淑珍出脱基金股票都给予肯定,但反对党表示仍将继续追踪第一家庭与其他弊案的相关责任。
  此外,陈水扁在2000年6月10日第一届台北大学毕业典礼中,自承替吴淑珍女士操刀撰写学士论文,并得到地政系有史以来最高分。此作弊行为在台湾并未引起广泛讨论。
  注释
  ↑ 2006年9月9日 中国时报 九九运动就像五四运动 施明德:一坐下来 胜负已定
  ↑ 2004年10月2日 联合报B6版 黄昆巖在其书中提及“官大未必有教养”。他表示,2001年6月10日陈水扁总统在台北大学的毕业典礼演讲中,公开宣称夫人吴淑珍女士当年的毕业论文是由他捉刀的,结果当场的反应只是一阵对这坠入情网的年轻两小的“美谈”的笑声与鼓掌,而不是一阵错愕。
判刑
  陈水扁家伪证案于2009年9月1日下午宣判,教唆伪证的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判刑2年,但因自白获得减刑,减为1年。扁家成员陈幸妤、赵建铭及陈致中,三人皆获判刑1年,因有自白表现,得减刑6个月。101前董事长陈敏薰则因不认罪、不符减刑要件,判刑1年6个月。
  律师林志忠说,吴淑珍感到失望,对自己的部分没有意见,但抱怨法官不给子女机会;他已建议吴淑珍上诉,争取缓刑。陈水扁办公室则对判决一事表示,“不了解、无评论、没接触,一切请问当事人律师”。
  扁家伪证案一审昨天宣判,“立委”邱毅认为法官判得太轻,质疑“他们有认罪吗?犯后态度良好吗?”
  台北地方法院9月11日下午4时对陈水扁家族弊案作出一审宣判,陈水扁涉五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罚金2亿新台币,褫夺公权终身。同案被告吴淑珍被判无期徒刑,数罪并科罚金逾3亿;陈致中被判2年6个月,罚金1.5亿;黄睿靓被判1年8个月,资产没收。
家族
  父吴昆池(妻吴王霞)
  兄吴景茂
  妹吴淑珍(夫陈水扁)
  长女陈幸妤(夫赵建铭)
  次子陈致中(妻黄睿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