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李晟薦張延賞為相

國度: 中國  

朝政: 唐代

國君紀年: 唐德宗李適貞元三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787年   十二月16日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工部侍郎張彧是李晟之婿。晟在鳳翔時,以女嫁幕客崔樞,禮儀過於彧,彧怒,遂附於張延賞。給事中鄭云逵嘗為晟行軍司馬,因失晟寵,亦附延賞,德宗素忌晟功名。適吐蕃尚結贊使離間計,延賞等遂於朝中造謠中傷,無所不至。晟聞之,晝夜憂愁哭泣。悉遣子弟詣長安,並表請削發為僧,德宗不許。貞元二年(七八六)十二月十六日,晟入朝見德宗,自稱有腳病,懇辭節度使職,德宗仍不許。韓滉素與晟善,德宗遂命滉與劉玄佐(洽)諭旨於晟,使與延賞釋怨。李晟奉詔,滉即引延賞至第謝過,遂結為兄弟,並宴飲盡歡。韓滉又使晟表薦延賞為相。貞元三年(七八七)正月十七日,德宗以左僕射張延賞同平章事,晟又為其子請婚於延賞女,延賞不許。李晟遂對人說:“吾武夫性情直爽,釋怨於杯酒間,不再放在心上。非如文士難犯,外雖和解,內怨恨如故,吾豈得無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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