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玄宗不私外戚

國度: 中國  

朝政: 唐代

國君紀年: 唐玄宗開元四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716年   元月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皇后妹夫尚衣奉御長孫昕與御史大夫李傑不協,開元四年(七一六)正月,昕與其妹夫楊仙玉於裏巷伺傑而毆之。傑上表自訴:“發膚見毀,雖則痛身;冠冕被陵(辱),誠為辱國。”玄宗大怒,命將昕與玉仙在朝堂杖殺,以謝百官。且以敕書慰傑,曰:“昕等乃朕之親戚,朕不能訓導,使之陵辱衣冠,雖處以極刑,未足謝罪,卿宜以剛腸疾惡,勿以兇人介意。”按:玄宗初年懲武、韋之禍,故不私於外戚;末年寵楊妃,遂及於國忠與秦、韓、虢,亦略同於武、韋。然史傢言唐代三禍,但雲藩鎮、宦官、後妃,而不言外戚,蓋外戚為禍必自後妃逾寵而來。玄宗初年,六宮尚無專寵,故不私外戚未為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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