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瑪共和國(德語:Weimarer Republik)是形容1919年至1933年期間統治德國的共和政體之歷史名詞。由於共和國的憲法(一般稱之為《魏瑪憲法》)是在魏瑪召開的國民議會上通過的,因此這個共和政府被稱為魏瑪共和國,但是稱為“魏瑪共和”較為正確。共和國於德意志帝國霍亨索倫王朝崩潰、德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戰敗後成立。雖然共和國廢除帝製,但仍然保留以前的正式國號德意志帝國(Deutsches Reich)。“魏瑪共和國”一稱呼,是後世歷史學家的稱呼,從來不是共和國的官方名字。
共和國是德國有史以來第一次走嚮共和製的嘗試,因十一月革命而生,因阿道夫·希特勒與納粹黨在1933年上臺而結束。雖然1919年的共和國憲法在法律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仍然有效,但納粹黨政府在1933年采取的一體化(Gleichschaltung)政策已經徹底破壞了共和國的民主制度,所以魏瑪共和國在1933年已經名存實亡。
共和國的成立:被控製的革命
1916年開始,德意志帝國實際上由保羅·馮·興登堡為首的軍事獨裁最高陸軍指揮 (Oberste Heeresleitung;簡稱OHL) 所統治。當德國即將戰敗時,這個第三最高指揮要求成立一個文官政府,以求與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議和。同盟國之一保加利亞在9月已經退出陣營,故德國難以負隅頑抗。新任德國總理馬剋斯·馮·巴登在10月3日嚮威爾遜提出停火協議。10月28日,德國政府修改1871年定下的憲法,讓它實行多年來拒絶接受的議會製。總理以後對議會負責,而非皇帝。
然而,將德國轉變為英國式君主立憲國傢的計劃馬上失效,皆因德國漸漸陷入近乎混亂的狀態。大量身心受創德國士兵重返祖國,導致大量暴力事件發生。甚至連參加被右翼分子刺殺的領導人葬禮之左派勢力都産生內哄,大打出手。
軍事領導層在未經政府同意之下,竟然下令德國公海艦隊 (Hochseeflotte) 出擊。這在軍事層面上是不可能的任務,而且衹會令談判失敗。結果,10月29日開始叛亂爆發。威廉港兩艘軍艦的船員首先兵變。當軍方拘捕一千名海員,並把他們送到基爾時,威廉港兵變發展成全國性叛亂。其他海員、士兵和工人都響應被捕海員起義,並仿照1917年俄國革命中的俄國工人般建立了工人和士兵階級之蘇维埃,並在很多城市裏奪取軍政權力,史稱德國革命。11月7日,德國革命蔓延到慕尼黑,令巴伐利亞國王路德維希三世全家逃亡。
最初,蘇维埃衹是要求軍方釋放海員。而且,蘇维埃沒有一個共産黨領導着,不像一年前的列寧領導的布爾什維剋。然而,隨着蘇聯的崛起,起義令統治階層以至中産階級甚為恐懼。德國即將成為社會主義國傢。
當時,工人階級分成不同的政治派別。其中一個派別從傳統工人階級政黨社會民主黨分裂出來,自稱為獨立社民黨 (USPD) ,並支持社會主義制度。支持議會製的社民黨勢力為了不損失影響力,便走嚮前綫,於11月7日要求威廉二世遜位。11月9日,菲利普·沙伊德曼在柏林的德國國會大樓宣佈共和國成立。兩個小時後,卡爾·李卜剋內西也在柏林城市宮殿4號大門的陽臺宣佈成立一個自由社會主義共和國。
11月9日,首相馬剋斯·馮·巴登將權力交給社民黨主席弗裏德裏希·艾伯特。可是,巴登的行為並未能滿足群衆。故此,翌日一個叫人民代表議會 (Rat der Volksbeauftragten) 的革命政府成立,由社民黨與獨立社民黨各三位代表組成,分別由艾伯特與鬍戈·哈澤 (Hugo Haase) 領導。雖然新政府獲得柏林的工人及士兵議會承認,卻為羅莎·盧森堡與卡爾·李卜剋內西領導的斯巴達剋同盟所反對。在艾伯特於12月16日至18日為議會召開的國民會議中,他所屬的社民黨奪得大多數議席。因此,艾伯特能夠馬上召開國民議會,以期擬定憲法,建立完善的議會制度,於是支持建立社會主義共和國的勢力減弱。(見下)
由1918年11月到1919年1 月,德國實際上由人民代表議會獨裁統治。在這三個月之內,新政府出奇地表現積極,發佈了大量政令。其活動多數限於幾個範疇,包括八小時工作天、傢居勞工改革、農業勞工改革、公務員工會之權利、地方社會福利 (分為國傢與聯邦州層面) 、國民健康保險、令被遣散工人復工、打擊強行遣散並加入上訴制度、薪金協議的管製,以及在地方和國傢層面上實行一切階級的20歲以上人士之普選。有時候,在魏瑪時代的德國,宣傳單張和海報會以德國社會民主共和國稱呼魏瑪政府,但該名字從來不是官方國名。
國防軍與革命
艾伯特為了令自己剛剛成立的政府能控製大局,便與原為埃裏希·魯登道夫領導、現在由威廉·格勒納領導的最高陸軍指揮 (OHL) 協議。艾伯特-格勒納協定規定,衹要軍隊承諾保護政府,政府就不會嘗試改革軍隊。一方面,協定象徵了軍隊正式承認新政府,令中産階級安心;但是,左派的政府就被認為出賣了工人的權益。
以上的協議,也是令工人階級在社民黨與共産黨之政治代表分裂的第一步。共和國的命運,始終相當受到在政治上落後的德國工人運動影響。社會主義運動的中堅分子往往遇到重大睏難,總是憑着機會以感性的忠誠結盟,而不是根據真正的政治需要行事。如果沒有站在議會制度與極左勢力間的數百萬工人支持,社會主義分子根本難以共謀大事。政治混亂令極左與極右勢力容易展開激烈鬥爭。德國當時的政局可謂岌岌可危。
1918年11月23日,艾伯特要求最高陸軍指揮鎮壓柏林的兵變,令社民黨與共産黨正式分裂。士兵抓到柏林市的指揮官,並把人民代表議會的所在地德國總理官邸(Reichskanzlei)封閉。國防軍血腥鎮壓事變,導致左派以社民黨變成反動派為由,正式决裂。在僅僅七個星期之後,獨立社民黨就退出了人民代表議會。12月,包括獨立社民黨左翼分子與斯巴達剋同盟的數個左派團體組成了德國共産黨。
1919年1月,柏林的工人企圖以更激進、血腥的方法實現議會共産主義(council communism),卻受到由志願軍人組成的半軍事組織自由軍團(Freikorps)鎮壓。其中,著名革命義士羅莎·盧森堡與卡爾·李卜剋內西在1月15日被殺。後來,在艾伯特的批準之下,兇手衹是交由軍事法庭懲辦,而非民事法庭,故此刑罰較輕,當然也沒有令左派更接受艾伯特。
1月19日,德國舉行國民議會大選。包括獨立社民黨與共産黨的左派政黨都是組織鬆散,結果讓溫和派奪得大多數議席。議會代表為了避免會議受到柏林的暴力事件影響,改在魏瑪召開國民議會。共和國的非正式國名也由此而來。魏瑪憲法創造了一個半總統製的共和國,並設置了由比例代表製選出的議會。民主社會主義及民主政黨得到八成選票。
1919年,魏瑪政府與協約國簽署凡爾賽條約。德國其後成立了德國國防軍(Reichswehr),並按照條約限製陸軍人數為十萬人、海軍人數一萬五千人。雖然軍隊名義上變成共和國軍隊,但仍全由昔日帝國軍隊階層控製。於是,軍隊依然是保守勢力,而且獨立於政府,對共和國的影響甚巨。跟其他革命不同的是,德國革命竟然讓軍隊重新掌握權力。
國民會議進行期間,巴伐利亞蘇维埃共和國在慕尼黑成立,但迅速被自由軍團與正規軍推翻。這類保守勢力釀成極右運動與組織在巴伐利亞發展,包括新成立的納粹黨。街頭鬥爭仍然持續。在德國東部,保皇黨勢力企圖打擊共和國,而波蘭人則在波森省及上西裏西亞分別發動大波蘭起義與三次西裏西亞起義,爭取波蘭獨立。
國傢狀況
政府在革命期間審慎製定的政治與社會法例,並不為工人階級所接受———共和國使這階級民主化與製定社會保障的目標從未實現。有評論指出,問題是基於社民黨在戰前的政壇中缺乏從政經驗。戰爭過後,政府難以解决雙重經濟危機。
魏瑪德國的長期經濟危機,原因有數:德國工業出口量比戰前産量大幅下跌、原材料及食品之産量因阿爾薩斯-洛林、東部部分省份及殖民地之割讓而減少,以及巨額戰爭賠款與長期負債。雖然政府限製撤軍令失業人數持續達一百萬人,但軍事工業幾乎停止運作。
協約國衹容許德國引進少量入口貨,但其價錢並非很多德國人所能負擔。經過四年戰爭與饑寒交迫,德國之境況可謂民不聊生。很多人都對資本主義失望。德國馬剋大幅貶值。
魏瑪政府的使團在法國簽署了凡爾賽條約,接受割地賠款、削減軍備與軍隊,並承認了極具爭議性的戰爭罪責條款。希特勒後來強烈譴責共和國及其民主性質,反對它接受如此苛刻的條約。
社民黨的弗裏德裏希·艾伯特是魏瑪共和國的首任聯邦總統 (Reichspräsident)。1919年8月11日,艾伯特確認了魏瑪憲法,令它在法律上生效。
早期危機與國內鬥爭
在左派與右派極端分子的威脅下,共和國甫一開國就危機四伏:左派指責社民黨因阻止共産革命而出賣工人利益;右派則反對民主制度,堅持要令德國返回昔日之帝製。而且,尤其包括軍方勢力的右派為了破壞共和,更聲稱它出賣了德國,令國傢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失敗。(詳見刀刺在背傳說)
1920年3月13日,自由軍團發動卡普政變 (Kapp-Lüttwitz Putsch),占領了柏林並推舉右翼記者沃爾夫岡·卡普為總理。魏瑪政府撤退到斯圖加特,並提倡展開大罷工。罷工令經濟停頓,故此卡普的政府在短短四天之後宣告崩潰。
大罷工同時也觸發了在魯爾區發生的共産起義。五萬人組成紅軍,企圖控製該區。在沒有政府的命令之下,正規軍與自由軍團再度鎮壓該行動。1921年3月,在薩剋森與漢堡發生的類似事件都被成功鎮壓。
1923年,共和政府表示未能應付凡爾賽條約規定之戰爭賠款,並因此拖欠賠款。於是,在1月11日,法國與比利時的軍隊占領魯爾區,控製這個全德國最富饒的工業重鎮,並控製當地的礦井與製造業公司。德國政府鼓勵工人以罷工還擊,並沒有主動應付問題。罷工持續八個月,最後衹是令經濟更衰落、入口貨物更昂貴。
政府負責資助罷工工人,故此它需要印製更多鈔票應付,導致惡性通貨膨脹。1923年8月,馬剋兌一美元由4.2元跌至一百萬元;在11月20日,價值更跌至4.2萬億元 (亦即4.2兆元) 。12月1日,政府推出地産抵押馬剋 (Rentenmark),以每1新馬剋兌換1兆舊馬剋。最後,德國成功繼續支付賠款,而魯爾區則重歸德國。
1923年,右派再度威脅共和政府的統治。希特勒在慕尼黑發動啤酒館政變。1920年2月,成立不久的德意志工人黨改為國傢社會主義德意志勞工黨,亦即納粹黨。希特勒在1921年7月29日晉升為黨魁。1921年11月,衝鋒隊 (Sturmabteilung;簡稱SA) 成立並作為希特勒的私人軍隊。1923年11月8日,三千名戰鬥聯盟成員在與埃裏希·魯登道夫協議後,與右翼政客古斯塔夫·裏特爾·馮·卡爾在慕尼黑一所啤酒館 (Bürgerbräu) 召開會議。雖然卡爾突然表示不支持他們,但希特勒打斷卡爾的演講,並堅持要發動政變。魯登道夫與希特勒宣佈成立新政府,並計劃在翌日占領該城市。但最後失敗。希特勒與該三千人都被捕。希特勒被判監五年,但最後衹是坐牢了九個月。此後,希特勒决定以合法途徑登上權力寶座。
施特雷澤曼的黃金時代
古斯塔夫·施特雷澤曼在1923年擔任德國總理,後來從該年到1929年就任外長。在他當政期間,由於起義減少、經濟復蘇,所以共和國能夠休養生息。
施特雷澤曼上臺後首先推出地産抵押馬剋,用以減輕惡性通貨膨脹對德國社會與經濟的禍害。由於他堅持拒絶發行更多鈔票,所以令問題迎刃而解。他為了振興經濟,更減少政府開支、簡化官僚階級並加稅。魏瑪政府接受了美國的道威斯計劃,減少德國的戰爭賠款。
1922年,德國與俄羅斯簽署拉帕洛條約,恢復外交關係。1925年,施特雷澤曼與協約國簽署了羅加諾公約,恢復德國在歐洲的外交地位。德國憑着確認其西部邊界,成功與鄰國修好。在施特雷澤曼的幫助下,德國在1926年加入國際聯盟並作為第六個常任會員國。德國也停止了裁減軍備。
然而,1920年代初期的德國衹是表面繁榮。她之所以經濟復蘇,有賴外國貸款,故漸增本國國債,並令整體貿易額下跌、失業率上升。施特雷澤曼的改革始終是治標不治本,未能真正令民主制度在德國紮根。
縱然德國在多方面都略見進步,施特雷澤曼仍然被他的政敵批評,被指為采取“屈從政策”,逐步實現凡爾賽條約的條款所需。
施特雷澤曼在1929年病逝。魏瑪共和國的黃金時代結束。
共和國的衰退與希特勒的崛起
公信力受損
在魏瑪共和國的統治末期,德國政治比以前更加不穩定。布呂寧、馮·帕彭、施萊謝爾與希特勒 (1933年1月30日到3月23日) 共五位總理的政府實際上都是由總統選出來的獨裁政權。
在庫爾特·馮·施萊謝爾代表軍方進行了幾個月的政治遊說後,總統保羅·馮·興登堡在1930年3月29日任命財經專傢海因裏希·布呂寧接替赫爾曼·米勒為總理。因為新政府未能在議會取得多數代表支持,所以衹能讓國傢總統掌握緊急狀態令,以致共和政權趨嚮保守。
由於議會拒絶支持一個不受歡迎的財政改革的方案,興登堡采納了魏瑪憲法第48條,作為緊急法令。1930年7月18日,在社民黨、德國共産黨、納粹黨與德國國傢人民黨 (Deutschnationale Volkspartei) 支持下,議會再度以微弱優勢否决了該法案。
9月14日,議會大選開始,形勢大幅轉變: 納粹黨奪得18.3% 選票,為1928年參選所得票數的五倍。這次,溫和派未能組成聯合政府和在議會取得優勢。這祇是鼓勵納粹黨的支持者變本加厲,以暴力與恐怖企圖奪得權力。1930年後的共和國每況愈下,似將陷入內戰。
往後兩年之內,布呂寧嘗試沒有在議會取得優勢之下,藉用總統的緊急法案圖謀變革。當時,歐美經濟大蕭條勢頭漸漸減弱。布呂寧相信自由經濟理論,所以大幅減少政府開支和加稅,以刺激經濟增長。他預期經濟危機會及早停止,經濟會逐漸復蘇。於是政府完全停止從1927年開始推出的義務失業保障金提供任何公帑,令工人更勤力工作、失業者得到的援助金減少。這樣的政策明顯是不太受歡迎的。
1932年下半年,經濟衰落終於結束,經濟指標略見上升。不過,德國人普遍不再信任共和政府。歷史學家一般為如何評價布呂寧的政策而持不同意見,但是政策肯定令共和國漸漸衰退。至於當時布呂寧有沒有更好的方略,至今仍頗具爭議。
最初,德國資本傢與地主支持政府趨嚮保守。他們並非十分喜好布呂寧,衹是相信保守分子可以維護他們的利益。但當工人階級與中産階級都普遍反對布呂寧的時候,資本傢與地主都轉嚮支持布呂寧的政敵希特勒與阿爾弗雷德·鬍根貝格。1931年末,保守政策最後失敗。興登堡與德國國防軍决定放棄布呂寧,轉而與希特勒和鬍根貝爾格合作。興登堡本來是第二帝國的重臣。這時候他雖然貴為總統,但實際上他不支持民主,而是反動派的支持者。(來源:Arthur Rosenberg-A History of The German Republic,1936)
1932年5月30日,布呂寧在喪失興登堡的支持後自願下臺。五個星期後,在布呂寧的支持下,興登堡再度當選總統,壓倒另一位候選人希特勒。
1932年7月議會大選
5月31日,興登堡任命弗朗茨·馮·帕彭為新任總理。馮·帕彭馬上取消了對衝鋒隊的禁令,用以取得希特勒的支持。
馮·帕彭與工業傢和地主關係密切,並主張與興登堡雷同的極端保守主義政策。他組織的內閣中,包括國防軍部長庫爾特·馮·施萊謝爾及其他擁有跟鬍根貝爾格政見相同的人。這個新政府預期會與希特勒合作。由於共和派與社會主義派仍沒有行動,希特勒與鬍根貝爾格勝算甚高。
由於大部分政黨反對新政府,故此衹有德國國傢人民黨支持的馮·帕彭解散了議會並在7月31日召開選舉。納粹黨在議會取得最多議席;德國社民黨與德國共産黨則分別是第二和第三大政黨。由於納粹黨未能取得大多數議席,故此議會再度被解散,直到有政黨取得大多數議席為止。
納粹黨當時是議會最大的政黨。衹有它可以令政府穩定地運作。馮·帕彭嘗試勸諭希特勒擔任副總理並支持議會製政府。然而,希特勒拒絶他的請求,並表示正在考慮與帕彭以前所屬的德國中央黨會談。如果成事,希特勒將會與該黨聯手對付帕彭的政府。希特勒於是要求就任總理,但在8月13日興登堡拒絶讓這位“巴伐利亞二等兵”上臺。
7月選舉的結果反映了納粹黨對政府的影響愈來愈大。在1930年的議會選舉中,納粹黨得到一百多票,是第二大黨;這次它的議席比以前增加了超過兩倍。納粹黨所以能迅速壯大,全靠大量工人、失業者、農民與中産人士。這數百萬激進的支持者最初要求納粹黨走嚮作派,希望能振興德國與改造德國社會。大蕭條也是其議席大幅上升的原因之一。
1932年11月議會大選與施萊謝爾
1932年11月6日,議會再度舉行大選。納粹黨取得近三成票數。它的支持票數雖然比之前少了二百萬,但仍然取得最多議席。馮·帕彭下臺,由國防軍將軍庫爾特·馮·施萊謝爾在12月3日接任。施萊謝爾多年來屬於保守勢力的陣營,但當時他的計劃就是:聯合其他政黨內的左翼工會團體,包括以格雷戈爾·施特拉塞爾為首的納粹黨左派,以贏得在議會的優勢。雖然計劃作風大膽,但始終不成功。
在這兩個月期間,施萊謝爾扮演了“社會主義將軍”的角色,周旋在基督教工會、納粹黨左派,甚至社民黨之間。他的計劃就是組成一個由他領導的“工黨”政府。不過,由於國防軍將領完全未能準備支持計劃,以及工人階級不信任他這個未來盟友,此計劃也是失敗。另一方面,施萊謝爾也因計劃觸怒了資本傢與地主,因為社民黨與共産黨可能會在柏林發動交通罷工。
1933年1月4日,希特勒從馮·帕彭得知,這位將軍沒有解散議會的權力,大多數議席卻可以。當時,施萊謝爾的內閣 (根據緊急法案以前的詮釋) 沒有一個正常的議會支持,衹能投票决定解散它本身。希特勒也知道,德國一些大企業會幫忙應付納粹黨所有以往的債項。由於馮帕彭不甘被迫辭職,故此與希特勒商量如何推翻施萊謝爾的政府。他們各懷鬼胎,同樣想爭取成為總理,所以會談沒有結果,但他們仍然繼續商量。
1月22日,希特勒威脅興登堡的兒子奧斯卡·馮·興登堡 (Oskar von Hindenburg),表示會為總統在東普魯士的住所諾伊德剋 (Neudeck) 之房産稅違規行為而展開訴訟 (雖然不久後該住所面積增加五千英畝土地),藉此換取後者的支持。施萊謝爾由於在內閣問題上不敵馮·帕彭與希特勒,而且又失去了興登堡的信任,所以要求舉行選舉。1月28日,馮·帕彭嚮興登堡表示,希特勒不足為患,並建議他重組政府。現在,社民黨、共産黨、中央黨與納粹黨四黨對立。長此下去,一個類似布爾什維剋的陣營便會形成並威脅共和國的統治。同一天,施萊謝爾辭職。
經過多番與希特勒討論後,馮·帕彭認為自己可以操控希特勒,於是支持希特勒成為新任總理。然後,他力陳他的計劃之優點,遊說總統府總裁奧托·邁斯納 (Otto Meißner) 與奧斯卡馮興登堡支持希特勒。三人在1月下旬不停嚮興登堡請求讓希特勒做總理。最後,馮·帕彭、希特勒與鬍根貝爾格達成協議,决定由德國國傢人民黨執政,希特勒為總理,馮·帕彭為副總理。
1月30日,興登堡任命希特勒為新一任德國總理。他也容許納粹黨取得內閣十一席中的三席,代表在議會的少數:納粹黨與鬍根貝爾格的德國國傢人民黨 (196 + 52席)。中央黨與巴伐利亞人民黨 (70 + 20席) 希望希特勒作出憲法上的讓步 (用以保護憲法) ,但被希特勒拒絶。希特勒更計劃要解散議會。
雖然興登堡懷疑納粹黨的用意,也對希特勒的個人誠信充滿疑慮,但他與馮·帕彭都相信由於納粹黨所得支持正在減少,故此可以限製希特勒作為總理的權力。
總結而言,馮·帕彭不甘被迫辭職,於是在施萊謝爾籌組執政聯盟失敗後,藉助與興登堡的友誼,讓施萊謝爾辭職後,與興登堡共同操控希特勒。但是,棋差一著,他們反而造就了希特勒掌權的開始。
根據納粹黨的宣傳,1月30日被稱為納粹黨奪權 (Machtergreifung) 的日子,一般被認為是納粹德國統治的開始。
希特勒成為總理:共和國的消亡
阿道夫·希特勒在1933年1月30日早上宣誓成為總理。有評論認為宣誓衹是很簡單、象徵性的禮儀。2月初,當希特勒的任期剛剛開始時,政府已經開始鎮壓異己。左翼政黨被禁止進行任何會議;就連溫和派的人士也遭到恐嚇與襲擊。2月中,表面上合法的措施推出,用以鎮壓共産黨員和“非法”拘捕議會代表。
國會縱火案
2月27日晚上,國會縱火案發生。希特勒的政府聲稱兇手是共産黨員,並要求興登堡總統同意簽署國會縱火法令 (Reichstagsbrandverordnung) ,再度運用魏瑪憲法的第48條,並取消了憲法中數項保障公民自由的條款,讓納粹黨可以迅速並嚴厲地打擊任何政治會議。
政府利用“姦細”策劃的縱火案與其他反共陰謀,誘導總統使用緊急法令。有了這樣的圈套,希特勒無人可阻,可以任意捉拿和殺害共産黨員。
1933年3月議會大選
納粹黨在3月5日的選舉前抓了很多共産黨員,又不斷四處宣傳他們的政綱,用以吸引選民。但是,這次納粹德國滅亡前德國的最後一次選舉並沒有令納粹黨大獲全勝。納粹黨獲得一千七百萬選票,但共産黨、社民黨與中央黨的票數沒有顯著下跌。
希特勒嚮不同意見的利益集團力陳找出解决方案、確保共和國長治久安的必要。現在,他指出德國的問題全由共産黨引起,甚至在3月3日表示要殺光他們。前總理海因裏希·布呂寧宣佈他的中央黨會堅持反對修改憲法,並促請總統下令查出縱火案的真相。希特勒的計劃,就是要令失去共産黨支持的議會容許他與政府運用法律力量推出更多法令。在這個時候,總統獨裁需要一個法律改革來維持。
希特勒內閣的首次會議
3月15日,納粹黨與國傢人民黨召開第一次內閣會議。兩黨組成聯盟,是議會中的少數 (288 + 52席)。根據紐倫堡審判,這次會議首先被提及的事宜是如何以憲法容許、需要議會三分之二多數支持的授權法案完成反革命。法案會、也最後令希特勒與納粹黨得到不受限製的獨裁力量。
在會議上,希特勒建議采用授權法案,讓內閣不需要得到會議同意而通過法例。這時候,衹要天主教中央黨也支持授權法案,就表示有足夠議席支持通過法案。希特勒對此非常有信心。在紐倫堡審判上,國傢人民黨被證實曾經嚮希特勒建議拘捕社民黨人,以穩操勝券,但為希特勒所拒絶。希特勒認為可以在選舉過後再拘捕其他人,而納粹黨事實上在事後扣押了26名社民黨代表。納粹黨連續幾天與中央黨領袖路德維希·卡斯主教和其他中央黨工會領袖會面,並拒絶讓他們積極參與政府事務,而且也成功就信奉天主教的公務員與教育問題達成協議。希特勒原本承諾以書信通知卡斯,作為中央黨支持授權法案的條件,但卡斯在此之前已經代表他的政黨表示支持法案。
卡斯在1928年開始擔任中央黨主席,並與當時梵蒂岡國務院長,亦即後來的教宗庇護十二世有密切關係。在討論授權法案之前的最後一次政黨會議上,卡斯沒有明確立場。但是,為了減少黨員因接受法案而生的反對聲音,卡斯在連同全體黨員支持法案之前,安排了由希特勒親自撰寫為憲法作保證的信件。
授權法案的談判
3月20日,希特勒與他任命的內政部長威廉·弗裏剋跟中央黨領導人卡斯及阿當·施特格瓦爾德等人展開談判。目標就是决定該黨支持通過法案的條件。由於納粹黨需要三分之二票數完成目的,故此需要中央黨支持。3月22日,雙方達成協議:希特勒承諾保留現存德國的邦國,而且不會利用新增權力修憲,並輓留屬於中央黨的公務員。同時,希特勒也同意會保護天主教專業學校、尊重與教廷、巴伐利亞、普魯士與巴登的政教協議,以及在法案的投票前嚮議會宣佈上述承諾。
除了支持通過法案外,卡斯另一件令人難忘的事就是安排為羅馬天主教廷 (Holy See) 草擬德國一直要求的政教協定 (Reichskonkordat)。路德維希·卡斯與馮·帕彭被認為是讓希特勒建立獨裁的最重要政治人物。 (來源:K.vKlemperer-German Resistance Against Hitler, OUP 1992)
議會開幕儀式
3月21日,議會開幕儀式在波茨坦富有普魯士色彩的駐軍教堂 (Garnisonkirche) 舉行。在約瑟夫·戈培爾的精心安排下,很多屬於昔日軍事階層的容剋地主與代表出席典禮。戈培爾刻意將希特勒的新政府與以往的帝國拉上關係,並把國傢社會主義描繪成國傢的未來。舊時代的普魯士軍事精英深深體會到希特勒崇敬他們的傳統;而且,他的政府有軍隊這傳統保護者的支持。於是,很多人會漸漸重新相信保守主義,並期望它能解决現下共和國的問題,令國傢穩定。而且,懂得審時度勢的希特勒更謙遜地嚮興登堡元帥鞠躬。
授權法案之通過
會議在3月23日正式開始。會議中段,希特勒以冷靜和希望和解的態度發表了一次歷史性的演講。最值得註意的是,他突然一改以往堅决反對天主教及其教義的立場,反而表揚教義為 “保護德意志民族心靈的重要元素”,似乎他尊重天主教是指日可待。他承諾尊重他們的權益並宣佈政府的目標是與教會達成和平協議,並改善與羅馬天主教廷的友好關係。由於演說特別重視教廷對新政府的承認,故此希特勒成功滿足了中央黨成員的要求,勸諭他們投票支持法案。卡斯也因此被認為曾經參與擬定演說內容。(German Resistance Against Hitler, Klemens von Klemperer, OUP, 1992 ) 根據紀錄,早在1932年5月,卡斯曾經表示教廷希望以希特勒的勢力對抗無神論的俄國虛無主義。(Edgar Ansel Mowrer, Triumph and Turmoil,1968 p.209)
在投票前的辯論上,希特勒預先安排他的半軍事組織衝鋒隊在街頭活動以威脅議會成員,迫使他們不自願地投票支持法案,製造十足的政治威嚇。共産黨本來擁有81席,但自從議會縱火法案通過及政府采取其他措施後,他們全部議席都留空,減免了他們必定給出的反對票。社民黨議席也同樣從120減到少過100。全場衹有社民黨主席奧托·韋爾斯勇敢地發言反對希特勒的計劃,並指責他的政府從民主走嚮獨裁,縱然無濟於事。希特勒氣得七竅生煙。(Rise and Fall of the Third Reich, William L. Shirer 1959)
希特勒一改臉上的冷靜,以他獨特、令人不安的語調咒駡韋爾斯,發誓要把消滅所有德國的共産黨勢力,甚至出言威脅韋爾斯領導的社民黨。在這個時候,希特勒早前擬定的保證書業已完成,並已交到卡斯手中,令中央黨無論如何都會支持法案。
後果
授權法案最終獲得通過,表示希特勒與他的政府得到最高權力,可以在沒有議會的批準下通過任何法例,並可以獨立製定外交政策和違反憲法的規定。故此,希特勒可以用如此權力清除任何阻止他建立獨裁的任何力量。在往後的幾個星期內,希特勒的內閣通過數項法令,令德國人失去自由、革退任何非納粹黨員的公務員,以及將所有其他政黨與聯盟列為非法。第三帝國的統治開始。
納粹黨開始架空了人民黨部長控製國傢的權力。在沒有警察的監控下,衝鋒隊進行各種形式的恐怖主義活動。共産黨人、社民黨人與中央黨人可謂無處容身,被趕盡殺絶。納粹黨也開始以暴力手段鎮壓猶太人;1933年夏,它自以為所嚮無敵,取締一切其他政黨與工會,就連人民黨也不例外。雖然納粹黨現在一黨專政,但國防軍完全不受影響。共和時期的軍政分立之勢仍然持續。同樣地,大資本傢與地主的私産不受影響;行政與立法部門所受影響甚小。(Arthur Rosenburg, A History of The German Republic, 1936)
共和國失敗之原因
魏瑪共和國悲慘的崩潰,到今天仍然頗受爭議。雖然希特勒按照憲法的機製合法成為德國總理,而他的納粹黨也在1932年兩次議會選舉中得到大多數議席,納粹黨被認為在當時還沒有足夠力量上臺。當一些歷史學者嘗試將某些意識形態合理化時,他們就在冷戰意味之上述事情的原因與歷史分析上意見分歧。其中一種推測就是,如果當初希特勒因為沒有當上總理而因此沒有政治與邏輯上的優勢,納粹黨在1933年選舉中的表現會怎麽樣。
納粹主義的崛起,從來沒有單一原因。最常為人所斷定的原因可以分為三方面:
經濟問題
西方民主歷史上,魏瑪共和國所經歷的經濟問題是最嚴重的。惡性通貨膨脹、高失業率與生活素質大幅下降都是經濟衰退的主要原因。1923至29年,德國經濟略有復蘇,但1929年開始的經濟大蕭條引發西方經濟嚴重受創。由於當時德國非常依賴美國的藉貸,故首當其衝。1932年,德國大約有五百萬人失業。不少人將睏境歸咎於共和國。當政黨在任何時候都想推翻共和,令議會無一政黨能夠取得大多數議席之時,情況就更加明顯。
1929年華爾街股災引發的大蕭條,令共和國深受其害。大蕭條以及其後的經濟不景加重德國對其債主美國的財政負擔。對脆弱的共和國而言,經濟大衰退無疑是大災難,也是納粹黨能夠當政的重要因素。
由於凡爾賽條約迫使德國交出資源豐富的國土和巨額賠款,大多數德國人認為其條款過於嚴苛與令他們的國傢降格。雖然條約為德國經濟帶來的實際破壞難以估量,但懲罰性的賠款引起人們的驚慌與怨懟。縱然賠款金額巨大,德國最後衹付出了八分之一的金額。(參見洛桑會議) 然而,賠款的確令德國所得市場貸款減少,迫使魏瑪政府以大量印製鈔票應付其赤字,結果引起惡性通貨膨脹。而且,德國軍隊本來在去年有機會取勝,卻突然失敗,故此在1919年德國戰敗後,失望、恍然大悟的軍隊返國並間接引起政治大亂。如此的混亂深深影響德國人的心理,而且可能因此造成以希特勒為代表的極端民族主義之崛起。
大部分歷史學家都同意,有很多德國的工業傢將共和政府與工會和負責簽署條約的社民黨拉上關係。雖然有些學者認為希特勒被用作對付後者的工具,但在工業傢願意支持希特勒之前,共和國已經非常不穩定。就連一些支持希特勒就任總理的人,也並非完全接受納粹主義;他們認為支持希特勒衹是為了推翻共和國,但不是長遠之計。由於納粹黨支持者衆,更不乏原本擁護左派的工人,所以工業傢的支持不是希特勒獲得大衆支持的唯一原因。
制度漏洞
很多人都相信,1919年定下的魏瑪憲法含有數項弱點,令諸如納粹黨勢力容易建立獨裁政權,但一個不同的憲法能否阻止納粹黨奪權確是未知之數。而1949年的西德憲法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 (Grundgesetz) 則被認為是力圖消除這些弱點的法規。
* 帝國總統 (Reichspräsident) 的職位被認為是“替補皇帝” (Ersatzkaiser),意指雖然廢除了帝製,帝國總統卻依舊擁有相當於皇帝的權力,從而弱化了政黨政治的角色。魏瑪憲法第48條賦予總統在“公衆秩序與安全受到嚴重騷擾或威脅”時候可以“采取任何必須的政策”。雖然第48條作為緊急法令,但在1933年前它常常被用來在沒有議會的批準下通過法案,令納粹黨更容易完成一體化 (Gleichschaltung),例如納粹黨就以第48條為基礎通過了國會縱火法令。
* 完全的比例代表製選舉制度意味着得到任何規模的支持之政黨都可以得到議會議席。結果,很多包括極端政黨的小政黨都按照這制度建立政治勢力。在戰後的德國聯邦議院 (Bundestag) 中,衹有得到5%以上票數的政黨纔可以得到議席。不過,德意志帝國的帝國議會采取多數製,而議席的分配則與共和國的雷同。
* 帝國國會 (Reichstag) 可以在未能决定總理繼任人時把總理革退。這種不信任動議令總理更替頻繁,令政治不穩定。故此,西德的基本法規定議會一定要預先選出繼任人才可以投票令現任總理下臺。(參看建設性不信任投票)
* 憲法也規定,當總統辭職或死亡後,帝國總理會兼任總統,擁有總統的權力,直到選出新任總統為止。故此,1934年興登堡逝世後,希特勒兼任總理與總統。不過,當時希特勒的獨裁政權已經固若金湯,所以上述規定不應被視為引緻納粹黨上臺的單一原因。
個人影響
有些學者轉而考慮個體及他們所作的决定。不過,這種看法帶來的問題就是究竟他們當時有什麽抉擇,故此引來臆測與假設。
1930至33年期間,總理布呂寧的經濟政策頗受爭議。政策令很多德國人認為共和政府刻意減少福利開支和支持極度自由的經濟體係。在經濟大蕭條的狂潮下,當時布呂寧有沒有其他方案是未知之數。
1925年,保羅·馮·興登堡元帥就任共和國第二任總統。這位支持帝製的將軍代表了過去君主專製的德意志帝國,難以視他為支持共和國的民主派,但他從來不是納粹分子。同時,1930年代時八十多歲的興登堡已經老態竜鐘。如果興登堡堅持民主信念,他不會輕易以第48條架空議會權力,也不會簽署國會縱火法案。其實,興登堡經過一天半的考慮後纔在1933年1月30日任命希特勒為總理,代表他當時曾經懷疑後者的誠信。有人認為,如果希特勒未能當上總理,納粹黨可能失去很多支持者。
其他角色
作傢約翰·康韋爾 (John Cornwell) 與伊恩·剋肖 (Ian Kershaw) 是曾經研究路德維希·卡斯與庇護十二世關係的著名評論傢。
紐倫堡審判曾經研究從1933年1月30日開始的德國歷史。對於萊茵-威斯特法倫工業巨頭與弗朗茨·馮·帕彭的角色,結論就是他們協助希特勒與納粹黨上臺之事不構成“可檢控的罪行”。
The Weimar Republic (Weimarer Republik, IPA: [ˈvaɪmarɐ repuˈbliːk]) is the name given by historians to the parliamentary republic established in 1919 in Germany to replace the imperial form of government, named after Weimar, the place where the constitutional assembly took place. Its official name was still Deutsches Reich (German Empire), however. Following World War I, the republic emerged from the German Revolution in November 1918. In 1919, a national assembly convened in the city of Weimar, where a new constitution for the German Reich was written, to be adopted on 11 August. This liberal democracy eventually lapsed in the early 1930s, leading to the ascent of the NSDAP and Adolf Hitler in 1933. Although the constitution of 1919 was never officially repealed, the legal measures taken by the Nazi government in February and March 1933, commonly known as Gleichschaltung ("coordination") meant that the government could legislate contrary to the constitution. The constitution became irrelevant, therefore 1933 is usually seen as the end of the Weimar Republic and the beginning of Hitler's "Third Reich".
In its 14 years the Weimar Republic was faced with numerous problems, including hyperinflation, political extremists and their paramilitaries, and hostility from the victors of the First World War. However, it overcame many discriminatory regulations of the Treaty of Versailles, reformed the currency, unified tax politics and the railway system. Its constitution was seen as one of the most modern in the world and the Republic represented a period of cultural innovation in Germa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