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歸以明察治東海郡

國度: 中國  

朝政: 西漢

國君紀年: 漢宣帝地節元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前69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尹歸字子兄,河東平陽(今山西臨汾西南)人,後遷居杜陵(今陝西西安西南)。歷任獄吏、卒史、縣令、郡都尉等職。宣帝地節年間,徵拜東海太守。到任後治理郡務,明察秋毫,熟知郡中官吏百姓善惡情況。各縣都設有記載這些情況的簿册。他親自處理各縣案件,遇有緊急重大案件,則稍緩處理,以求慎重;吏民稍有法紀鬆馳的行為,就翻閱有關簿册。各縣拘捕刁吏豪民,都公開審訊其罪行,情節嚴重者則處以死刑。凡拘捕罪犯,必定在秋鼕兩季考核官吏的大會之中,或是其巡縣之時,目的是殺一儆百。東海郡郯縣的著名豪強許仲孫,為人姦狹詐狡猾,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前幾任太守均未能製服他。尹到任後,立即將許仲孫依法論罪,斬首示衆,使全郡大為震驚。從此,再沒有人敢反禁令,東海郡於是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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