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蓝玉案诛群臣

国度: 中国  

朝代: 明代

国君纪年: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二十六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393年2月

终结时间: 1393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蓝玉(?-1393),直隶凤阳定远人。常遇春妇弟。初隶遇春帐下,临敌勇敢,所向皆捷,遇春数告朱元璋,由管军镇抚积功至大都督府佥事。洪武四年(1371)伐蜀,克绵州。洪武五年北征,出雁门,败元兵于乱山,再败其于土剌河。洪武七年率兵拔兴和。洪武十一年从沐英讨西番。洪武十二年封永昌侯。洪武十四年征云南,战功居多。洪武二十年从冯胜征纳哈出。次年率师十五万,出大宁,至庆州,与元兵大战捕鱼儿海,杀太尉蛮子,获元主次子地保奴及妃、公主以下百余人,又追获吴王朵儿只、代王达里麻及平章以下官属三千人、男女七万七千余人,以及宝玺符敕金牌银牌诸物、马驼牛羊十五万余,焚其甲仗蓄积无算。朱元璋得知,大加奖慰,比之卫青、李靖。还师又破哈剌章营,获人畜六万。至京,进封凉国公。后又多次奉命出征。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琐告蓝玉谋反,下吏鞫讯。狱词称:“蓝玉同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东莞伯河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为变,将伺帝出耪田举事。十月狱具族诛。后颁《逆臣录》,有一公、十三侯、二伯。列侯以下坐党夷灭的约一万五千人。史称“蓝玉案”,与胡惟庸案合称“胡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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