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朱元璋頒《平周檄》
| 事件經過:
在占領張士誠在蘇北和淮水地區的地盤後,朱元璋决定渡江南下,徹底消滅張士誠的勢力。渡江之前,至正二十六年(1366)五月,他頒發了著名的《平周檄》。《平周檄》歷敘朱元璋的起兵經過和政治主張,雖然仍然沿用“皇帝聖旨,吳王令旨”,即繼續遵用大宋竜鳳紀年,但立場卻發生了根本變化。他駡紅巾軍起義是“愚民誤中妖術,不解偈言之妄誕,酷信彌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蘇其若,聚為燒香之黨,根據汝、潁,蔓延河洛”,指責紅巾軍“妖言既行,兇謀遂逞,焚蕩城郭,殺戮士夫。荼毒生靈,無端萬狀”。檄文列舉了張士誠的八條罪狀,其中有七條是說張士誠不該造反,更不該降元後又對元朝不忠。檄文明白宣告要重建封建統治秩序,維護地主階級利益。《乎周檄》係統地闡述了朱元璋的政治觀念和階級立場,公開地宣佈了朱元璋對白蓮教紅巾軍的背叛,表明他已不再是紅巾軍的將領。從這時起,大宋政權和小明王已不再是朱元璋手中有用的旗幟,而成為他建國稱帝的絆腳石。《平周檄》的發表,表明朱元璋對張士誠的戰爭已經演變成封建的統一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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