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國共北平和平談判

國度: 中國  

朝政: 國共內戰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949年   三月

地點: 北平

參與者: 蔣介石, 李宗仁, 邵力子, 張治中

国共北平和平谈判
事件經過:

  3月,國共進行和平談判
  
  遼瀋、淮海、平津三大戰役的勝利,使蔣介石賴以發動反革命內戰和維護其反動統治的主力部隊基本上歸於消滅。國民黨政府軍事上、政治上、濟上陷於土崩瓦解,一片混亂。國民黨統治危在旦夕。在此形勢下,美國政府為使南京政府取得喘息時間,從各方面策動重開國共“和平談判”,逼迫蔣介石讓位,由桂係李宗仁出面與中共進行“和談”。在這種情況下,蔣介石遂不得不於1949年元旦發表“求和”聲明。與此同時,新華社發表了毛澤東寫的《將革命進行到底》的元旦獻辭。1 月14日,毛澤東發表了《關於時局的聲明》,揭露了蔣介石的假和平陰謀,表明了中共為了迅速結束戰爭,實現真正的和平,減少人民的痛苦的真誠願望,提出了同國民黨政府進行和談的8項條件:1.懲辦戰爭罪犯;2.廢除偽憲法;3.廢除偽法統;4.依據民主原則改編一切反動軍隊;5.沒收官僚資本;6.改革土地制度;7.廢除賣國條約;8.召開沒有反動分子參加的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接收南京國民黨反動政府及其所屬各級政府的一切權力。《聲明》受到全國人民和各民主黨派的積極擁護,給蔣介石以致命的打擊。1 月21日,蔣介石被迫宣告“引退”,由李宗仁代理南京政府總統。李宗仁上臺後,於22日宣稱南京政府願意在中共方面所提8項條件的基礎上進行和平談判。當天,南京政府行政院會議决議:特派邵力子、張治中等5人為和談代表。3月26日,中共中央作出同南京政府進行和平談判的决定,並派周恩來、林伯渠、葉劍英、李維漢、聶榮臻等為和談代表,周恩來為首席代表,同南京政府代表團首席代表張治中,代表團成員邵力子、黃紹、章士釗、李蒸、劉斐和顧問屈武等,從4月 1日起在北平開始舉行談判。到4月12日,擬定了《國內和平協定(草案)》。4月15日,中共代表團將《國內和平協定(最後修正案)》8條24款,交給南京政府代表團,以4月20日為最後簽字日期。黃紹、屈武攜《協定》返南京復命。但是南京政府秉承蔣介石的旨意,拒絶簽字,導致談判破裂。當日晚,人民解放軍開始渡江作戰,宣告了國民黨南京政府和平騙局的徹底破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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