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國民政府遷往廣州
| 事件經過:
2月,國民政府遷往廣州
內戰初期,國民黨軍隊擁有明顯優勢(430萬人),但共産黨領導的人民解放軍(120萬)着意消滅對方兵力。1948年,國民黨軍(300萬)已經沒有優勢了,而解放軍(280萬)開始發起反攻。1948年9月,解放軍發動遼瀋戰役,解放東北;1948年11月發動淮海戰役;12月發動平津戰役,至 1949年1月,解放軍已經解放華北和華中,與國民黨軍隔長江對峙,兵力增至300多萬人。此時,南京國民政府總統蔣介石宣佈“下野”,轉赴臺灣,由副總統李宗仁出任代總統,並與共産黨談判。4月,國民政府拒絶在和約上簽字,談判破裂,中共中央下令解放軍“打過長江去,解放全中國”。1949年4月20日,南京解放,結束了國民黨二十四年的統治,國民政府遷往廣州。1949年2月23日,行政院長孫科在廣州召開政務會議,通過了《財政金融改革方案》,24日由財政部長兼中央銀行總裁徐堪發表公告,25日開始實行,其中規定“白銀准許人民買賣,銀元可以自由流通買賣,政府籌購白銀鼓鑄銀元”。10月15日,廣州解放,李宗仁托病赴美國就醫,國民政府遷往重慶,蔣介石以國民黨總裁身分在臺指揮軍隊作戰。11月底,重慶解放,國民政府遷往成都。12月27日,成都解放,國民政府撤出大陸,遷往臺北,蔣介石“復出”。此時,除西藏 (1951年和平解放)、臺灣、金門及馬祖等地外,全中國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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