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藍玉案誅群臣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二十六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393年二月

終結時間: 1393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藍玉(?-1393),直隸鳳陽定遠人。常遇春婦弟。初隸遇春帳下,臨敵勇敢,所嚮皆捷,遇春數告朱元璋,由管軍鎮撫積功至大都督府僉事。洪武四年(1371)伐蜀,剋綿州。洪武五年北徵,出雁門,敗元兵於亂山,再敗其於土剌河。洪武七年率兵拔興和。洪武十一年從沐英討西番。洪武十二年封永昌侯。洪武十四年徵雲南,戰功居多。洪武二十年從馮勝徵納哈出。次年率師十五萬,出大寧,至慶州,與元兵大戰捕魚兒海,殺太尉蠻子,獲元主次子地保奴及妃、公主以下百餘人,又追獲吳王朵兒衹、代王達裏麻及平章以下官屬三千人、男女七萬七千餘人,以及寶璽符敕金牌銀牌諸物、馬駝牛羊十五萬餘,焚其甲仗蓄積無算。朱元璋得知,大加奬慰,比之衛青、李靖。還師又破哈剌章營,獲人畜六萬。至京,進封涼國公。後又多次奉命出徵。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錦衣衛指揮蔣瑣告藍玉謀反,下吏鞫訊。獄詞稱:“藍玉同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東莞伯河榮及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等謀為變,將伺帝出耪田舉事。十月獄具族誅。後頒《逆臣錄》,有一公、十三侯、二伯。列侯以下坐黨夷滅的約一萬五千人。史稱“藍玉案”,與鬍惟庸案合稱“鬍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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