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東北停戰協議

國度: 中國  

朝政: 國共內戰

事件類型: 軍事

日期: 1946年   三月27日

地點: 東北

事件經過:

  3月27日,《東北停戰協議》簽字
  
  1946年1月,《國共停戰協議》達成後,蔣介石堅持東北地區不再停戰範圍內,並在美帝國主義幫助下繼續大量運兵東北,擴大內戰。經過中國共産黨和全國人民的堅决鬥爭,3月27日,蔣介石被迫接受由國民黨代表張治中,中國共産黨代表周來和美國特使馬歇爾的代表吉倫商談達成的《東北停戰協議》。協議規定派遣執行小組前往衝突地點或國共雙方軍隊的密接地點,使其停止衝突,並作必要及公平之調處,關於政治問題則另行商談迅求解决。但在數天後,蔣介石就公開撕毀協議,大舉進攻東北解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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