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孫中山在大總統府門前閱兵
| 事件經過:
1月1日,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定國號為中華民國
1月1日,上午10時,孫中山乘滬寧鐵路專用花車起行離滬,同行者有南京各省代表會臨時議長湯爾和、副議長王寵惠和孫中山的軍事顧問荷馬李等數十人。上海各界萬餘人在車站送行,禮炮齊鳴,歡聲震天。 下午5時,車抵南京下關。禮炮雷鳴,軍樂齊奏,停泊在長江江面的軍艦發炮21響。各省代表和駐南京的各國領事均至迎接。
臨時大總統府設在南京城內舊兩江總督衙門內。下午6時15分, 孫換乘馬車去總統府,由黃興和海陸軍代表等迎入內府。當晚11時,舉行孫中山大總統受任典禮。孫中山宣誓詞說:
“中華民國締造之始,而文以不德膺臨時大總統之任,夙夜戒懼,慮無以副國民之望。國民以為於內無統一之機關,於外無對待之主體,建設之事,刻不容緩,於是以組織臨時政府之責相屬。自推功讓能之觀念以言,文所不敢任也;自服務盡職之觀念又言,文所不敢辭也。臨時政府成立以後,當盡文明國應盡之義務,以期享文明國應享之權利。滿清時代辱國之舉措,及排外之心理,務一洗而去之。持平和主義,與我友邦益增親睦,使中國見重於國際社會,且將使其界漸趨於大同。即使後此之艱難,遠逾於前日,而吾人惟保此革命之精神,一往無阻,必使中華民國基礎確立於大地,此後臨時政府之職務始盡,而吾人始可告無罪於國民也。今以與我國民初相見之日,披布腹心,惟我之四萬萬同胞鑒之。顛覆滿洲專製政府,鞏固中華民國,圖謀民生幸福,此國民之公意,文實遵之,以忠於國,為衆服務。至專製政府既倒,國內無變亂,民國卓立於世界,為列邦公認,斯時文當解臨時大總統之職。謹以此誓於國民。”
同時發佈《臨時大總統宣言書》和《告全國同胞書》。宣言畢,即接受大總統印,並由秘書長將其蓋於宣言等文件上。
之後,孫中山下令定國號為“中華民國”,同時改用陽歷。 2日,孫中山通電各省改歷,並以1912年1月1日作為中華民國建元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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