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國民政府宣佈民主同盟為非法團體
| 事件經過:
10月27日,國民政府宣佈民主同盟為非法團體
蔣頒布了《動員戡亂完成憲政實施綱要》及一係列法令。這些所謂的法令,一方面加深了對人民的掠奪,另一方面加強了對民主力量的鎮壓。大批民主人士被列入黑名單,擬加逮捕者達6萬人之多,上海一地就有3000餘人,僅10月分,北京、上海、西安、杭州等到八城市,慘遭殺害的愛國人士約2100餘人,白色恐怖氣氛籠罩國統區。同時民主黨派受到嚴厲打擊,民盟中委和盟員數百人遭到逮捕,著名民盟愛國人士杜斌丞被殺害,公開宣佈民主同盟為非法團體,應 “嚴加懲辦”。美國大使也“勸告”民盟“光榮”解散。除了極其反動的青年黨和民社黨追隨蔣介石法西斯集團外,多已徹底看清了蔣介石集團的真實面目,與之决裂。至此,民主黨派所謂的中立及第三條道路在蔣介石的高壓政策下徹底地破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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