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十一道諭旨訓百官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世宗雍正元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723年元月1日

終結時間: 1723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雍正帝在藩邸時,就已察覺其父寬容政策所帶來的弊病,即吏治廢弛。因此,登基伊始,即着手整頓吏治。雍正元年(1723)正月初一日,雍正帝連續頒發了十一道訓諭,對文武百官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內容如下:告誡總督,身為封疆大吏,乃澄清吏治之本,應竭忠盡職,不負皇恩。告誡巡撫,綏輯兆民,乃撫臣之責,應同心協力,以盡職守,不得貽害地方。告誡督學,身為學官,須廉潔持身,精勤集事,更要啓迪士子人品端正。告誡提督,要倡率將弁,簡任卒伍,整理器械,操練技勇。告誡總兵官,要以寧謐地方為念,且應文武輯睦,軍民調劑,各得其平。告誡布政司,職居方伯,責任重大,自當益矢公忠。告誡按察司,既要嚴刑立法,又要執法公正。告誡道員,職居協理,各有專責,凡事應親身經歷,以杜營私舞弊之陋規。告誡副將、參將、遊擊等官,雖身居偏禆,亦應預定練兵之法,親校騎射,嚴試技勇,潔己律公。告誡知府,既為督撫監司之耳目,又為州牧縣令之表率,承流於上,宜化於下,必須廉潔自持,屏絶賄賂,奉公盡職。告誡知州、知縣,身為親民之官,乃吏治之始基也,品秩雖卑,職任甚重,務以愛民為先務,周察所屬,安輯鄉裏。這十一道上諭反映了雍正帝整頓吏治的决心,揭開了雍正朝整頓吏治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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