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馬嚮東郭久嗣伏法

國度: 中國  

朝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2001年   十二月19日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2001年12月19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瀋陽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馬嚮東,瀋陽市財政局原副局長、國有資産管理局原局長郭久嗣被執行死刑。
  瀋陽市原市長慕綏新、原副市長馬嚮東等16人受賄、貪污、挪用公款、巨額財産來源不明案,經遼寧、江蘇兩省7個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於10月10日分別作出一審判决:郭久嗣、馬嚮東分別被判處死刑;慕綏新、寧先傑、周偉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遲若岩、賈永祥、梁福全、劉實、李經芳、趙士春、馬聲、焦玫瑰、田英傑、泰明、劉寶印等11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一審宣判後,慕綏新、周偉、賈永祥、趙士春、梁福全、李經芳、劉寶印等7人服判,沒有上訴;馬嚮東、郭久嗣、寧先傑、田英傑、焦玫瑰、遲若岩、劉實、泰明、馬聲等9人不服一審判决,分別嚮遼寧省或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核準了對慕綏新、周偉的一審判决;同時,經審理,依法駁回了郭久嗣、焦玫瑰、田英傑3人的上訴,維持原判,並依照法律程序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對郭久嗣的死刑判决進行復核。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馬嚮東、寧先傑、遲若岩、劉實、馬聲、泰明等6人的上訴,依法進行了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照法律程序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對馬嚮東的死刑判决進行復核。
  相關資料:
  正義的勝利
  遼河奔騰,滌蕩塵埃。
  瀋陽這片曾浸染無數革命先烈鮮血的熱土,豈容腐敗分子滋生麇集;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中國共産黨,豈容腐敗分子有藏身之地;體現人民意志的社會主義法律,又豈容腐敗分子恣意踐踏!
  發生在遼寧省瀋陽市的慕綏新、馬嚮東等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中的一批犯罪分子,為他們的貪婪和罪行付出了應有的代價。瀋陽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慕綏新和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馬嚮東分別被依法判處死緩、死刑。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馬嚮東12月19日在江蘇省南京市伏法。同時受到審判的14名罪犯也受到了法律的嚴厲懲罰。
  歷史是無情的,更是正義的。
  慕綏新、馬嚮東等人被繩之以法,代表了人民的意願和要求,顯示了黨和政府懲治腐敗的堅定决心和堅強能力1999年,當夏季耀眼的陽光照在遼河河畔時,慕綏新、馬嚮東等一批躲在陰暗處的腐敗分子在陽光下無處遁形,他們的政治生命走嚮了毀滅。
  這年的6月,一份反映時任遼寧省瀋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馬嚮東經濟問題的舉報材料,引起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高度重視。中央紀委牽頭會同遼寧省紀委和檢察機關,很快查明馬嚮東貪污、挪用公款以及多次到境外賭博等部分嚴重違紀違法事實,同時帶出他的“哥們”──當時的瀋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寧先傑、市財政局局長李經芳的腐敗問題。
  隨着偵查工作不斷深入,馬嚮東的犯罪事實一一浮出水面。自1986年2月至1999年6月的13年間,馬嚮東利用他先後擔任遼寧省瀋陽市商業局局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兼市商辦主任、市長助理、副市長、常務副市長等職務的便利條件,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單獨受賄人民幣341萬餘元、美元23萬餘元、港幣11萬元和價值人民幣10萬元的內部職工股,同寧先傑等人共同受賄人民幣7.8萬元、美元50餘萬元及其他財物;同寧先傑、李經芳共同貪污公款美元12萬元,每人分得美元4萬元;他還挪用公款美元39.8萬餘元,指使寧先傑、李經芳等人私自在香港成立一傢公司歸個人使用。馬嚮東對司法機關從其傢中搜出價值人民幣1068.6萬餘元的巨額財産,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1999年10月,馬嚮東被依法逮捕。一同被逮捕的還有寧先傑、李經芳。
  對馬嚮東等人問題的深查細究,揭開了時任瀋陽市委副書記、市長慕綏新的腐敗面目。
  曾任遼寧省建設廳廳長、省長助理、副省長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的慕綏新,自1993年4月至2000年12月,利用職權,在審批項目、減免稅費、協調貸款、幹部提拔調動等方面大搞權錢交易,受賄價值人民幣661.4萬餘元,並有價值人民幣269.5萬餘元的巨額財産來源不明。
  在掌握大量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後,檢察機關於2001年6月决定對慕綏新采取強製措施。在此之前,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中央紀委、監察部决定開除慕綏新的黨籍、公職。他的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人大代表、瀋陽市人大代表職務被依法罷免。
  從1999年7月到2001年6月,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的領導下,在遼寧省委、省紀委和江蘇省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執紀執法部門歷經兩年多的艱辛工作,剋服種種睏難,發揚不懼艱險、不怕疲勞、連續作戰的精神,對涉案的腐敗分子進行了堅决的查處,體現了高度的政治覺悟和大局意識。辦案人員通過對慕綏新、馬嚮東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辦,順藤摸瓜,窮追不捨,相繼挖出了藏身在瀋陽市政府機關、司法機關、國有企業內的一批“蠹蟲”:市國有資産管理局原局長郭久嗣,市煙草專賣局原局長周偉,市政府原副秘書長遲若岩、泰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賈永祥和原副院長梁福全、焦玫瑰,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劉實,市國傢稅務局原局長趙士春,市國有資産經營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田英傑,市財政局辦公室原主任馬聲等。
  2001年8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依法指定管轄,慕綏新、馬嚮東等人嚴重違法案件分別由遼寧省大連市、江蘇省南京市等地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慕綏新、馬嚮東、郭久嗣、周偉等16人被押上法庭,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其中,馬嚮東、郭久嗣等2人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慕綏新、寧先傑、周偉等3人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把腐敗分子從權力位置拉下來並繩之以法,經歷了幹擾和反幹擾、腐蝕和反腐蝕的尖銳較量。腐敗分子總是過高地估計自己的能耐,迷信金錢和“關係網”的作用,大大地低估了黨和政府懲治腐敗的决心、意志和能力。馬嚮東被捕後,一方面拒不交代罪行,一方面通過收買看守人員遙控指揮其妻章亞非進行幹擾辦案活動。章亞非自信“衹要關係找到,用足金錢,就一定能擺平(馬嚮東)案子”,為此不惜巨資行賄送禮,找關係、通路子。在金錢面前,有的人為其出謀劃策,有的人為其打探案情,傳遞材料,策劃替馬嚮東翻案。章亞非還四處遞送材料,歪麯事實,誣告他人,企圖為馬嚮東鳴冤叫屈。
  面對復雜情況,中央正確指揮,果斷决策,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對馬嚮東等人采取異地管轄措施,並繼續偵查。同時,鑒於章亞非的行為已觸犯刑律,司法機關將她予以逮捕。那些為馬嚮東、章亞非奔走的人也受到處理。排除幹擾後,慕綏新、馬嚮東等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
  慕綏新、馬嚮東等人的腐敗行為,帶壞了隊伍,敗壞了風氣,影響了瀋陽市經濟發展,給黨和政府的形象抹了黑
  本該為瀋陽市720萬人民謀取幸福利益的權力,到了慕綏新、馬嚮東等人手裏卻變成了權錢交易、中飽私囊的工具。他們用人民賦予的權力大肆索賄、受賄,幾乎到了利令智昏的瘋狂地步。
  不給錢不辦事,給了錢就亂辦事,是慕綏新、馬嚮東等人奉行的辦事“原則”。無論是批準調撥資金支持貧睏縣發展脫貧計劃,還是同意補貼資金解决居民飲水問題,這些照理都是他們職務的正常履行,而慕綏新、馬嚮東卻搞起了“有償服務”──把對方送來的數萬元“感謝費”、“活動費”裝進了自己的腰包。慕綏新拿了周偉的10多萬元賄賂,便違反組織程序和規定,僅在半年多的時間就把周偉從副處到副廳連提兩級,讓他當上了瀋陽市煙草專賣局局長。曾任瀋陽市自來水公司總經理的遲若岩,多次嚮馬嚮東送去賄款,如願地坐上了市政府副秘書長的交椅。
  巨額賄金,從慕綏新、馬嚮東那裏不僅可以買到官爵,而且能“兌換”到貸款、工程項目、減免稅費的批示以及種種無微不至的“關照”。因而在這些腐敗分子的周圍,總是簇擁着一些“大款”甚至黑惡勢力人物。他們看中的正是慕綏新、馬嚮東等人手裏能夠幻化萬物的權力。
  遼寧高明集團董事長劉寶印因販私一夜暴富,他結識慕綏新後不斷送錢送物。劉寶印一語道破他的用心:“用錢鋪路,相信慕綏新會給我辦更多的事。”有了金錢的“滋潤”,慕綏新為劉寶印減免了數百萬元工程項目稅費,甚至盡心盡力地幫助他推銷走私轎車。慕綏新所收受的賄賂中,有近一半出自像劉寶印這樣的“大款朋友”。在幫助一名“大款”緩交、減免有關稅費後,馬嚮東指使寧先傑嚮對方一次就索要了美元50萬元。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頭目劉涌,通過嚮馬嚮東、劉實、焦玫瑰等人行賄,為自己編織了厚實的“關係網”和“保護傘”,一度在瀋陽市呼風喚雨,為非作歹,由昔日一個地痞流氓搖身變為擁有資産總額達數億元的嘉陽集團董事長。
  這些腐敗分子除了自己直接收受賄賂和禮金外,還縱容、支持配偶、子女公開撈錢。慕綏新的前妻、女兒、女婿在瀋陽市先後註册了十幾傢公司。慕綏新為他們謀取非法利益打招呼、批條子,直接給予關照。他的女兒倚仗特權壟斷了瀋陽市燈箱廣告的經營,聚斂了巨額財富。慕綏新、馬嚮東兩人的妻子還夥同收受賄賂。在慕綏新收受的賄賂中,其前妻賈桂娥經手的賄款就高達70餘萬元;平某於1999年5月同慕綏新結婚後,在一年多時間內就收受了100多萬元的錢財,她駕駛的高級進口轎車是慕綏新嚮某私營企業主“藉”來的,她用的一張儲值為20萬元的銀行信用卡也是別人“孝敬”慕綏新的。
  身為瀋陽市政府主要領導,慕綏新、馬嚮東不僅毀了自己,更嚴重的是帶壞了班子,帶壞了隊伍,敗壞了風氣。慕綏新、馬嚮東等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涉及瀋陽市23名市、局級領導幹部。市國有資産管理局原局長郭久嗣受賄人民幣204.9萬餘元、美元2.5萬元、港幣6萬元和股票3.4萬股,他還利用受聘於某公司的便利,受賄人民幣67萬元;周偉受賄價值人民幣192萬餘元,侵吞公款人民幣18.6萬元,嚮慕綏新等人行賄價值人民幣31.5萬餘元。其他如寧先傑、遲若岩、賈永祥、梁福全等人受賄數額都達百萬元人民幣之巨。一些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違規“下海”經商辦企業,在當地造成極壞的影響。
  瀋陽市黨政幹部中送禮之風一度愈颳愈烈,慕綏新、馬嚮東起到了極為惡劣的“示範”和推動作用。慕綏新出國出差、生病住院、母親過生日,都不乏市、局、處級幹部和國有企業負責人送來“紅包”。他因病到北京住院治療的一個月內,“看望”的瀋陽市委、辦、局以及區縣的負責人紛至沓來,又多半留下“紅包”,“讓市長補養身體”。自從當上副市長後,馬嚮東春節收受下級幹部的“紅包”逐年遞增,一個春節下來,他就有數十萬元人民幣的“進賬”。
  上梁不正下梁歪。收送“紅包”之風在瀋陽市一些幹部中蔓延開來,對上送,對下收,數額從數千元到數十萬元,幣種從人民幣到美元、澳大利亞元、港幣等。辦事送“紅包”“感謝”,不辦事也送“紅包”,還美其名曰“聯絡感情”。這其中有相當一批行為屬於權錢交易的行賄、受賄性質。“紅包”絶大多數來自公款,因此,收送“紅包”之風又助長了瀋陽市一些政府機關私設“小金庫”的現象,葬送了一批幹部的政治前程。
  握有瀋陽市土地審批大權的慕綏新、馬嚮東,一手索賄、受賄,一手隨意審批土地、減免稅費。他們的腐敗給瀋陽市經濟建設造成了嚴重後果。由於他們胡亂批地,瀋陽市從1997年至2000年期間,行政劃撥供地竟占城市建設供地總量的77%。如此高的比例背後是國傢財政收入的大量流失。據調查,2000年,瀋陽這個特大城市批租土地收回的出讓金僅為人民幣7000萬元,而附近一個批地量遠不及瀋陽的中等城市,同年收回的出讓金卻高達人民幣2.8億元。
  慕綏新、馬嚮東等人放棄世界觀改造,理想信念動搖,革命意志衰退,終被腐朽思想吞噬
  循着慕綏新、馬嚮東等人墮落的軌跡,不難發現他們在思想上幾無堤防可言,抵禦不住各種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蝕,一步步滑嚮犯罪的深淵。他們在出賣權力的同時也出賣了自己的靈魂。落入法網後,慕綏新、馬嚮東等人追悔莫及。慕綏新在對他的罪行進行反思時說:“不聽黨的話,不講政治原則,放棄思想改造,這是我走嚮反面的根本原因,也是我最慘痛而深刻的教訓。”
  從1978年底入黨並很快被提拔到領導崗位,慕綏新起初還比較謹慎,但隨着職務的快速升遷,他漸漸地忘乎所以,把政治學習和黨性鍛煉扔在一邊。特別是就任瀋陽市市長後,他經常不參加黨委中心組的學習,支部組織生活也很少到場。在他的秘書印象裏,慕綏新任市長的前兩年僅參加過一次支部組織生活。馬嚮東從一名工人一步步走上常務副市長崗位,他的政治素質和思想水平並沒有因此而提高。他好賭不好學習,講“哥們”義氣不講黨性修養。組織上安排他去黨校學習,他卻把大部分時間花在吃喝玩樂上,甚至多次同寧先傑、李經芳偷偷飛到境外賭博。
  對正在開展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這些腐敗分子置若罔聞。市委根據中央要求,組織全市局以上幹部集體觀看反腐倡廉影片《生死抉擇》,慕綏新竟以開市政府常務會為藉口,不許任何人請假。放映現場留給慕綏新等市政府領導和一些委辦局主要負責人的座位空空如也。
  缺乏科學理論的武裝,慕綏新、馬嚮東等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逐漸發生扭麯,喪失了最起碼的政治鑒別力和抵抗力。他們對社會上一擲千金、紙醉金迷的腐朽生活方式,從“看不慣”發展到羨慕、追求;從最初接收別人一條煙、一瓶酒臉紅心跳,發展到毫無廉恥地成千成萬地索賄受賄、瘋狂享樂。賈永祥在懺悔書中寫道:“隨着社會活動的增多,自己的思想也在悄悄發生變化,從對穿戴不太講究,到羨慕並追求像私營老闆那樣穿戴名牌;由看不慣揮金如土,到自己也想那樣做,琢磨如何想辦法去賺錢……”慕綏新、馬嚮東、郭久嗣、賈永祥、梁福全等人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觀念由此發生嚴重混亂,經不起金錢、美色、物質利益的誘惑,先從生活作風上打開缺口,傍“大款”、養情婦、迷賭博,沉湎於腐朽糜爛的生活,以至墮入犯罪泥潭而難以自拔。
  一位哲人說:“怎樣的思想,就有怎樣的生活。”慕綏新、馬嚮東等人熱衷於穿名牌、戴名表、住豪宅,崇尚享樂主義,喪失了艱苦奮鬥精神;熱衷於講排場、耍威風、圖虛名,大搞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失去了與廣大人民群衆的血肉聯繫……共産黨員的本色,在這些腐敗分子身上已經蕩然無存。
  同腐朽思想如影相隨的,是慕綏新、馬嚮東等人的權欲惡性膨脹。他們獨斷專行,飛揚跋扈,視黨紀國法如無物,把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嚴重破壞黨內民主集中製。身為市委副書記的慕綏新,常常藉故不參加市委常委會,對集體的决定,他要推翻就推翻,許多重要問題和决策就憑他一句話而定奪。他要提拔瀋陽市客運集團原總經理夏任凡,遇到集體抵製,就強行將原屬市交通局的客運集團改為市政府直屬企業,夏任凡原地不動就提了級。土地開發中應收的上千萬元的稅費,慕綏新、馬嚮東大筆一揮說免就免,根本不經集體討論决定。討論、研究問題時,下級若有不同意見,慕綏新就大聲訓斥,滿嘴污言穢語。他曾狂妄地稱:“國傢的法令、法規在我這裏也得變通執行。我同意的執行,我不同意的就不能執行。”馬嚮東任常務副市長後,不可一世,他常說:“瀋陽市的事,大事和老慕說一聲,其他事就是我說了算。”
  團夥性是慕綏新、馬嚮東等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典型特點。這與慕綏新、馬嚮東等人把黨的組織原則拋置腦後,大搞團團夥夥直接相關。他們以我劃綫,任人唯親,培植個人勢力。慕綏新在他的圈子裏被尊稱為“大哥”,他的那幫人經常挂在嘴上的口頭禪是“有事找大哥”。馬嚮東同寧先傑、李經芳等人相互稱兄道弟,一起吃喝玩樂,一起到境外賭博,又一起進行經濟犯罪活動。慕綏新、馬嚮東等人就這樣各自形成了在政治上拉幫結派、在經濟上同流合污的“小圈子”。他們自以為“鐵哥們”不會說出內幕,自以為交往深厚的“大款”不會“出賣”自己,自以為“關係網”盤根錯節不會被撕裂,肆意放縱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
  這些腐敗分子自恃手段高明,極善表演和偽裝。他們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大耍兩面派。慕綏新不顧瀋陽的現實條件和承受能力,大肆舉債搞“政績工程”,擺出一副銳意改革、勤政為民的模樣;馬嚮東讓人替他寫文章,侈談中青年領導幹部的榮辱觀,大講城市戰略新思考,把自己包裝成開拓進取、年輕有為的形象;寧先傑裝模作樣地主動上交禮金十幾萬元,騙得“廉政幹部”的好名聲;賈永祥生活極其糜爛,在同事眼裏卻“正派、老實”;受賄90餘萬元的趙士春逢場作戲,多次在局機關內做廉政建設報告……有了層層的偽裝,慕綏新、馬嚮東等人更具有欺騙性和隱蔽性。然而,偽裝終究是偽裝,遲早總會被剝去。
  慕綏新、馬嚮東等人嚴重違紀違法案從反面告訴我們: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迫在眉睫,刻不容緩
  塵埃落定,池水澄清。迷離的事實已大白於天下,淪為罪人者已受到法律的懲處。慕綏新、馬嚮東等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帶給人們的思考,卻如警鐘時時給人以啓迪和警醒,成為我們當前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又一警世教材。
  警示一:加強黨的思想政治建設,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增強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的思想保證。
  加強黨的思想政治建設,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現象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當前,國內外環境紛繁復雜,各種思潮相互激蕩,每一位領導幹部都不可避免地受到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市場經濟中消極因素的衝擊。如果像慕綏新、馬嚮東等人那樣,不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武裝自己,不努力加強黨性鍛煉和提高自身思想道德修養,就不可能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就不可能在錯綜復雜的矛盾中把握正確的前進方向,就會在權力、金錢、美色面前經受不住考驗,一步一步地蛻化變質,淪為人民的罪人。
  我們黨始終代表中國先進生産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就决定了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清正廉潔,始終同人民群衆同甘共苦,息息相通。政風廉潔,從來是贏得民心,實現政治清明、社會安定繁榮的重要一環。而慕綏新、馬嚮東等腐敗分子,利字當前,先為自己和配偶、子女着想,先為自己的小團體着想,把人民的利益、黨和國傢的利益拋在腦後,結果發生了形形色色的以權謀私、權錢交易、驕奢淫逸、貪贓枉法的行為。如果不從思想上牢牢樹立馬剋思主義的權力觀,不解决怎樣為黨和人民掌好權、用好權的問題,任由像慕綏新、馬嚮東這樣的腐敗分子滋生蔓延,改革、發展、穩定就會失去堅強的政治保證,黨和政府就會嚴重脫離群衆,走嚮亡黨亡國的危險境地。嚴懲慕綏新、馬嚮東等腐敗分子,正是代表了最廣大人民的意志。
  警示二:執政黨的建設和管理,比沒有執政的政黨要艱難得多。必須堅持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
  始終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這是黨的優良傳統和寶貴經驗。我們黨成為執政黨後,黨內一些人逐漸不思進取、好逸惡勞,不願意艱苦奮鬥,熱衷於貪圖享樂,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盛行。慕綏新、馬嚮東等人就是這樣的典型。他們之所以能夠進行各種各樣的腐敗活動,就是因為他們利用了我們黨是執政黨這一條件,利用了黨和人民賦予他們的權力。對於慕綏新、馬嚮東等人以及一些部門的“一把手”,有關的黨組織沒有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和嚴格監督;對於慕綏新、馬嚮東等人的蠻橫粗暴工作作風和嚴重踐踏黨內民主集中製的做法,其所在的黨組織采取姑息遷就的態度,基本上放棄了教育、監督的職責,沒有進行必要的批評和鬥爭,客觀上助長了慕綏新、馬嚮東等人的惡劣作風,使他們更加肆無忌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遠;對他們的選拔任用也沒有嚴格把關,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損害。這方面的教訓極為慘痛和深刻。
  發展黨內民主是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重要保證。嚴格實行民主集中製,就能夠有效地加強領導班子內部監督,保證領導班子成員依紀依法辦事,防止發生各種違紀違法行為。在瀋陽發生的腐敗案件中,慕綏新、馬嚮東等人獨斷專行,大搞“一言堂”,肆意踐踏民主集中製,使得黨內民主生活極不正常,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形同虛設,不講原則、不負責任的逢迎拍馬之風盛行。堅持民主集中製是一項重要而嚴肅的政治紀律,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對違反甚至肆意踐踏這一制度的領導幹部,必須及時處理,絶不能縱容、姑息。
  警示三:通過體製創新,保證權力沿着制度化和法製化的軌道運行,逐步鏟除腐敗産生的土壤和條件。
  堅持標本兼治,註重從源頭上預防和解决腐敗問題,是黨在反腐倡廉實踐中取得的寶貴經驗。縱觀慕綏新、馬嚮東等人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和發展可以發現:轉變政府職能等方面的改革措施沒有完全到位,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沒有完全實現,體製、機製和制度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環節依然存在,這就為慕綏新、馬嚮東等少數人通過插手微觀經濟活動謀取私利提供了條件。因此,必須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避免或減少行政手段介入和幹預經濟活動。
  事實表明,一個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是深入群衆、深入實際,還是高高在上、當官做老爺;是腳踏實地、埋頭苦幹,還是作風漂浮、搞花架子;是鼓實勁、求實效,還是為自己製造所謂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往往對周圍群衆的積極性乃至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的工作有着重要影響。慕綏新、馬嚮東等人無疑對此作了反面註解。因此,在幹部的選拔任用上,必須堅持用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要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實人民群衆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在領導班子中建立年度民意測驗和民主評議制度,不斷擴大公開選拔幹部的比例。總之,要通過深化改革和體製創新,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相互製約的權力運行機製,從源頭上預防和解决腐敗問題。
  “歷覽前賢國與傢,成由勤儉敗由奢”。慕綏新、馬嚮東等腐敗分子用他們自身的毀滅,再次嚮世人敲響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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