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蘇聯發生劫持事件 恐怖分子從以色列被押回國
| 事件經過:
1988年12月1日,蘇聯北高加索奧爾忠尼啓則市第41中學4年級4班30名學生在班主任葉菲莫娃帶領下參觀了印刷廠。剛出廠門,一位素不相識的司機把師生請上了大轎車,車門一關,師生們就成了人質:車上有4名匪徒、4支槍、幾大桶汽油。
16時15分,民警發現了載有人質的汽車。匪徒揮着槍要求提供毒品,並要求提供大型運輸機逃往國外。匪徒在駕駛室澆了一部分汽油,威脅說要燒掉汽車。事關31條人命,當局答應了他們的無理要求。
車上全是11歲的孩子,起先嚇得直哭,24歲的共青團員葉菲莫娃鎮定地安慰孩子,給他們講童話故事。匪首喊:“誰解下紅領巾燒了,我先放了誰?”沒有人理睬。
交通警把大轎車引到能起降大型運輸機的礦泉城機場,後面跟着聞訊乘車趕來的孩子傢長。民警好不容易纔說服傢長不要靠近轎車,以免被匪徒誤認為突擊隊員而炸汽車。
蘇聯國傢安全委員會副主席波諾馬瘳夫擔任這次反恐怖行動總指揮。從5個城市調來大批民警,隱蔽在大轎車附近。蘇聯民航部連夜從莫斯科調2架載重40噸的伊爾—76式噴氣運輸機飛往礦泉城。
斯塔夫羅波爾邊疆區國傢安全局軍官謝列梅捷夫用對講機同匪徒談判,要求釋放孩子。
匪徒要求提供毒品,要喝咖啡。滿足要求後,放了2批孩子。匪首想放了女教師,但女教師鎮定地說:“不,我最後走。”
12月2日中午,機場備餐室女調度布爾加科娃冒着生命危險給孩子們送上50份夾肉面包。
匪徒要防彈背心和大量外匯,滿足要求後又放了一批孩子。車內還有11名孩子。謝列梅捷夫對匪徒說:“把孩子和教員都放了,我當人質。”這位軍官照匪首的要求,手無寸鐵,平躺在大轎車內。
匪徒要求飛往以色列。15時50分,匪徒押着軍官進了76519號伊爾-76式運輸機。
匪首的妻子用對講機要匪徒們懸崖勒馬,匪首不聽,藉與妻子告別,把她也拉上了飛機。
匪徒不放心,把8名機組人員都帶上手銬。飛機經蘇呼米出境,飛越土耳其首都和塞浦路斯,於18時45分降落在以色列特拉維夫機場。
匪徒們做夢也沒想到,早在起飛前,蘇聯外交部已委托臨時在特拉維夫工作的蘇聯領事小組同以色列當局進行了接觸,以色列同意接收飛機,並表示願意將匪徒引渡給蘇方。
在飛機尚未進入以色列領空前,以色列國防部長拉賓和總參謀長早已作了安排。當匪徒們走下飛機後即被抓起來關進了牢房。當晚,蘇聯特種工作組乘圖—154式客機抵達特拉維夫,與伊爾—76式飛機機組人員一起,把匪徒押回莫斯科受審。
12月3日晚,劫持30名小學生脅迫蘇聯當局提供飛機逃往國外的4名蘇聯恐怖分子,被以色列當局驅逐出境,由19名蘇聯特工人員從特拉維夫機場用兩架飛機押送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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