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孟加拉國判處1975年政變者死刑
| 事件經過:
1998年11月8日,孟加拉國首都達卡地方法院宣佈,1975年發動政變、推翻前總統謝赫·穆吉布·拉赫曼,並殺害總統一傢的15名罪犯被判處死刑。至此,孟加拉國歷史上的一樁特大公案總算告一段落。但哈西娜總理為了給自己無辜遇難的傢人“討個說法”,卻走過了漫長、坎坷的從政道路。
1975年8月15日,首都達卡的總統府裏突然闖入了一群身着黑衣的軍人。謝赫·拉赫曼總統的私人助手穆希特當時正在總統府裏。他在法庭上作證說,這些人一進總統府,就不分青紅皂白地嚮所有目標開火。這時,他聽到總統在另一房間裏大聲喝問,然而回答總統的卻是一陣槍聲。一片混亂中,穆希特找到了總統年僅10歲的兒子,並極力安慰已經嚇壞了的孩子:“沒有人會傷害你的,”可話音剛落,一名軍人就聲稱要領着孩子去找媽媽,孩子被拽出了房門。緊接着,又是一陣槍聲。中彈後的穆希待倒在地上裝死纔有幸逃過此劫。
短短的幾十分鐘內,孟加拉國的國父、孟1971年獨立後的首任總統謝赫-拉赫曼以乃他的16位傢人被悉數殺害。衹有正在國外求學的兩個女兒幸免於難,而其中之一便是他的長女、孟加拉國現任總理哈西娜。
政變後的新政府隨即頒布法令,宣佈所有參與政變的人員都將被免於起訴。1981年,齊亞-拉赫曼總統又將這一赦免令寫入了憲法。一場血腥的政變看似將永遠無法翻案。
然而,滿懷國仇傢恨的哈西娜沒有放棄自己的努力。在失去親人後不久,她就回到達卡,加入了父親生前創立的“孟加拉國人民聯盟”,並從此開始了艱難的政治生涯。經過十幾年的臥薪嚐膽,1996年,哈西娜終於當選為孟加拉國總理。
在哈西娜選舉獲勝前,預感到風嚮不對的政變軍人們大部分逃離了孟加拉國。果不其然,哈西娜上臺後立即修改了有關赦免的法律,開始追究20多年前政變領導人的刑事責任。1996年10月,謝赫-拉赫曼總統的私人助手穆希特正式嚮法院提起訴訟,由此揭開了長達兩年的審理序幕。由於此案還涉及到現反對黨領袖卡莉達-齊亞的丈夫--1981年遇刺身亡的齊亞-拉赫曼在1975年政變中的作用,所以審理過程的復雜性可想而知。
在被起訴的19名被告中,目前衹有5名處於孟加拉國警方的拘押下,其餘的14人則分別藏匿在美國、英國、利比亞和津巴布韋等國傢,法庭在為其分別指定辯護律師後對這14人進行了缺席審判。主審此案的法官8日宣佈,5名出庭被告中的3人以及14名在逃被告中的12人被認定犯有謀殺罪,判處死刑。其餘4人雖然免於一死,但將因捲入政變受到懲罰。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