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聯合國通過關於巴勒斯坦分治的决議
| 事件經過:
1947年11月29日
聯合國通過關於巴勒斯坦分治的决議
1947年2月,英國把巴勒斯坦問題提交聯合國處理,1947年9月,第二屆聯合國大會决定設立專門委員會進行研究。
同年11月29日,大會對專門委員會提出的方案進行表决,結果以美蘇等國33票贊成,阿拉伯等國13票反對,英國等10票棄權通過《巴勒斯坦將來處理(分治計劃)問題的<第181(二)號决議>》。規定英國委任統治應於1948年8月前結束,並撤出軍隊;阿拉伯國面積為11,000平方公裏,包括北部加利利,約旦河以西地區和加沙地帶以及雅法市的阿拉伯區,猶太國面積為15,850平方公裏;耶路撒冷市應建立國際特別政權,由聯合國管理。這一决議偏襢猶太復國主義,遭到阿拉伯國傢和人民的反對和抵製。之後,以色列國成立,中東戰爭爆發。1988年11月,巴勒斯坦國成立,在其《獨立宣言》中宣佈接受此决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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