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北京封閉妓院
| 北京封闭妓院
事件經過:
這些受害婦女“抹淨鉛華面,還我舊時裝”,在教養院裏學跳秧歌舞。
妓院是摧殘婦女、侮辱婦女人格、傳染性病、危害健康的場所。為解放救妓院的婦女,解决這一社會問題,1949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二屆人民代表會議通過决議:立即封閉妓院。21晚,由北京市政府下令執行。幹部、公安人員共2400多人出動,將全市237傢妓院全部封閉,450名妓院老闆被逮捕,送法院依法審判。1286名妓女被收容。封閉妓院後,被收容的妓女被分別送往8個專門為她們而設的教養院,以幫助她們改造思想,醫治疾病。
繼北京封閉妓院後,上海、天津、南京、石傢莊、鄭州、蘭州等各大中城市先後采取措施封閉妓院,並成立教養院或工廠,幫助妓女轉行就業。賣淫在全國被取締。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