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我軍擊落臺灣U-2間諜飛機

國度: 中國  

朝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963年   十一月1日

地點: 中國

我军击落台湾U-2间谍飞机
事件經過:

  圖片資料:美製U-2間諜飛機
   1963年11月1日,美製臺灣U-2型高空偵察機一架,竄擾至我華東地區上空進行間諜活動,被我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部隊擊落。這是我人民解放軍空軍部隊繼1962年9月9日之後打落的第二架美製臺灣U-2型高空間諜飛機。這是中國人民給予美國侵略者和蔣介石的又一次嚴重的警告和沉重的打擊。
   這事發生後,美國政府同1962年前一樣,慌慌張張地趕忙出來宣稱,這架飛機不是美國的,是蔣介石集團從美國洛剋希德飛機公司購買的,妄圖以此證明這一事件同美國無關,抵賴美國蓄意侵犯中國大陸領空搜集軍事情報的罪責,這真是作賊心虛。美國政府這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虛假表白,是騙不了任何人的。不錯,蔣介石是這次間諜飛行的執行者,但是,誰都知道,駐紮在臺灣的U—2飛機全部是由美國控製,直接為美國的侵略政策和戰爭政策服務的。這種飛機的供應、維修、使用和指揮大權完全操在美國手中。駕駛這種飛機的蔣軍飛行員,名義上直屬蔣軍空軍情報署,實際上一切行動,全由美國情報機關控製掌握。1962年,當我們擊落那架U-2飛機之後,美國政府在百般狡賴的同時,已經不打自招地承認美國是從這種間諜飛機的活動中獲取情報,此次U-2飛機再次被擊落了,美帝國主義的罪惡黑手再次被我們抓住了。贓證俱在,罪責難逃,美帝國主義是對我國一再進行間諜活動的元兇。
   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自1959年以來,這已經是打落第7架美製蔣匪幫間諜飛機了。這些飛機中,有B-17、R B-57D、RF-101、P2V和U-2等各種型號。它們有的是從高空來的,有的是從低空來的,有的是白天來的,有的是黑夜來的,不管他們運用什麽自以為巧妙的辦法,都沒有能逃脫被擊落的可恥命運。這次U-2飛機被擊落,再一次嚮臺灣空軍人員指出:竄擾祖國大陸是不會有好下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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