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我國政府抗議將諾貝爾和平奬授予達賴
| 事件經過:
1989年10月7日,我國政府對諾貝爾和平奬委員會授予達賴1989年度諾貝爾和平奬表示極大遺憾和憤慨。
我國政府重申: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問題純屬中國的內政,任何外國政府、組織或個人都無權干涉。挪威諾貝爾和平奬委員會决定將諾貝爾和平奬授予達賴,這是對達賴和西藏分裂主義分子破壞民族團结、分裂祖國活動的公然支持,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嚴重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感情。對此,我們表示極大遺憾和憤慨。必須指出,諾貝爾和平奬委員會這一錯誤决定也是直接背離了該委員會關於“民族間的和睦親善”作出努力和貢獻的頒奬宗旨的。
達賴獲奬感言翻譯版(sina博客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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