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美朝簽署朝鮮核問題框架協議

國度: 中國  

朝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994年   十月21日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1994年10月21日,朝鮮和美國在日內瓦簽署關於朝鮮核問題的框架協議。該協議是雙方經過了3個多星期的緊張談判在10月17日晚最終達成的。朝鮮談判代表團團長、副外長薑錫柱和美國首席談判代表、巡回大使加盧奇分別代表本國政府在協議文本上簽了字。
  朝鮮核問題由來已久,1990年,美國國防部及情報機關以其衛星照片和資料為據,認定朝鮮在平壤以北約90公裏處的寧邊地區增設核反應堆及附屬設施,此反應堆使用過的核燃料“可分離出用於生産核武器的鈈”。1990年底,美國派特使與日、韓兩國磋商、協調,以便在1991年9月召開的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上采取一致立場。三方一致認為首先要解决的問題是敦促朝鮮盡早在“核安全協定”上簽字,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安全保障監督”。1991年9月,美國政府正式表明立場,公開譴責“朝鮮正在研製核武器”,聲稱必須對朝鮮核設施進行檢查。對於美方的指控,朝鮮反復聲明它沒有製造核武器的打算和能力,表示不反對對北方進行核檢查;同時指責美國在韓國部署核武器威脅其安全,要求對南方進行同樣的檢查,撤走美國部署在韓國的核武器。雙方立場針鋒相對。
  1992年5月,朝鮮開始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核檢查。到1993年2月,國際原子能機構已對朝鮮進行了6次不定期核檢查。檢查結果表明,朝鮮的核技術尚處於低級階段,但美國對此仍表示懷疑,認為朝“隱藏了核設施和核物質”,有的核設施“沒有嚮國際原子能機構申報”,宣稱如朝不接受進一步核調查,國際原子能機構將實行強製性“特別檢查”,若朝拒絶“特別檢查”,則美將此問題提交聯合國安理會解决。朝鮮則一再重申:朝並未嚮國際原子能機構漏報核設施,不能容忍以此為由對其與核無關的軍事設施進行調查。1993年2月25日,國際原子能機構通過一項决議,要求朝鮮在一個月內作出答復,接受該機構對朝寧邊地區進行“特別檢查”。美稱若朝不接受“特別檢查”,將進行經濟製裁,甚至不惜動用武力。
  面對美國壓力,朝鮮政府迅即作出反應。1993年3月12日,朝鮮政府發表聲明,宣佈退出於1985年12月加入的《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1994年2月25日,美朝就核檢查問題達成協議,朝鮮於3月1-15日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全面檢查”。但有關各方對檢查結果作出截然不同的評價,致使意見尖銳對立,矛盾再次升級。朝鮮認為在檢查過程中,朝“積極協助了檢查團的工作”,美國則認為朝“沒有給予完善的幫助與合作”。美方取消了原定於3月21日舉行的第三輪朝美高級會談。4月下旬,朝鮮多次嚮國際原子能機構表示要更換寧邊5兆瓦核反應燃料棒,並邀請該機構派員到現場監督。國際原子能機構與朝方意見不能統一,不願派遣人員前往朝鮮,出於核能安全考慮,朝於5月14日宣佈自行更換燃料棒,此舉在國際上引起極大反響,美、日、韓通過電話會談及紐約三國緊急會議等形式密切磋商,一,緻同意在聯合國範圍內對朝實行“經濟”和“軍事”製裁,安理會發表聲明呼籲朝在核檢查上給予合作。國際原子能機構宣佈中斷對朝每年約25萬美元的援助,對此,朝反應強烈。朝第一副外長薑錫柱及朝有關方面先後發表講話和聲明,稱“美若破壞朝美會談基礎,朝將退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對朝實行經濟製裁即是對朝宣戰”。6月13日,朝宣佈將立即退出國際原子能機構,並拒絶進一步接受國際機構保障核安全連續性的檢查。
  8月15日,美提出一個對朝兩階段製裁方案,同時號召各國參與製裁活動,以迫朝就範。朝鮮半島局勢頓時十分緊張。此時,美國前總統卡特應邀訪朝,與金日成主席就核問題等諸多雙方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會談,為打破僵局帶來了轉機。會談結束後,朝正式通知美國,將凍結其核計劃的主要部分,表示允許檢查人員繼續留朝檢查,並保證設置的監控儀器正常運轉,保障核設施的安全連續性等。8月5-12日朝美舉行了第3輪高級會談,達成4項協議,為最終解决朝鮮核問題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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