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臺灣“二·二八”起義

國度: 中國  

朝政: 國共內戰

事件類型: 軍事

日期: 1947年   二月28日

地點: 臺灣

資料來源: 中華讀書報

台湾“二·二八”起义
事件經過:

  2月28,臺灣“二•二八”起義爆發
  
  1945年8月15,中國人民抗戰爭取得勝利。10月25本投降儀式在臺北公會堂(後改稱中山堂)舉行,臺灣及澎湖列島正式重入中國版圖。第二天,臺灣民衆祭告祖先,通宵歡飲,縱情慶賀抗戰勝利、臺灣光復,臺北市學生及各界民衆數萬人舉行大遊行,歡慶祖國收復失土。但國民黨到臺後即公佈《戒嚴令》,實行軍事戒嚴統治,搜刮民財,貪官污吏橫行,怨聲載道。反專製、反獨裁、爭民主的群衆運動一觸即發。
  
  1947年2月27,國民黨專賣局緝私員和警察在臺北行兇毆打女煙販林邁,並開槍打死一無辜圍觀群衆。臺北市民激怒了!臺灣省人民憤怒了!積怨像火山一樣噴發而出。2月28臺北市民舉行罷工、罷市、罷課、遊行請願,提出懲兇、賠償、取消專賣局等要求,國民黨當局竟開槍鎮壓,又當場打死6 人。事態迅速擴大,遊行、示威、請願很快演化為大規模武裝衝突,一場反獨裁、反專製、反暴行、爭民主、爭自治的運動在全市蔓延。憤怒的群衆召開大會,占領廣播電臺,號召全省人民起義,打倒國民黨政權。起義民衆還通過電臺嚮全省廣播,控訴軍警的暴行,號召人民起來反抗。各地民衆聞風而動,群起響應,圍攻所在地機關、部門。社會團體和黨派發表聲明、告示(見圖1),呼籲社會聲援。起義群衆很快控製了除高雄、基隆以外的所有地區,國民黨對整個臺灣省的形勢已失去控製。幾之內,基隆、臺中、臺南、高雄等市,以及宜蘭、新竹、彰化、嘉義、屏東、花蓮、臺東、澎湖等縣市民衆紛紛響應,成立組織,建立武裝;攻擊警察局,襲擊軍營和飛機場,占領縣、市政府,搗毀國民黨黨部。全省除重兵把守的基隆、高雄兩要塞和少數軍政部門外,幾乎全被起義的民衆所控製。起義群衆還在臺中宣佈成立人民政府。
  
  3月2,臺北市民衆成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並隨後在各地成立分會,代表民衆就事件處理和臺灣的政治改革與行政長官公署交涉。3月 8,委員會通過“三十二條要求”,包括實行地方自治、保障人民基本權益、廢除專賣制度、減免苛捐雜稅等條款,基本反映了臺灣各界人士要求民主和自治的合理願望。1947年3月11,中共中央通過延安《解放報》頭版頭條報道:“武裝反抗獨夫統治——臺人成立臨時自治政權”、“臺人進攻蔣軍政機關”、 “二·二八處理會通過——改革臺政方案”(見圖2),高度評價臺灣人民的起義鬥爭,肯定臺灣人民要求民主、自由的正義性和正確性。但國民黨當局從內地調集大批軍隊和憲兵入臺進行血腥鎮壓。3月8中午,21軍先頭部隊在基隆登陸。遭到起義群衆阻攔後,21軍竟在船上架起機槍嚮碼頭上的群衆掃射。9,國民黨主力部隊在血洗基隆後,進駐臺北,對起義群衆進行大規模鎮壓。經過近半個月的轟轟烈烈的臺灣“二·二八起義”最終失敗。大批臺灣市民、學生及社會知名人士包括教授、作傢、醫生遭到屠殺,確鑿死亡人數難以計算,但至少有數千同胞慘遭殺戮。至3月13,起義失敗。
  
  “二·二八起義”是一場偉大的愛國民主運動,是當時全國範圍內興起的反專製、反獨裁、爭民主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起義雖然失敗了,但臺灣人民 “二·二八”的行動是正義的,要求是合理的。臺灣人民在起義中所表現出來的大無畏精神和愛國主義精神將彪炳千秋,將永遠銘記在現代史中(林木順著《臺灣二月革命》1948年2月28“二·二八起義”一周年紀念册,香港出版)。1948年5月1香港出版的《臺灣人民的出路》(邱平田編著)中收錄“中國共産黨紀念‘五一勞動節’重要宣言——從速召開民主黨派、團體會議商討進行、召集人民代表大會”中充分考慮到臺灣人民的民主權力和利益,誠邀臺灣民主黨派、團體共商建立新中國的大計,得到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等的積極響應。但是血腥鎮壓起義的蔣介石當局,為掩蓋起義爆發的歷史真相和屠殺臺胞的可恥罪行,顛倒黑白,把起義誣為“臺灣人打大陸人”;而當今“臺獨”分子更無中生有地把起義歪麯為“臺灣人反對‘外來政權’的‘獨立運動’”,硬給“二·二八”貼上“臺獨”標簽。
  
  筆者珍藏的這四件臺灣“二·二八起義”當年的原始出版物,尤以圖1所示的臺灣民主聯盟《二·二八事件告臺胞書》為臺灣島內當年當月的鐵證,那裏分明寫着:“要求中央廢除長官制度,在臺先實行憲政並省予自治”的合理要求。這與“臺獨”毫不相關。“二·二八起義”是反抗國民黨獨裁種下的行動。清末臺灣割讓給本50年,回歸僅500天,臺灣民衆對國民黨獨裁忍無可忍,揭竿而起。著名詩人臧剋傢57年前發表的《有感於二·二八臺灣人民起義》的一首詩道出了“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真情:“五百天,五百天的子,還沒有過完,祖國,祖國呀,獨裁者強迫我們,把對你的愛,換上武器和紅血,來表現!” (秦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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