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巴拿馬運河新條約簽訂
| 巴拿马运河新条约签订
事件經過:
卡特和托裏霍斯簽訂條約,美國將在1999年結束對運河的控製1977年9月7日美國和巴拿馬在華盛頓就解决巴拿馬運河問題簽訂《巴拿馬運河新條約》。其主要內容有:廢除1903年的《美巴條約》,取消美國永久占領運河區的特權,巴拿馬對運河和運河區擁有主權;成立由美巴雙方人員組成的巴拿馬運河委員會,管理運河的日常營運工作;運河區內升巴拿馬國旗;本條約生效期間,美國仍有權經營、維修、改建和保衛運河;本條約至1999年12月31日中午期滿後,運河及運河區的主權及管理權將全部交還巴拿馬,但美國船衹和艦艇有迅速通過和無條件通過運河的永久權利。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