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中共“十一大”通過新黨章

國度: 中國  

朝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977年   八月18日

地點: 中國

中共“十一大”通过新党章
事件經過:

  大會會場
  1977年8月18日,中國共産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一致通過新的《中國共産黨章程》。章程規定中國共産黨是無産階級先鋒隊性質的政黨;黨在社會主義歷史階段的基本綱領,是逐步消滅資産階級和一切階級,用社會主義戰勝資本主義。黨的最終目的,是實現共産主義;規定了黨的指導思想和理論基礎是馬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規定了全黨要堅持民主集中製的組織原則,實行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規定了黨員必須承認黨的章程,自願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决議,遵守黨的紀律,交納黨費。申請入黨的人,必須個別履行入黨手續。十一大黨章恢復了新黨員的預備期。十一大黨章新規定了全黨堅持要搞馬剋思主義不要搞修正主義,要團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陰謀詭計的三項基本原則。對於違反三項基本原則的潮流,要有敢於反對的革命精神。由於十一大黨章是在以華國鋒為代表的“左”傾錯誤思想影響下進行的,當時對“文化大革命”運動的歷史經驗教訓還來不及係統地進行科學的總結,因此,黨章中還沿用了和保留了“文化大革命”運動中的一些錯誤的提法,對黨的基本綱領作出片面的闡釋,並把“無産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這一特定歷史條件下有特定含義的錯誤觀點,規定在黨的基本綱領中;把毛澤東個人的作用,再次寫入黨章之中;以及對“文化大革命”運動進行肯定,等等。
  葉劍英作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
  華國鋒、葉劍英、鄧小平、李先念、汪東興(左起)在中共十一大主席臺上
  鄧小平在黨的十一大致閉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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