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我國與拉脫維亞關係正常化
| 事件經過:
拉脫維亞,全稱拉脫維亞共和國。以民族名命名,意為“鎧甲”、“金屬製的服裝”。位於波羅的海東岸,面積64600平方公裏。人口248.5萬(1996),拉脫維亞族占52%,俄羅斯族占34%,白俄羅斯族絶大多數拉脫維亞人信奉基督教路德宗,少數人信羅馬天主教。首都裏加。工農業較發達,工業在波羅的海沿岸地區居首位。1996年國內生産總值27.16億拉特。資源有泥炭、白雲石、石英砂等。森林覆蓋率為38%。工業主要生産電器、無綫電、電子設備和醫療器械,此外還有金屬加工、化工、木材、輕工和食品工業。種植業以生産𠔌物、亞麻、甜菜、飼料和馬鈴薯為主。有奶、肉兩用的養畜業。主要出口化纖布和綫、玻璃製品、漆料、火車客車廂、大轎車、木材、收音機、電話機、牛奶製品;進口電、汽油、柴油、天然氣、液化氣、煤。10—13世紀建立了幾個早期的封建公國。13—16世紀由日耳曼十字軍統治。1562年部分領土被波蘭和瑞典瓜分。18世紀被俄羅斯帝國吞併。1917年11月18日人民議會宣佈拉獨立(拉脫離蘇聯後以此日為獨立和國慶日)。1917年1月成立拉脫維亞蘇维埃社會主義共和國。1920年建立了資産階級共和國。1940年6月蘇軍進駐,恢復蘇维埃政權,7月21日成立拉脫維亞蘇维埃社會主義共和國,8月5日加入蘇聯。1988年10月開始了民族獨立運動。1990年5月4日,拉最高蘇维埃通過關於恢復拉獨立的宣言並改國名為現名。1991年8月22日宣佈正式獨立,9月6日獲蘇聯國務委員會承認。9月17日加入聯合國。1991年9月12日同中國建交,1992年2月24日中國大使館暫時撤出,1994年7月28日兩國關係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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