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我國首例電腦黑客事件發生
| 事件經過:
1998年6月16日,上海某信息網的工作人員在例行檢查時,發現網絡遭到不速之客的襲擊。7月13日,犯罪嫌疑人楊某被逮捕。這是我國第一例電腦黑客事件。
經調查,此黑客先後侵入網絡中的8臺服務器,破譯了網絡大部分工作人員和500多個合法用戶的帳號和密碼,其中包括兩臺服務器上超級用戶的帳號和密碼。
是年22歲的楊某是國內一著名高校數學研究所計算數學專業的直升研究生,具有國傢計算機軟件高級程序員資格證書,具有相當高的計算機技術技能。據說,他進行電腦犯罪的歷史可追溯到1996年。當時,楊某藉助某高校校園網攻擊了某科技網並獲得成功。此後,楊某又利用為一電腦公司工作的機會,進入上海某信息網絡,其間僅非法使用時間就達2000多小時,造成這一網絡直接經接損失高達1.6萬元人民幣。
據悉,楊某是以“破壞計算機信息係統”的罪名被逮捕的。據有關人士考證,這是修訂後的刑法實施以來,我國第一次以該罪名偵查批捕的刑事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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