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土地改革法公佈施行
| 土地改革法公布施行
事件經過:
1950年6月30日
土地改革法公佈施行
《土地改革法》得到農民擁護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宣佈在全國“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製,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製,藉以解放農村生産力,發展農業生産,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闢道路”。
同年鼕起,在新解放區陸續開展了土地改革運動。到1952年除臺灣省和部分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外,全國的土地改革基本結束,使3億無地或少地的農民分得了約7億畝土地和其他生産資料。
山東省沂南縣依汶區農民拔掉地主立的界碑
湖南嶽陽農民燒地契
北京郊區的農民開會鬥爭地主
劃分階級成份是土改的主要步驟之一,這
是江蘇省林隱鄉第5村公佈的階級劃分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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