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蘇加諾逝世

國度: 中國  

朝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970年   六月21日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艾哈邁德-蘇加諾是印度尼西亞民族獨立運動的領導者,著名的資産階級政治傢,印尼共和國的首任總統。
  蘇加諾1901年6月6日出生於東爪哇的泗水(即蘇臘巴亞)一個土著貴族家庭。取名為庫斯諾-索斯羅-蘇加諾。
  蘇加諾1921年中學畢業後,進入剛剛成立兩年的萬隆工學院學習。他作為爪哇青年會萬隆支部的主席,經常發表演說,鼓吹民族主義,反對荷蘭殖民統治,積極從事政治活動。
  1928年5月27-30日,印尼民族主義協會在泗水舉行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大會根據蘇加諾的報告,在“綱領宗旨”中提出它的鬥爭目標是:改變印度尼西亞社會生活的結構;取消政治上的依賴性;結束荷蘭政權;采取“不合作”道路使印度尼西亞擺脫荷蘭。大會决定改名為“印度尼西亞國民黨”(又稱“民族黨”),蘇加諾當選為主席。
  印度尼西亞民族運動的發展,使荷蘭當局感到日益不安。1929年12月10日,蘇加諾在日惹被捕後被關在萬隆的監獄裏。1930年8月法庭開始審訊以後,蘇加諾在月初的答辯中,進行了長達兩天的慷慨激昂的發言。他揭露了荷蘭對印度尼西亞的殖民統治,宣傳了印尼人民爭取民族獨立的正義鬥爭。這篇著名演說,以後以《印度尼西亞的控訴》為題發表。12月22日,他被判處四年徒刑。1931年經過上訴後,於12月31日出獄。蘇加諾回到泗水,一路上受到群衆的熱情致意。
  1933年8月1日,當蘇加諾在雅加達參加一次執委會會議後,再次被逮捕,監禁在蘇加米斯金。開始了為期九年的流放生活。太平洋戰爭爆發以後,日本侵略軍於1942年3月占領印度尼西亞,並成立了軍政府。蘇加諾在荷蘭軍隊押解撤離的途中逃跑,躲在西蘇門答臘的港口巴東。日本占領軍找到了蘇加諾,在日本當局同意最後給予印度尼西亞獨立後,蘇加諾答應為軍管當局工作。
  隨着日本敗降之日臨近,印度尼西亞人民爭取民族解放的鬥爭進入了一個新階段。8月17日上午,蘇加諾在一次群衆集會上宣佈印度尼西亞獨立,印尼共和國成立,下午嚮全國廣播了這一消息。印度尼西亞獨立宣言也散發到了全國各地。各地革命群衆從日軍手中奪取武器,奮起奪權,占領了各主要城市。8月18日,印尼獨立籌備委員會批準了共和國憲法,選舉了蘇加諾和哈達擔任總統和副總統。
  大戰結束以後,荷蘭帝國主義重回印度尼西亞,妄圖重建殖民統治。荷蘭先於1946年11月15日迫使共和國政府簽訂“林牙椰蒂協定”,决定組成以荷蘭女王為元首的“荷蘭--印度尼西亞聯盟”。繼而於1947年7月21日發動第一次殖民戰爭,1948年1月12日迫使共和國政府簽訂“倫維爾協定”,規定就地停火,重申印尼共和國必須參加印尼聯邦,由荷蘭在印尼行使主權。1月29日,蘇加諾任命副總統哈達組織“總統製內閣”。9月,哈達政府製造“茉莉芬事件”,鎮壓、迫害共産黨人。
  1948年12月19日,荷蘭對印尼共和國發動了第二次殖民戰爭。當天包圍並占領了日惹,蘇加諾再次被捕。他拒絶了荷蘭要他命令共和國停止抵抗的要求,被關押在多巴湖上的普拉帕特。
  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了要求雙方停火、荷蘭釋放蘇加諾等人、在日惹地區恢復印尼共和國政府、荷蘭“臨時政府”嚮印尼“移交主權”的提案。1949年4月14日,荷蘭被迫重開談判,於5月7日達成妥協,簽訂停火協定。6月30日,荷軍從日惹撤走。7月6日,聯合國的一架飛機把蘇加諾等人從邦加接到日惹。8月23日,在荷蘭的海牙舉行圓桌會議,11月2日簽訂“海牙圓桌會議協定”,荷蘭承認了印度尼西亞獨立,但荷蘭仍然在政治、經濟及軍事方面掌握實權。
  1950年8月15日,統一的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再度成立,蘇加諾仍擔任總統。在印尼人民的堅决鬥爭下,1954年8月10日和荷蘭談判達成取消“荷蘭--印度尼西亞聯盟”的協議,1956年4月21日廢除了“海牙圓桌會議協定”。
  他主張“民族主義、宗教、共産主義思潮合作”(即“納沙貢”,是印尼文“民族主義者”、“宗教信仰者”和“共産主義者”三個詞前面幾個字母的組合。1963年5月,國會一致選舉蘇加諾為終身總統。
  1965年8月初,蘇加諾臥病不起。10月初,“將領委員會”發動政變,掌握了政權。印尼局勢動蕩不安,大批共産黨人被殺。蘇加諾處於有名無實地位。1966年3月11日,他被迫簽署一項訓令,“委托”蘇哈托掌握一切權力。1967年2月20日,他交出了總統權力。3月7日,臨時人民協商會議特別會議宣佈撤銷蘇加諾總統職務,任命蘇哈托為代總統;一年後,於1968年3月27日正式任命蘇哈托為總統,蘇加諾被軟禁在雅加達市郊,幾個妻子相繼離婚。1970年6月16日,他的健康狀況突然惡化,住進雅加達軍人醫院。6月21日,蘇加諾病故,終年6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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