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瀋鈞儒逝世

國度: 中國  

朝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963年   六月11日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瀋鈞儒(1875一1963)浙江嘉興人,字秉甫,號衡山。清末進士。早年留學日本法政大學。回國後參加立憲運動和辛亥革命,1912年參加同盟會。後又參與護法運動,反對曹錕賄選。五四運動期間,撰文提倡新道德,新文化。曾任國會議員、廣東軍政府總檢察廳檢察長、浙江省臨時政府秘書長。1928年起任上海法科大學(後改為上海法學院)教務長,並執行律師業務。1933年參加中國民權保障同盟。1935年22月領導成立上海文化界救國會,次年6月與宋慶齡,馬相伯等領導成立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11月與鄒韜奮、李公樸等同被國民黨反動派逮捕,時稱七君子事件。抗日戰爭爆發後獲釋。
  1938年代表救國會任國民參政會參政員。曾組織平民法律扶助會,為被迫害的人們、抗日軍人傢屬及進步圖書雜志義務辯護。並在漢口籌組抗日救亡總會。1941年倡議組織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後任中國人民救國會主席。1946年1月代表民盟參加舊政治協商會議。當國民黨反動派撕毀舊政協决議,下令召開偽國民大會時,代表民盟發表聲明,堅决反對偽國大。1g47年民盟被國民黨反動派非法解散後,於1948年年初在香港主持民盟一屆三中全會。同年5月響應中共五一宣言,9月赴東北解放區。1949年春到北平,參加新政治協商會議的籌備工作。建國後,歷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政協副主席、民盟中央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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