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 中共中央、國務院决定加快發展第三産業 | |  |  | 事件經過: 
 1992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加快發展第三産業的决定》,要求全黨和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第三産業、各級黨政領導幹部要統一思想,轉變觀念,開闊思路,發揮創造性,動員廣大幹部群衆,為實現加快發展第三産業這一重大戰略任務而努力奮鬥。
 《决定》還提出了加快發展第三産業的13條政策和措施。《决定》指出,第三産業重點包括:1、商業、物資、外貿、金融、保險、房地産旅遊、居民服務業等;2、咨詢、信息和技術服務業等;3、為農業生産服務的行業;4、交通、郵電、科研、教育和公用事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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