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西德通過穩定經濟法

國度: 中國  

朝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967年   六月14日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1967年6月14日
  西德通過穩定經濟法
  聯邦德國成立後,經濟上基本采取了艾哈德的“社會市場經濟”理論,對經濟幹預不多。1966年4月發生了經濟危機。
  為保證經濟穩步增長和人民就業,社會民主黨人、經濟部長席勒提出了《促進經濟穩定和增長法案》。1967年6月14日聯邦議院予以通過。
  它成為政府製訂五年財政計劃和中期公共投資的綱領;同時通過減低稅收和提供投資補助以促進經濟的增長。國傢還可以通過聯邦銀行建立經濟平衡準備金,根據需要限製貸款、停止支付預算資金等。通過這些穩定經濟的手段達到價格穩定、充分就業、對外經濟平衡和適中的經濟增長等目標。
  實施此法令後,經濟再次出現繁榮。這個法令被稱為德國現代中期經濟幹預的偉大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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