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成立
| 事件經過:
在阿拉伯聯盟的支持下,1964年5月28日至6月4日,巴勒斯坦各界代表在耶路撤冷東城區舉行第一次巴勒斯坦國民大會,這次大會以後被稱為第一屆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
大會選舉以艾哈邁德-舒凱裏為主席、由15人組成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執行委員會,通過了《巴勒斯坦國民憲章》。憲章規定巴解組織的任務是:“負責巴勒斯坦人民爭取解放他們國傢的鬥爭”和“處理巴勒斯坦問題”。大會還確定建立巴勒斯坦解放軍和為巴解組織籌款的國民基金會,當時巴解組織總部設在安曼。同年9月,第二次阿拉伯國傢首腦會議承認該組織為巴勒斯坦人民的代表。1974年10月第七次阿拉伯國傢首腦會議強調它是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11月20日應邀以常任觀察員身份參加聯大的會議和工作。1976年9月成為阿拉伯聯盟和不結盟國傢首腦會議的正式成員。
巴解組織最高權力機構是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它選舉産生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執行委員會,處理日常工作,下設軍事、文化和教育、政治和國際關係、巴勒斯坦全國基金、社會事務、被占領土、新聞和國傢指導、群衆組織等8個部。巴勒斯坦解放運動領導人西亞爾-阿拉法特自1969年以來,一直擔任該組織執委會末席。
巴解組織是由反對以色列猶太復國主義各遊擊隊和各方面代表參加的聯合組織,共有8個: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即“法塔赫”);人民解放戰爭先鋒隊(即“閃電”突擊隊);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陣綫(“人陣”);解放巴勒斯坦民主陣綫(“民陣”);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陣綫總指揮部(“人陣總部”);巴勒斯坦解放陣綫(“巴解陣”);解放巴勒斯坦阿拉伯陣綫(“阿解陣”);巴勒斯坦人民鬥爭陣綫(“人鬥陣”)。此外,1964年8月建立了一支正規軍巴勒斯坦解放軍。
巴解組織已同100多個國傢建立各種形式的關係或聯繫,90多個國傢和組織派駐代表或觀察員。1988年11月15日巴勒斯坦國宣告成立。巴解組織原駐一些國傢的辦事處已先後改為大使館,其駐聯合國的觀察員地位則由聯大接納為巴勒斯坦國為觀察員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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