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中央禁止領導幹部子女、配偶經商

國度: 中國  

朝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985年   五月23日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1985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禁止領導幹部的子女、配偶經商的决定》。
  《决定》指出不少黨政機關領導幹部的子女、配偶,他們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社會關係,參與套購國傢緊缺物資,進行非法倒買倒賣活動,已經引起群衆的滿,嚴重的損害了黨的威信,對他們本人是嚴重的腐蝕。
  為了促進黨風和社會風氣的根本好轉,决定:凡縣、團級以上領導幹部的子女、配偶,除在國營、集體、中外合資企業,以及在為解决職工子女就業而興辦的勞動服務性行業工作者外,一律不準經商。
  所有幹部子女特別是在經濟部門工作的幹部子女,都不得憑藉家庭關係和影響,參與或受人指派,利用牌價議價差別,拉扯關係,非法倒買倒賣,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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