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江青自殺
| 江青自杀
事件經過:
江青在毛澤東住地遊泳池院內留影
1991年5月14日,在北京保外就醫的江青在其住地自殺身亡。江青1915年生於山東諸城,1933年加入中國共産黨,曾在上海被捕脫離黨組織。抗戰爆發後,江青到達延安,後與毛澤東結婚。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她任中央文革小組第一副組長、解放軍文革小組顧問。積極策劃誣陷打倒一大批黨和國傢領導人,並與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結成“四人幫”,給黨和國傢造成極其嚴重的危害。1976年10月被中央政治局審查。1977年7月,江青被永遠開除出黨,1981年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
19歲的李雲鶴(江青)
毛澤東與江青及孩子李訥在棗園
文革中的江青“風光無限”
江青在大寨的“勞動表演”
周恩來的逝世,使親者痛,仇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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