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巴拿馬運河條約》簽訂
| 《巴拿马运河条约》签订
事件經過:
1978年4月18日
《巴拿馬運河條約》簽訂
反對歸還巴拿馬運河的遊行者
美國參議院1978年4月18日批準了新的《巴拿馬運河條約》,從而使美國強加給
巴拿馬的不平等的1903年《美巴條約》宣告廢除。
歷史上,巴拿馬曾經是哥倫比亞共和國的一個省。1903年11月3日,巴拿馬脫離
哥倫比亞而獨立。15天後,簽訂了一個由美國占領運河區的《美巴條約》。次年,美
國在運河區動工,1914年完工,1915年溝通太平洋和大西洋的巴拿馬國土中得到了一
塊殖民地。巴拿馬運河全長81.3公裏,橫切美洲大陸,連接太平洋和大西洋,使兩大
洋沿岸航程縮短了一萬多公裏。19世紀末美國同西班牙作戰時,美國停泊在西海岸的
軍艦,繞道南美洲,航行了60多天才到達加勒比海參戰。運河通行後,船艦橫越兩大
洋僅需8小時。
根據新條約規定,在2000年年底以前,巴拿馬政府將逐步收回運河區的全部主權
和運河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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