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

国度: 中国  

朝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事件类型: 热门

日期: 1978年   3月7日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1978年3月7日
  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1978年3月7日,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批准了《关于兵役制问题
  的决定》。
  决定指出,为了加速我军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决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
  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将部分义务兵改为志愿兵,并
  对实行义务兵的服役年限适当延长。从1978年起,义务兵服役的年限分别为:
  陆军部队的战士3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和陆军特种技术部队的战士4年;
  海军舰艇部队、陆军船舶分队的战士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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