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方勵之、王若望、劉賓雁先後被開除黨籍
| 方励之、王若望、刘宾雁先后被开除党籍
事件經過:
被開除黨籍的方勵之1987年1月17日,中共安徽省委作出開除中國科技大學副校長方勵之黨籍的决
定,原因是其煽動學生鬧事,否定社會主義制度,公開提出要改變共産黨,鼓吹
資産階級“民主”與“自由”等。
此前,1月13日,上海著名作傢王若望也被開除出黨,其罪行是攻擊社會主義
制度,醜化和否定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反對和歪麯黨的現行政策等。隨後,著名
報告文學作傢、中國作協副主席劉賓雁也被宣佈清除出黨。劉的問題與方、王兩
人相似。
對上述3人的情況,鄧小平早就洞若觀火.上月30日,鄧小平約鬍耀邦等人談
話,鄧小平說:“我看了方勵之的講話,根本不像一個共産黨員講的,這樣的人
留在黨內幹什麽,不是勸退的問題,要開除。”
劉賓雁、王若望等人的言論行為也受到批判。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