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中國共産黨大事記(1967年)
| 事件經過:
1月1日,《人民日報》、《紅旗》雜志發表經毛澤東審定的,題為《把無産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的社論,宣佈“1967年將是全國全面展開階級鬥爭的一年”,號召“嚮黨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和社會上的牛鬼蛇神,展開總攻擊”。
1月4日,江青、康生、陳伯達在北京接見武漢“赴廣州專揪王任重造反兵團”,他們在講話中,誣陷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陶鑄是“資産階級反動路綫的忠實執行者”,“是中國最大的保皇派”。陶鑄被突然打倒。他受到殘酷迫害,於1969 年11月30日在安徽合肥含冤去世。
1月5日,張春橋嚮上海“工總司”等造反派組織的頭頭們說:“當前的基本問題是把領導權從走資派手裏奪回來,希望革命造反派把要害部門控製起來。”6日,在張春橋、姚文元的策劃指揮下,以王洪文為頭頭的上海造反派組織召開“打倒市委大會”,篡奪了上海市的黨政大權,颳起了所謂“1月革命”的風暴。對此,毛澤東於8日贊揚說:“這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這是一場大革命。”“上海革命力量起來,全國就有希望。它不能不影響整個華東,影響全國各省市。”11日,經毛澤東授意,由中央文革小組起草,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的名義給上海市各“造反團體”發出賀電。《紅旗》雜志、《人民日報》相繼發表社論,肯定和支持上海的奪權,號召全國“無産階級革命派聯合起來,嚮黨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奪權。”山西、貴州、黑竜江、山東等省黨政領導機關先後被所謂“造反派”奪權,建立了軍幹群三結合的革命委員會。奪權之風颳遍全國,更加劇了混亂的局面。
1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關於在無産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加強公安工作的若幹規定》(簡稱《公安6條》),規定凡是“攻擊誣衊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他的親密戰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現行反革命行為,應當依法懲辦”。以後這一條又在實際上擴展到凡對江青、康生、陳伯達一夥稍有不滿的也被以現行反革命治罪。這個規定是造成“文化大革命”中大量冤、假、錯案的重要原因之一。
1月23日,按照毛澤東的提議,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發出《關於人民解放軍堅决支持革命左派群衆的决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奉命“支左”衹能是執行“文化大革命”的總的錯誤方針,從而帶來了許多消極的後果。
2月3日,毛澤東在同外賓談話中指出:“過去我們搞了農村的鬥爭,工廠的鬥爭,文化界的鬥爭,進行了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但不能解决問題,因為沒有找到一種形式,一種方式,公開地、全面地、由下而上地發動廣大群衆來揭發我們的黑暗面。” 這些話表明,毛澤東認為,“文化大革命”是唯一能解决所謂“揭發我們的黑暗面”問題的一種形式。在談話中,毛澤東還批評了當時流行的“一切懷疑、一切打倒”的無政府主義思想。
2月11日和16日,在周恩來主持的懷仁堂碰頭會和稍前召開的軍委會議上,譚震林、陳毅、葉劍英、李富春、李先念、徐嚮前、聶榮臻等對“文化大革命”的錯誤作法表示強烈不滿,對林彪、江青、康生、陳伯達一夥誣陷迫害老幹部、亂黨、亂軍的罪惡活動,進行了大義凜然的鬥爭。這場鬥爭涉及三個原則問題:第一,搞“文化大革命”要不要黨的領導;第二,搞“文化大革命”應不應該把老幹部都打倒;第三,搞“文化大革命”要不要保持軍隊的穩定。16日晚,張春橋、姚文元、王力秘密整理了《2月16日懷仁堂會議》材料,經與江青密謀後,嚮毛澤東作了匯報。毛澤東18日晚嚴厲批評了這些老同志。從2月25日起至3月18日,中央多次開會,江青、康生、陳伯達、謝富治等,以“二月逆流”的罪名,批鬥了這些同志。此後,中央政治局停止活動,中央文革完全取代了中央政治局。
3月16日,中共中央印發所謂《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等自首叛變材料的批示》和附件,把1936年8月至1937年3月薄一波等經組織决定先後出獄錯定為“自首叛變”。從此在全國到處颳起“抓叛徒”的惡風(這樣錯案已於 1978年12月16日宣佈徹底平反。林彪、江青等還誣稱有一條所謂“劉少奇叛徒集團組織路綫”,由此製造了“新疆叛徒集團”、“東北叛徒集團”、“南方叛徒集團”等重大冤案。在“抓叛徒”活動最猖獗的時候,5月17日,江青還利用30年代由國民黨特務機關偽造的所謂《伍豪等脫離共産黨啓事》的抄件,妄圖誣陷、攻擊周恩來。1968年1月16日,毛澤東對此作了批示:“此事早已弄清,是國民黨造謠污衊。”從而使江青的陰謀未能得逞。
3月20日,林彪在軍以上幹部會議上發表講話,說什麽“文化大革命”“損失可以說是最小最小最小,而得到的成績是最大最大最大”。他煽動要“采取主動的進攻”,“颳他10級、11級、12級臺風”。
4月1日,《人民日報》發表戚本禹的《愛國主義還是賣國主義?——評反動影片〈清宮秘史〉》一文。從此,在報刊上不點名地對劉少奇大肆攻擊。劉少奇提出申訴意見被置之不理。12日至18日,在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林彪、江青、陳伯達、康生、張春橋等人講話,羅織和批判所謂劉少奇、鄧小平的“罪行”。5月8日,《人民日報》、《紅旗》雜志發表經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討論通過的編輯部文章《“修養”的要害是背叛無産階級專政》。中共中央在5月11日的通知中說:“希望各單位”“進一步深入地開展對黨內最大的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的大批判運動”。7月18日,江青、康生、陳伯達,趁毛澤東離開北京之機,擅自决定組織批鬥劉少奇夫婦的大會,並對劉少奇實行抄傢和人身迫害。
6月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發出包括七項內容的通令,要求“糾正最近出現的打、砸、搶、抄、抓的歪風”。
6月17日,我國第一顆氫彈在西部地區上空爆炸成功。這是廣大工程技術人員、幹部、工人、戰士排除“文化大革命”的幹擾,堅持國防建設所取得的突出成就。
7月20日,武漢的一派群衆組織質問和批判中央文革成員王力等支一派、壓一派的陰謀活動,被誣為“反革命事件”。25日,林彪、江青等在北京舉行支持武漢“造反派”的群衆大會,並在報刊上公開提出“打倒軍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的口號,在全國掀起衝擊軍事機關的浪潮。
7月22日,江青對河南一派群衆組織的代表團講話,以所謂“文攻武衛”的口號煽動武鬥。次日,《文匯報》公開發表“文攻武衛”口號。從此,全國武鬥急劇升級,造成“全面內戰”的局面。
8月7日,謝富治發表講話,提出“砸爛公檢法”的荒謬主張,致使在公檢法部門工作的廣大幹部受到殘酷迫害。
同日,王力發表煽動奪外交部權的講話。在王力、關鋒等唆使下,“造反派”砸爛外交部政治部,封閉部黨委,奪外交大權。隨即發生諸如8月22日火燒英國駐華代辦處那樣的一係列涉外事件,嚴重破壞我國對外關係和聲譽。8月底,毛澤東批準周恩來的報告,對王力、關鋒實行隔離審查。翌年1月,戚本禹也被隔離審查。
8月9日,林彪發表講話。他說:“現在不少地區黨、政機關癱瘓了,表面上看來很亂,這個亂是必要的,正常的。”他提出“現在的革命是革我們原來革過的命的命”等荒謬主張,並鼓吹“要建立新的國傢機器”。
8月1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在報刊上點名批判問題的通知》。《通知》决定, “為了把這場革命的大批判更好地同各地區、各部門的鬥批改結合起來”,批準在報刊上已經點名批判的中央和省、市21名所謂“走資派”的基礎上,進一步公開點名批判34名所謂“走資派”。
8月17日,根據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决定,成立軍委辦事組。由林彪的黨羽吳法憲、葉群、邱會作、張秀川等4人組成,吳法憲負責。
10月1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發出《關於大、中、小學校復課鬧革命的通知》,要求“全國各地大學、中學、小學一律立即開學”,“一邊進行教學,一邊進行改革”。由於動亂局面仍在發展,各地學校遲遲不能復課。
10月17日,中共中央轉發毛澤東於7月至9月視察華北、中南和華東地區時的談話紀要。毛澤東認為:“全國的無産階級文化大革命形勢大好”。“有些地方前一段好象很亂,其實那是亂了敵人,鍛煉了群衆”。他號召各地革命群衆組織實現革命的大聯合。講話中着重談到幹部問題。毛澤東說:“絶大多數的幹部都是好的,不好的衹是極少數。對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是要整的,但是,他們是一小撮。”“要擴大教育面”。毛澤東的談話對於解放一批幹部,抑製混亂局面繼續惡化,起了積極作用。
10月27日,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小組發出《關於已經成立了革命委員會的單位恢復黨的組織生活的批示》。《批示》提出,“黨組織內不應當再容許”所謂叛徒、特務和死不改悔的走資派“再過組織生活”。《批示》提出了後來被稱為“50 字建黨方針”的以階級鬥爭為綱進行的黨的建設的要求。
11月6日,《人民日報》、《紅旗》雜志、《解放軍報》發表編輯部文章:《沿着十月社會主義革命開闢的道路前進》。這篇文章首次把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的論點概括成所謂“無産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的六個方面的要點。即,必須用對立統一的規律“來觀察社會主義社會”;在社會主義社會“還存在着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存在着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的鬥爭,存在着資本主義復闢的危險性”;“無産階級專政下的階級鬥爭”,就是“資産階級要推翻無産階級專政,無産階級則要大力鞏固無産階級專政”;“黨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就是資産階級在黨內的代表人物”;無産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就是要開展“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在思想領域中的根本綱領是‘鬥私,批修’”。文章說,這一理論在馬剋思主義發展史上樹立了“第三個偉大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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