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平帝納王莽女為後
| 事件經過:
元始三年(3)春,王莽為了固權,想把自己的女兒立為平帝皇后,就上奏太皇太後,請為平帝納皇后。太皇太後詔令有司辦理。不久,有司上報選後名單,有數十人之多,其中王氏傢族約占半。王莽唯恐她們與女兒競爭,就對太皇太後說:我自己沒有德行,女兒也資質低下,不適宜跟許多女子一道被選擇。太皇太後以為是王莽出於至誠,於是下詔:王氏傢族之女因係外傢,一律不予入選。詔書下達後,滿朝文武都為王莽的女兒抱不平,懇求太皇太後立安漢公的女兒為皇后。各地上書推薦王莽女兒的,每天也有一千多起。太皇太後最後衹得選定王莽女兒,並詔光祿勳劉歆等雜定婚禮。元始四年二月,立王莽女為平帝皇后。
| |
|
|
|
|